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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將壞事進行到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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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以我張某人的身份地位,還有以往的所作所為,做個好人看來沒希望。

那就做個壞人罷了。

只要不違背民族大義,不殺人放火奸淫擄掠,做個壞人又何妨?

但再仔細想想,不殺人放火還能理解,但不奸淫擄掠的話,那還能叫壞人?

「爵爺,地都收回來,地里的秧苗乾脆一把火燒了,現在找人補種青秧應該還來得及。」

胸口掛著個「南」的傢伙又回來了。

現在他已經知道了這群人的名字。

東南西北,名字分別叫東來酒、南來色、西來財、北來氣。

整個一個東南西北、酒色財氣。

名字是張延齡給起的,名字要多土有多土,不過好處也有,那就是寓意清楚、簡單易記。

以南來色的意思,農莊在械鬥之後已被占領,但佃戶早前都已經播種了秧苗,因此佃戶都不同意收地,還要聯合一群讀書人來鬧事,這問題不走賠償途徑的話,看來只有武力解決一條路可走。

果然是奸邪國舅張延齡的作風。

「燒什麼燒?老子頭上還有傷看不到?趕緊回城找人給老子包紮。」

張悅實在沒心思跟這群酒囊飯袋的手下解釋,難道跟他們說,從今往後我張延齡要往好人的道路上走?

總需要找個藉口先把眼前的事避過,至於佃戶的問題,大不了以後繼續找這群人租種就行了。

但南來色依舊不依不饒:「如果不擺平這件事,他們定會鬧去官府,說咱強占農田……要給他們點顏色瞧瞧。」

「強占農田?地不是老子花錢買來的?」

張悅一直以為,這不過是購買土地時發生的糾紛,現在看來好像還有別的因素在裡面。

他的話音剛落,不但南來色,就連旁邊幾個打手都用驚愕的目光望過來。

「爵爺,咱是買的,可比市價低了八成,那些人一定會去官府鬧事的。」

好傢夥。

比市價低八成,還能叫買?

分明是搶啊。

身體這正主是有多不要臉?這麼為非作歹的事都能做出來?是說有個當皇后的姐姐撐腰,做事就可以不講原則?

之前還覺得打人是天經地義,現在看來完全是助紂為虐……

想了想這說法不對,身體原主是惡人,我替他繼續作惡,這能叫助紂為虐嗎?我是在幫自己作孽才對。

「來人,把剛才打人那小子抬著,回城把他送到官府去!」

張悅感覺到自己的人生觀都要被顛覆,以後不但要當壞人,還要當大奸大惡為世人所不容,這條路不好走啊,但我張某人也不是吃素的,就算不好走老子也能走下去。

南來色一臉懵逼道:「爵爺,咱不燒他們地里的秧苗,還把人抬回城做啥?」

「當然是送到官府去治罪,他拿棍子打我腦袋你們眼瞎了沒看到?還有他惡意中傷朝廷,你們耳朵也聾了沒聽到?」

一群手下面面相覷。

打人的事,雖然大部分不是親眼所見,但事後分析就是這小子所為。

至於「惡意中傷」朝廷,真是好大一口鍋,就怕那小子背不起。

但既然張延齡都這麼吩咐,他們就只有照做一條路可走。

一群人把一個倒霉蛋的讀書人給扛起來,就好像遊街示眾一樣,抬著往城裡走。

……

……

張悅覺得問題有點大。

惡做了也做了,地買都買了,惡名也占了,難道還給退回去不成?

吃到嘴裡的,休想讓老子吐出來。

老子可不當冤大頭。

既然做了惡,那就要想辦法找補,他知道那些御史言官肯定抓著今天的事不放,會跟弘治帝朱祐樘告狀。

那就先反咬一口。

你小子不是說我是奸國舅?那我就說你惡意中傷朝廷,隨便再給你編排一頓罪名,至少你先動手打我國舅的罪名是跑不了的。

不管你多恨我,先動手的理虧,我還手那叫正當防衛。

回去後老子就寫一份上奏送到皇宮裡去,一定比那些御史言官走通政使司快多了,誰讓老子是國舅,連上一道奏章都可以節省步驟?

這就需要打時間差,必須要馬不停蹄回城先倒打一耙。

這一路上,張悅聽了沿途之人的議論,心情更糟糕。

「大明有這樣的國舅,真是大明的悲哀。」

「應該把此等作惡之人就地正法!」

「如此惡徒,天打五雷轟!」……

還有更難聽的,說得好像張延齡就不該生下來,應該早死早超生。

拜託你們這群吃瓜群眾,你們知道事情真相嗎?老子被人打了還要被你們罵?就因為我是國舅就要承擔被你們罵的責任?

好在張悅臉皮絕對夠厚,不然聽到這些話,怕是要引頸就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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