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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將壞事進行到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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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張悅臉皮絕對夠厚,不然聽到這些話,怕是要引頸就戮。

他騎在馬上,突然停下來,對著他的四大護法金剛,指了指一邊追著在喋喋不休的讀書人,看起來像是被打那小子同夥的。

「把人抓起來,丟護城河裡。」

東南西北四大護法金剛也並非善茬,平時聽張延齡的作惡事也多,聽到如此命令,未有任何質疑,上去幾步衝到那漢子身邊,一下就把那漢子給舉起來。

沿途圍觀的人都傻眼了。

剛才還在指著罵的人瞬間也都噤聲。

張悅從馬上跳下來,抓過一根繩子綁在此人身上,把一頭拎在手裡,指了指道路一邊的護城河道:「丟!」

話音落,四大護法金剛一齊把漢子丟到了河裡。

「噗通!」

張悅也不是要趕盡殺絕,在把人丟下河之後,隨即又親自上手順著繩把人從河裡給拖上來。

「哇呀呀呀……」

那漢子跟河神來了個親密接觸,嘴裡吐著水,人都蒙圈了,突然後衣領被張悅給抓起來。

張悅用一隻腳踩在此人後背上,喝道:「你這廝,剛才說什麼來著?」

漢子之前追著罵,現在改而連連求饒:「國舅爺,是小的有錯,還請您大人不計小人過。」

「你娘的,下次搞清楚一點,別動不動就罵人,否則老子可不會給你套個繩拉上來,直接讓你在護城河裡餵魚!走!」

等張悅鬆開繩子從護城河岸回到路上,這下一個敢罵的人都沒有了,都躲得遠遠的,就好像從來就不知道有國舅爺沿途打人這件事。

張悅拍了拍手,他這麼做無非就是想震懾一群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讓這群人閉嘴。

要麼是以理服人,要麼就是以武力恐嚇之。

張延齡惡事做盡,想讓人對他的印象改觀,暫時看來是不可能的,以理服人這條路行不通,那就乾脆用點直接的。

這招殺一儆百果然好使,把人丟下河之後,別說是有人敢議論,都沒人敢跟著去圍觀。

如此一來張悅也能順利把人帶進城。

「東來酒,你帶幾個人把這小子押到順天府,就說他聚眾鬧事還打人在先,把我建昌伯的頭給打破了,把這塊血帕帶到衙門去,這是鐵證。」

「剩下的跟我回府,路上還有人議論就當他們是放屁,進了城誰都不允許鬧事。」

……

……

張悅騎馬帶著人回到了自己的府宅。

堂堂大明朝國舅建昌伯的府宅,果然很氣派,光是門楣就顯得高大上,再加上家中的護院、丫鬟等等,五進院的大宅子,在京師里也絕對是豪門大戶。

在回來的路上,張悅也稍微問詢了一下自己的家庭狀況。

歷史上的事情沒有差別,張皇后是他姐姐,還有個兄長張鶴齡,比他年長兩歲,跟他的性格如出一轍,做的惡事也不少。

兄弟倆半斤八兩。

至於如今的張延齡已經十九歲,兩年前曾娶親,是河東大戶王家的千金小姐,可惜在一年前就病故。

家裡還有幾個「妾侍」,準確來說,連名分都沒有的,都是張延齡從外面用不同手段擄回來的,有抵債的,還有看上之後強行下聘給帶回府的,都是小門小戶人家的女兒,暫時都在後院住著。

這也很符合張延齡的性格。

正妻死了沒續弦,反而是找一些沒名分的回來養著。

沒有子嗣,至於外面是不是有相好的,手下人並不知道,張悅也沒繼承記憶,全當是沒有。

「回去之後把後院的女人都給我遣散了,分發給路費,一人給十兩銀子,婚姻嫁娶自便。」

張悅走到自家門口,對一旁的南來色吩咐。

南來色一臉驚訝道:「爵爺,這是做什麼啊?那可都是您憑本事弄回來的女人。」

「老子玩膩了,想換一批行不行?你再這麼多廢話信不信把你也給打發了?」

張悅就是不喜歡南來色這大嗓門瞎嚷嚷,難道告訴他,我就是不想繼承身體原主的破鞋?

雖說同用一個身體,但張悅覺得自己還是有必要跟身體原主劃一下界限,在他繼承身體的前後,可以被認為是兩個人。

到了自家正堂,張悅正襟危坐,大手一揮道:「拿筆來。」

「爵爺,您沒事吧?家裡幾時有筆?」這次是北來氣吱聲發問。

張悅怒道:「平時我不寫字,難道帳房處就沒文房四寶了嗎?把筆拿來,再將我之前所寫的任何字跡,拿到我面前,我要寫上奏參劾今天聚眾打人的那群人!」

一群手下突然覺得自家主子高大上起來。

以前打了人,都是在家裡坐以待斃等人告狀的,現在居然還學會主動反擊。

一群人在家裡雞飛蛋打,終於掏出一副文房四寶,再把張延齡猴年馬月之前寫的一份祝酒辭給找出來。

張悅在書畫界可說是泰斗級人物,自認為模仿一個人的筆跡完全不在話下,可等看了張延齡的字……

這狗爬的模樣,真的能叫字?用腳寫出來的都比這個強。

「茲以聖上教誨銘於心,日間出城辦理皇莊之事,路遇奸邪狡詐惡徒謗我朝政,僅以仁孝教誨之,無奈奸人以棍棒相襲,臣奮命相博但遍體鱗傷,聖上教誨未敢相忘……」

張悅一邊模仿張延齡那狗爬一般的字,一邊編寫著詞彙,不能太有學問,要符合張延齡學問淺薄不學無術的作派,能隨便對付過去的那種。

一旁的南來色明顯是識字的,看了張悅所寫的,驚訝道:「爵爺,不是這麼回事……」

張悅一筆桿子拍在這小子的腦門上:「你小子,惡人先告狀懂不懂?我他娘的都是惡人了,還要據實以陳?當然是三分真七分假,不占據道德制高點,怎麼對付科道的御史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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