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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受害者,枟陽伯陳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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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所不知,這犬上三田耜,乃是倭國遣唐使節團團長,很快就要完成出使任務,率使節團回國,日子都定好了,就在八月。

重點是,都說好了,屆時我大唐會派官員帶冊書隨行,對倭國天皇進行冊封。

可眼下,一把火,直接人沒了,你們說,這叫什麼事嘛?」

吧啦吧啦說了一堆。

意思就一個,那就是,我發火,生氣,那都是有正當理由的,才不是因為少了一個溜須拍馬的阿貓阿狗。

我也沒那麼膚淺!

聽完,長樂心裡好笑,卻也沒說破,只道:「那要怎麼辦嘛,事情都已經這樣了啊!」

「是啊,事情都已經這樣了呢!」

「來人,傳朕旨意,倭人不尊教化,散漫成性,著鴻臚寺,國子監,嚴加約束,不服者,即日驅逐!

另,枟陽縣伯陳遠,無辜遭倭人欺凌衝撞,賜黃金十兩,絹百匹,以示慰藉,主者施行!」

「……」

……

有點魔幻。

整個事件,分明那犬上三田耜和河野翔大才是受害者,結果到頭來,反而是倭人不尊教化,散漫成性,要嚴加約束。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另一邊,作為始作俑者,枟陽伯陳遠,非但連個象徵性的懲罰都沒有,反而,還得了嘉獎。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一幫老油條誰都沒覺得意外。

便連長孫沖本人,因為父親長孫無忌分析點撥過,亦覺得理所當然。

原因很簡單,這已經不是單純對與錯的問題。

這種事情,單純的對錯也沒有意義。

李二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決定,歸根結底,不是因為多麼寵愛陳遠,而是因為,他有他必須要維護的東西。

也因此,不管到底誰對誰錯,結果,只能是倭人錯。

同理,不論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這件事最終的受害者,只能是陳遠。

如此一來,自然倭國來的遣唐使,留學生,要嚴加約束,陳遠,當賞賜安撫。

否則,真以為李二眼瞎,連最基本的對錯都分辨不清?

還是,養的小狗沒了,逗他開心的小丑沒了,他很高興?

顯然都不是。

陳遠也不知道這些事。

主要是,沒太細緻的想過,也不是特別理解當下這幫統治者的心態。

他唯一比較肯定的是,這事沒什麼大不了,頂了天,就是訓幾句,罰幾個月俸祿。

問題他在意被訓幾句嗎?

還是說,他缺那幾個月的俸祿?

顯然也都不是。

所以,他心情好得狠。

他做好了被扣工資的心理準備,他也壓根兒沒將這事放在心上。

了了一樁心事,返回驪山的路上,鶯歌燕舞,有說有笑,他不知道多快活。

而此時的驪山腳下,磚窯雖然還沒好,但經過這一天一夜,水泥窯已經好了。

臨行前交代製作的煤球,土石灰石膏混合球,也製作晾了好大一堆。

此外,水排雖然還沒好,但風箱已經準備就緒,可以通過人力,往窯里鼓風,助力燃燒。

這樣一來,接近工業化水準的高品質水泥,便可以著手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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