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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受害者,枟陽伯陳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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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點道理的。

自古以來,火都是神聖的,大眾記憶中,火,便代表了火神。

故等閒沒人把火掛嘴邊,火場更是不能說火,要說走水。

也因此,若是有人無緣無故被火燒死了,大可以認為是罪大惡極,觸怒了火神爺。

可問題就在於,誰知道這火到底怎麼來的,萬一,就是人放的呢?

我貌似也沒說這火不是人放的吧?

一念及此,李二心裡越發鬱悶,幽幽道:「那如果這火是你陳大哥放的呢?」

「不可能。」長樂想都不想,便予以否認。

李二嘴角抽了抽:「為什麼,那廝看上去就那麼像是好人?」

「那也不是壞人啊!」長樂言之鑿鑿,卻也有點臉紅。

印象中,她從未如此跟父親說過話,尤其,還是因為一個男人。

這時長孫皇后笑道:「還是說說到底什麼情況吧,說實話,妾身也不信無緣無故陳伯會做出那樣的事情。」

還是很維護的。

言下之意,即便真就是點了,那也不是無緣無故,而是,有緣有故。

換句話說,還是那倆罪有應得,死有餘辜。

便是這話,李二都氣笑了:「你,你們……算了,我懶得跟你們說!」

還真給氣到了。

說完,筷子一擱,側過臉去,不說話,卻也不走。

見狀,長樂無奈,只得盛了碗湯起身走過去:「好了爹,女兒錯了,女兒錯了還不成?不生氣,喝碗熱湯,嗯?」

李二瞅了一眼,又瞅了一眼,終究還是沒捨得說重話,只癟嘴道:「這會倒知道錯了,那早幹嘛去了?」

說著,便把湯端了起來,不多久,又把整個事情的經過,和盤托出。

聽完,長孫皇后好笑:「既然是誤會,走水亦是偶然,非陳伯本意,二郎又何故大發雷霆?

莫非,又跟去歲一樣,是失了樣會討人開心的的好玩意?」

說的是去年的事。

去年春日,番邦異域進貢來一隻鷂子,品種極為珍稀,李二很喜歡,經常帶著玩。

結果有一次,偶遇魏徵,為免被這貨嘮叨,李二便把鷂子藏入袖中。

原本以為那老貨很快就會走的,結果屁事特別多,都屢次三番提醒了,還叨逼叨叨個沒完。

然後,鷂子就被活生生捂死了。

氣得他回來就破口大罵,揚言要砍了那土農民,田舍兒。

此事長樂也是知道的,聞言亦忍不住竊笑。

李二略有些尷尬。

雖然,事實的確就是這樣,可是,那也不能都怪他啊!

皇帝也是人。

皇帝也喜歡聽好話的。

可朝中那幫人,一個魏徵,三天不懟他渾身不自在,剩下的,演技浮誇,說句好聽的要命一樣,他能怎麼辦?

你們都不說人話,還不許我養一條,閒著沒事的時候逗一逗麼?

現在好,一把火,直接燒沒了,真是,跟魏徵那老貨有得一拼……

當然,這些心裡想想就好,斷然是不能承認的。

是故嘆了口氣,說道:「非是為夫願意大發雷霆,實在是,此事發生得,不是時候啊!

你們有所不知,這犬上三田耜,乃是倭國遣唐使節團團長,很快就要完成出使任務,率使節團回國,日子都定好了,就在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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