第119章出售版權(1/2)
出租屋中,蒲傑看著電腦桌面出神。
他在思考著,究竟是繼續留在啟點,還是直接離開,前往外站。
留在啟點,除非能賣出版權並一步一步成神,否則沒有繼續堅持的意義。
而前往外站,不少網站的稿費收入比之啟點要高。
或許,同樣的成績,在啟點只能賺到一百萬,而到外站卻可以賺到一百五十萬。
這就是區別所在,也是其他網站能吸引作者的主要原因。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雄心壯志,一心想要在啟點證道的。
對於大部分作者來說,寫網文,只是一個謀生的工具罷了。
與其他行業並沒有什麼區別。
努力賺錢,養家餬口,僅此而已。
至於夢想,能當飯吃麼?
只不過,蒲傑的內心深處,還是有一丟丟不舍的。
其一,他剛剛跟啟點簽訂五年長約,如果直接離開的話,未免有些不太道德。
最主要的是,他的筆名就不能帶走了,否則就違約了。
只能重新使用一個筆名,從新人開始。
這樣一來,之前積累下來的粉絲基礎就沒用了。
其二,他從初中開始,就在啟點看書,至今已經有近十年了。
熟悉了這個網站的所有規則。
而離開啟點的話,又得重新適應。
對於有些念舊的蒲傑來說,這都是時間成本。
其三,蒲傑的心裡,未嘗沒有一些念想。
萬一,萬一能在啟點證道成神呢。
或者說,萬一上一本書《朕》能賣出版權呢。
所以,蒲傑也有些拿不定主意,究竟是否要留下。
「呼...」
他點燃了一支煙,對著窗外出神。
「嘀嘀嘀...」
就在這時,電腦後面的音響傳出一陣清脆的聲音。
「嗯,來了消息...」
將視線從窗外拉回到電腦上,蒲傑點開電腦右下角的企鵝消息。
劍花鹿鳴:「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有一家公司想買《朕》的版權,現在版權部的同事正在和他們談,應該很快就會有結果了!」
「咦...賣版權...」
一看之下,蒲傑的嘴角露出一絲止不住的笑容。
這叫什麼,這就叫發困給個枕頭,正合蒲傑的心意。
之前還想著版權的事呢,沒想到,居然編輯就發來了消息,說的正是關於版權的事情。
老撲街:「哪家公司?什麼版權?對方出價多少?成功的把握大不大?」
丟掉煙屁股,蒲傑連忙操起鍵盤,噼里啪啦就是一頓敲。
劍花鹿鳴:「具體的數額我也不太清楚,我剛剛接到版權部同事的電話,就先跟你知會一聲!等談好了之後,我再通知你吧!」
很快,編輯鹿鳴就回了信息。
老撲街:「需不需要我過來簽字?還是說,我只需要坐在家裡等著收錢就行?」
蒲傑想了想,問道。
畢竟,這可是大姑娘上花轎,頭一遭啊。
他哪裡懂得版權方面的事。
劍花鹿鳴:「不用親自過來,你只需要注意接一下版權部同事的電話,別將它當作騷擾電話拒接就行!」
劍花鹿鳴:「版權部的同事會告訴你價格,如果你同意版權部談好的出售價格,版權轉讓簽約的站短會發送到後台!」
劍花鹿鳴:「當然,如果你想過來滬海散散心,玩一玩也可以!」
老撲街:「噢,那算了,我還是等站短好了,懶得跑了!或許,等哪一天賺夠錢了,會到處旅遊走一走吧!」
劍花鹿鳴:「也好,你喜歡就好!對了,新書有什麼想法沒?需要我幫助的地方,隨時可以找我,24小時在線!」
老撲街:「暫時還沒有,等我琢磨一下吧,有了頭緒之後,我們再合計合計!」
劍花鹿鳴:「ojbk,就喜歡你這種勤奮的精神!」
老撲街:「鹿大過獎了,誰還不是為了混口飯吃呢!」
劍花鹿鳴:「凡爾賽了啊,我一年工資也才十二k,你一本書的稿費就頂得上我工作三十多年了!」
老撲街:「去年轉工作室了,年終時的績效獎金應該不少吧?」
劍花鹿鳴:「還好還好,托你們的福,不至於餓死!」
老撲街:「那就好,有空來滬海玩的時候,請你吃飯!」
劍花鹿鳴:「這可是你說的,我可記著呢!」
老撲街:「ojbk,就這麼說定了!先不說了,不打擾你工作了!」
劍花鹿鳴:「新書有什麼好點子的話,隨時找我!微信、電話你都有,哪怕是半夜都沒問題!」
老撲街:「沒問題!」
跟編輯聊了一會兒之後,蒲傑停了下來。
他的嘴角,止不住的笑容。
賣版權,還需要作者簽字的版權,肯定不是小版權。
雖然沒有接觸過這玩意,但蒲傑可是在作者群里聽其他人說過。
一般的小版權,如有聲版權、漫畫改編權...等等小版權,是不需要作者親自簽字的。
頂多是編輯通知一聲,讓作者知道有這麼一回事就行了。
然後,坐等著次月收到稿費,完工。
小版權里,還有簡體出版版權、繁體出版版權,這些版權也需要作者簽字。
只不過,現在這年頭,實體行業幾乎都死得差不多了。
很少有出版社願意花錢購買網絡小說的出版權。
對於這一點,蒲傑也不抱什麼希望。
言歸正傳,一般而言,需要作者簽字的版權,只有大版權。
大版權,主要是遊戲改編權、動漫改編權、影視改編權。
遊戲改編,顧名思義,便是將小說改編成遊戲,其中又分為端游、手遊、頁游等等。
這些版權費,最少是上百萬起步,甚至是上千萬。
而影視改編,顧名思義,便是改編成電視劇、電影、網劇、網絡大電影等等。
這些都是版權中大頭的大頭,動輒千萬起步,甚至是三五千萬。
這種大版權,才需要作者親自簽字。
以前,簽訂這些版權轉讓合同,需要作者親自跑一趟啟點公司的所在地滬海才行。
只不過,現在科技發達,無需作者跑一趟,在網絡上簽訂電子協議也是一樣的。
電子協議與實體合同一樣,都具有法律效應,受版權法保護。
所以,值得蒲傑簽字的版權,肯定是大版權。
只是不知道,這一次對方想要的到底是遊戲還是影視方面的版權。
「《朕》屬於歷史分類,按理來說,這種小說改編成遊戲的價值不大!」
「也不可能被改編成電視劇!」
「那麼,極有可能是動漫、網劇,或者是網絡大電影了!」
盤算了一下,蒲傑大致猜到了一些。
歷史分類的小說,不是說不能改編成遊戲。
只不過,相對於那些爆火的仙俠、玄幻類小說,歷史類小說的局限性更大。
所以,很少有這一類的小說賣出遊戲改編權的。
那麼,排隊了遊戲改編之外,就只剩下動漫、電視劇、電影、網劇、網絡大電影。
而《朕》屬於是穿越者攪亂真實歷史類的小說,怎麼可能被改編成電視劇呢。
不說****不會通過,就說那些影視公司,他們可沒這麼蠢。
公然篡改歷史,是不被允許的。
這樣的電視劇,有教壞未成年的嫌疑。
所以,對於改編成電視劇,蒲傑也不抱希望。
也就只有動漫、網劇、網絡大電影值得期待一下了。
「算了,不想這個了,還是想想新書的事吧!」
琢磨了一會兒,蒲傑沒有琢磨出什麼名堂,轉而開始考慮新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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