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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賣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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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謙看完整篇故事,讚不絕口。

孟川不假思索道:「假假真真,真真假假,有人信便為真,不信便為假,這東西,哪兒說得清楚?」

故事裡都已經交代了,切勿按照書中所寫,捕捉煞鬼...要是有人真信了,那他也沒辦法。

「甚好,不知這些方法,子淵兄是從何處知曉的?」陶謙好奇詢問。

孟川回應道:「此前遊歷,見到過一位老前輩...」

「停!這不重要!」

陶謙道:「說實話,我讀過這麼多年的雜文異事,這篇故事,足以稱得上是佳作,只是...這與我拜託你寫的內容,好像沒有太大關聯吧?」

孟川挑了挑眉頭,「別傻了陶大郎,方與縣的事情能寫?即使你把縣衙吹到天上去,一旦引起任何不好的事情,你我都會首當其罪。」

「說的也是...」

陶大郎思慮再三,開口道:「這篇話本我很滿意,等我一下,我去給你拿銀子,但是要提前說好,這篇雜文,你不得在販賣給任何人!而且你以後有了任何的新稿子,第一時間得賣給我!」

孟川點了點頭,當作回應。

『煞鬼篇』的結尾,他稍稍改動,將婦人的死,歸咎於煞氣之上。

大概故事情節就是,婦人的丈夫死了,到了回煞之日當天,有煞神來代替地府,暫時將死者魂魄關押,防止在這一天,死者魂魄融入屍體當中,成為煞鬼。

可惜,煞神喜食,看到死者的無數貢品,心中犯了貪吃的念頭,在吃飽喝足之後,被許多人的『生氣』趕跑,然後死者丈夫融入屍體中化為了煞鬼,基本與常人無異,只是不能久駐陽光下。

煞神因為沒有將死者魂魄關押,受到了懲罰,被當地城隍刑拘二十年。

後來,婦人前去城隍廟燒香,恰巧城隍神外出辦事,又無意間看到了即將被釋放的煞神,它為了報二十年牢獄之苦,將煞氣侵入婦人體內。

這婦人回到家中,煞氣便已蔓延到心臟,然後死了。

煞神也因為用煞氣害人,被城隍知曉,又關了數十年…

既然那婦人是被煞氣害死的,那麼陶大郎就有足夠的文章可以做。

當然,宣傳方面的事情,跟孟川就沒什麼關係了。

接過陶謙手中的三兩銀子後,他當即揣在懷裡,又趁機拿出了『聶小倩』的稿子,笑道:「你拜託我寫的文章,我已經給你了,只是前不久我這裡還寫了一篇雜文,你且看看,值多少銀子。」

「之前寫的?咦...也是通俗話本?」

陶謙接過稿子,開始認真的看了起來。

而且還是逐字逐句的看。

顯然,利用網文黃金三章定律寫法去改善聶小倩故事的孟川,成功做到了開篇引人入勝的目的。

當全部看完之後,陶謙方才呼出一口濁氣,故作搖頭道:「這篇話本,寫的不如煞鬼篇好看啊!」

我信你個鬼,你個奸商...孟川嘴角微微上揚,淡淡笑道:「好不好無所謂,因為這篇聶小倩的故事,我並不打算以買斷的方式賣給你,而是分成,咱倆定個契約。」

如果聶小倩的故事得到良好的宣傳,那麼很有可能會成為像前世『白蛇傳』那種經典的民間傳說。

所以,這篇故事的價值,遠超煞鬼篇。

孟川一開始就做好了打算,不能以買斷的形式直接賣給陶大郎。

分成是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

「分成?」

陶謙看過無數雜文,自然是清楚這篇文章的重要性,於是他心中打起了鬼主意,「子淵,以你的名氣,現在還不足以達到與我們書鋪簽訂分成契約啊...而且,我給你的那三兩銀子...」

話還未說完,便被孟川搶言道:「那三兩是煞鬼篇的價格,與聶小倩毫不相關。」

他將聶小倩的稿子從陶謙手裡奪了回來,重新揣在懷裡。

即使對方看了全文也沒關係,他若是敢抄襲,那麼今後就別想在方與縣境內收到任何雜文。

縣學雖然不及縣衙,但是也有一定的份量。

陶謙也不會傻到觸犯行業的忌諱。

因為一旦這樣做了,最直接的後果就是得罪了全縣的小說家以及縣學所有秀才,他不敢冒這樣的風險。

且不說今後孟川能在科舉一道上走多遠,即使不走科舉,也保不齊他有什麼同窗或者師長有著通天背景。

總之,擁有著秀才功名的人,絕對不是一個普通商人能夠得罪的,即使有時候身無分文的秀才還要看商人的臉色行事。

與其花大價錢行賄官員,形成官商勾結的利益鏈向孟川施壓,倒不如將行賄的部分錢給孟川,省了事也解決了麻煩。

所以,說一千道一萬,陶謙是個商人,不會做出得罪人的事情來,尤其是還想將書鋪做大做強的前提下。

他儘管可以去做倒打一耙的事情,即告孟川抄襲,只不過,這樣的做法,不會讓孟川臭名遠揚,而是他會受到所有讀書人的唾棄。

至於有些書生,也千萬不要想著碰瓷,就是所謂的,這篇故事不是他所寫,但他偏說是他寫的,如果這樣做的話,會讓他同時得罪原作者與書鋪掌柜...

然則,無論前世今生,這樣的事情,都是有發生過的,在原作者不追究的情況下,很難制止,使抄襲成風,內容同質化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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