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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3章 商稅之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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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發現,每年的開支也少了,不用動不動給銀子各級官員和吏員,出去的費用也少了。

交的各種稅也沒有了。

不做商業的話,也沒有商業稅,幾百畝田家裡吃吃用用是足夠。

慢慢的他們也開始認命。

但不認命也沒有用,失去奴僕和家丁,僅靠鄉紳們自己,是什麼風浪也卷不起來。

搞定農業稅後,丁毅又開始征商業稅。

第一批,選酒樓,客棧,布商,糧店,鹽商,牙行、酒商,等幾種大的商鋪和與民生相關的商鋪,收稅。

定額收稅,每戶每年,十兩到五萬兩不等。

剛剛搞定農田稅,丁毅又收商業稅,民間頓時譁然,很多商人都破口大罵,自明一朝,還沒有誰收過這樣的商稅。

明朝的商稅分住稅和過稅。

住稅中分官店稅,塌房稅,市肆門攤稅,落地稅,牙稅,契稅,酒醋稅,屠潔稅,其他。

過稅中分鈔關稅,抽分稅,門稅,淮安四稅,其他。

看這稅法,幾乎和後世差不多,到處都能收稅,但實際上操作難度極大,特別在京城和江南等發達地方,越是收不上稅,你有關係能免,他也有關係能免。

魏忠賢在時,曾免了關外潘家口、桃林界、嶺冷口、潼關、咸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浙江、直隸等處的商稅,範圍之大,比東林黨主政時期還誇張。沒免的地方主要是跟東林黨人關係比較大的南直隸地區的一部分,那裡的人一看其他都免,就我們沒免,馬上不幹了,把派來收稅的人打死了。

都敢把收稅的人都打死,你說能收多少稅。

所以明朝的稅種類很多,但收到的稅少得可憐。

現在丁毅先把駐軍駐到各縣,再把吏員一換。

以前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稅我都不認,就按定額收稅。

每個鋪子,先有捕快衙役觀察十天,看其客人進出,判斷賣貨量,從售價到成本評估,最後給他們一年十兩到五萬兩的固定稅。

各種生意當然有淡季和旺季,但丁毅不管,以某月份一個月為標準來定額。

以前明廷定的稅全不算,事實上以前也是名存實亡,根本收不上。

這時有大量的商鋪都不在裡面,如肉鋪,衣鋪,脂胭水粉,雜貨等,不在裡面的還沾沾自喜。

第一批被徵稅的人中,自然有不服的。

有人還想學南直隸(南京),組織人驅趕毆打上門收稅的捕快衙役。

「殺」各縣沒有猶豫,戶主被殺,家裡被抄,所有財產充公。

幾個出頭鳥被殺,其餘的俱是瑟瑟發抖。

這時官府有人出來保證,以後除了這定額稅,不會再有其他稅費,只是每年會調整高低。

官府收稅,就要保護商鋪,有人敢到你們商鋪鬧事,必抓。

其間路超的情報司行動起來,派人暗中鼓動各地青皮去商鋪鬧事,商人們報官,官府果斷派營兵出動,活捉了幾百個青皮,在各縣當眾砍頭,查抄青皮家裡,賠償給商人。

大部份青皮很窮,官府認為商鋪破壞較大的,則免稅若干。

這下商人們的心情又不一樣,突然覺的這種交保護費性質的稅費,挺好的。

你交了稅,官府替你做主,還不收你的好處。

這麼好的官府,到那找啊,大夥自然慢慢認可了這種稅。

到九月時,各縣府和登州一樣,選最繁華區,設正規堵檔,按各縣人口不同,每縣每州只准二家。

與登州一樣,按人口數每家每年要交一到五萬兩,縣州下面的鎮,每鎮只准有一家,每年按人口數交三千到五千兩。

眾商人趨之若鶩,紛紛投重金找關係竟爭,萊州人口眾多,有商人甚至提議,本州只能開一家,我給你們二十萬。

十月,登萊兩地十幾個縣府同時打擊紅樓,每縣州只能開二家,每鎮只能開一家,與堵坊在同一條街上。

每家按縣府人口數,每年要交五千到一萬兩,鎮級的則為一千到三千兩,商人們同樣趨之若鶩。

很多之前被逼賣田的鄉紳們,也開始競爭幹這個行業,丁毅也果然上路子,支持一些失去大量糧田的縉紳們,算是對他們的補償。

這商業稅能收起來,還是非常可怕的,特別加入了紅樓和堵坊這兩個暴利行業。

到崇禎十二年(1639年)末,登萊兩府加十五個州縣所有鎮新收各種商稅破100萬兩(因為是先交稅,所以算到當年9月算到明年9月一年的稅)。

登萊兩地的商業稅震驚丁毅的部下們。

所有明末的人第一次見識到商業稅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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