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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挑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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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挑了幾個問話,他們看起來也不是太想配合:「下次早點來啊,剛才我們都被嚇個半死,等錢都給了,你們才過來。」

另一個正在被擦背的說:「對了,能不能讓他們退錢啊,我們可是被敲詐了不少,加起來好幾萬呢。」

帶隊警察看著他們冷笑:「那你們誰願意警方調查,做一個意識置換的溯源嗎?」

沒有一個人說話。

意識置換已經快兩個月了,平均一個人起碼都換過三四十個身份。要說有人沒有用這些新身份做過一些為非作歹的事,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做意識置換的溯源,起碼要把自己大多數的意識置換經歷講清楚,把自己看到的也都講清楚。

說實話,很多人已經完全脫離了現實的社會體系了。

他們沒有親人,沒有同學,沒有父母和子女,也沒有朋友。

唯一有的,只有飄蕩的靈魂,QQ群上的一群好友。

如果一旦有人被人發現和警察做過配合,那他在網絡世界上的身份可能也會被拋棄。

對很多意識置換者來說,這比去坐牢的代價還大。

警察高聲斥責道:「要求你們配合調查的時候一個個裝聾作啞,自己吃虧了想起來喊警察!讀過戒嚴條例嗎?」

大家都沒說話。

戒嚴條例就在救助中心一樓的牆上貼著,但從來沒人看。

政府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配合調查,公布自己所有的意識置換經歷,甚至停止繼續置換……

這是所有意識置換者們都無法接受的。

幾個泡澡的滿不在乎道:「你們當警察就是維護法律的……現在人都被綁架勒索了,你們還在這說什麼條例……」

警察厲聲責問:「被綁架勒索的是你嗎?你敢說這身體是你自己的嗎?這要是是你本人的身體,我立刻把這裡的老闆抓回去!」

對方撇撇嘴:「別人的身體還不是一樣綁架。」

「你見過綁架犯給人泡澡還治病的嗎?」警察立即追問,「1樓那麼多人呢,別人求著被綁上來都上不來。」

「就算不是綁架,惡意折磨人,限制自由也是事實。」

「那你們這種意識置換者到處殺人放火,挪用瓜分財產……就不是事實了?」

「你要這麼說就沒法說了,」對方滿不在乎,「制止犯罪本來就是你們的職責嗎。」

「那公民也有遵守法律的義務,戒嚴期間服從國家安排的義務,你們都盡到這些義務了嗎?」

澡堂里陷入一陣沉默。

陳晨跟在警察後面,每一句話都聽的真切。

他突然意識到,其實之前的自己蠻幼稚的。

他總覺得警察就是維持正義的,所謂的正義也是絕對的。

比如逼著人拿錢這種事,肯定就屬於需要被打擊的事。

所以剛才看到警察,他的第一反應是有點緊張。

但盧小華顯然比他更理解什麼叫正義。

就目前來說,誰能更大程度上和政府站在一起,維護基本的社會秩序,讓這些在意識置換中被淘汰的最弱者有飯吃,有地方住,有基本的醫療,以及安全保障,不讓他們大規模的出去犯罪。

這就是最大的正義。

至於三樓這些被「治療」的人,他們也許是無辜的。

也許不是。

但不重要。

他們不願意跟政府配合,更別說接受政府監督了。而救助中心愿意,就這一點,他們就註定贏不了。

至於敲詐勒索,首先敲詐勒索罪成立的對象應該是侵犯私人的財產權,而這個私人,只能是身體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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