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兔子的養殖和店面的開業(1/2)
來到了一個養殖場,周良要下車幫林凡開車門,林凡白了他一眼。
「這裡有多大?」
「16000畝地!」
這麼大?
林凡眯著眼睛,這裡就是一個巨大的荒地,壓根就沒有人。
「負責人呢?」
「已經在那邊了!」
指著一個小屋子,林凡直接過去了,發現好多人都在這裡。
「你好, 你好!」
林凡一進門,就好幾個人沖了上來,周良連忙介紹:「這是村長,這是鎮長,這是土地管理局~的同志!」
好傢夥,人不少!
「你們好, 你們好!」
林凡也是立刻問好, 然後很快就開始坐下來商-討了起來。
「林先生的大名, 我們也是聽過的,所以您這一次承包土地,是為了養殖兔子?」
「對,主要就是養殖兔子,咱們川蜀人都愛吃兔子啊,我準備在川蜀開一些滷菜店,主要就是鹵點兔子鴨子!」
大家紛紛點頭,林凡在川蜀是沒有店鋪的,但是林凡的滷菜店,可是全國知名的。
國家可是點名表揚過好幾次,之前還是討論,現在是表揚,也算是投桃報李,畢竟林凡的滷菜店,的確是做的非常好。
乾淨衛生,到現在為止,這麼多年了,沒有出現過一次衛生的問題,唯一有的, 也是太辣而出現的個例。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吃辣的。
「咱們川蜀人也開始逐漸有錢了,我這邊的打算呢,還是優先滿足川蜀人的吃飯需求,所以這邊所賺的錢,還是會優先投入到川蜀這邊!」
投資是肯定要投資的,畢竟川蜀那麼大,光一個蓉城,就得開好多店呢,更好看還有大佛等地方。
還有隔壁山城,山城三次被列為直轄市,但是現在現在還不是,要到97年才會正式的脫離川蜀。
但是山城也是吃兔子的啊!
沒有一隻兔子,能活著走出川蜀!
協議很快就簽署完成了,16000畝的養殖場,林凡是覺得不夠的,但是現在還是先看看行情。
這邊養殖場成立,周良打了一個電話, 養殖場那邊就開始發貨了!
大量的兔子要被送過來, 而這邊這邊,也開始修建最簡單的養殖區域了!
「全水泥?老闆,這可太貴了啊!」
林凡的第一個要求,就讓所有人目瞪口呆!
「沒事,規劃的區域先給弄給上水泥,其他慢慢來!」
沒辦法,兔子繁殖快,一年可以繁殖六-八次以上,而且每次下崽超過四-十隻,成長周期快,只需要100天就可以性成熟!
這樣的效率下,林凡必須得好好的看好這群兔子!
因為特娘的繁殖速度太快了!
快到一個不下心,就會翻倍式的出現,澳洲那10年從幾百隻到十幾億隻,真的不叫事兒!
林凡這群兔子要是去澳洲,10年的時間,能給干到上千億隻!
而且兔子的挖洞能力非常可怕,就川蜀這樣的土質,它們可以在五分鐘的時間內,挖掘出一個2米的洞穴!
給半個小時,你就基本上找不到兔子了!
所以,水泥地是必須的。
沒辦法,品種的培育結果就是這樣,作為肉兔,這些兔子太特麼合格了,但是太會跑了!
平時很懶散,但是只要一落地,好傢夥,地板都能給你掀翻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林凡自然而然的,是要弄水泥地的。
水泥地的鋪設就很快了,因為林凡只有倆要求!
第一,堅硬,避免被兔子給挖開!
第二,要有地暖!
這是什麼呢?
簡單,水分!
川蜀是一個盆地,這邊水汽充足,而對兔子來說,這樣的環境非常適合生存。
就好像你給家裡頭的寵物兔餵養水分過多的大白菜一樣,兔子是會拉稀的。
所以,必須保持整個環境的乾燥。
現階段的交通並不發達,從四九城運送兔子過來,來到川蜀,也得四五天的樣子,而且路上其實還不安全。
還好,林凡都是遵紀守法的,所以走的高速,但是很多地方是沒有高速的,就得慢慢走!
這邊的地面剛弄好一部分,車子就來了,帶著兩萬隻兔子過來,這還是第一次,一共是是十輛車,後面還有呢!
水泥墩子已經做好了,就和華農兄弟養竹鼠的那樣,不過這樣的水泥槽內,一個可以放入十幾隻兔子,但是這放兔子是有規矩的,首先一個地方只能放一隻公兔子,然後一群母兔子,這樣公兔子就會不用擔心爭奪配偶權的問題了。
很大的程度上,兔子和兔子之間的戰鬥,就是公兔子和公兔子之間爭奪配偶權那點事兒。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隻公兔子就足夠了。
當然,選身強力壯的,畢竟要對付十幾個媳婦兒!
兔子窩也要做好,都是應該的籠子,能讓兔子們在一起生活。
兔子在野外是獨居,但是在集體飼養的情況下,是可以群居的。
很快,兔子們就來到了這裡,林凡分割出來一點點的靈泉,放在中間,很多人都不明白,但是林凡說,這是自己配方必須的,那大家都表示無所謂了。
林凡的「配方」,不是沒人研究過,實際上林凡自己就送檢過,但是靈泉並沒有檢查出什麼奇特成分來,要不然國家早就上手了。
很快,這邊的養殖場就搞定了,然後就是滷菜店了。
滷菜店呢,還是用林凡的品牌,現如今商標法已經有了,林凡在剛有商標法的時候,就直接註冊了所有的商標,甚至林凡還註冊的某些大型跨國集團的商標。
例如……
百事!
是的,百事可樂在國內也是沒有商標的,可是林凡給註冊了,現在林凡是百事的華夏總代理,這要是以後不是了,那不好意思,百事要進入國內市場,只有兩個辦法。
第一,和林凡合作或者是收購林凡手中的百事商標。
第二,換品牌名字!
商標是有地域性保護的,但是在此之前,國內沒有商標權,而林凡等商標法一出來,就給截胡註冊了。
百事,可口可樂之類的,全都在林凡的手中。
甚至還有未來要出現的,都被林凡給搶注下來。
等他們要進入國內市場,都得給林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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