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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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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命令坐在那把椅子上,椅子的四條腿還不一邊長,坐上去晃晃蕩盪,我卻不敢亂動,等預審人員讓我抬頭,我才又機會打量這二位將要決定我命運的警官,他們二位沒穿警服,便衣打扮,其中一人微微發胖,不停地用手裡的手絹擦拭著額頭的熱汗,另一個人端著個白瓷茶杯一直在喝水,看得出他們兩個人剛到,顯得風塵僕僕。

其中一個警官嫌我坐得太遠,命令我把椅子向前拉了一米左右,接下來開始了第一次審訊。

兩位警官一個人負責問話,一個人負責記錄,一通老套子活,沒有任何的新意,無外乎姓名、年齡、籍貫、民族、家住地址、所屬派出所、家庭成員等等。

他們二位把這些例行公事都問完了,開始正式審訊。

一上午的時間,抽了二位警官四五顆煙,從他們詢問的過程和內容來看,應該說也沒有什麼實際的東西讓我供述出來。

在以後的時間裡,隔三差五的二位警官就來提訊我一次,前後有這麼二十來天,一共提訊了我四五次。

他們總讓我自己主動交待——我自己到底犯過什麼事兒,卻從沒有談及到他們已經掌握了關於我的什麼情況,我自己很明白,我只有在紅旗飯莊那次被三傻子撂出來過,後來也是不了了之,自打我被收審進來以後,我一直認為是這場事兒又被翻了出來,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來提訊我的二位警官始終沒有提及此事,那到底是為了什麼把我逮進來的?

要想解答這個問題,咱還得追根溯源,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改革開放初期,大批的知識青年在接受了若干年的貧下中農再教育,在農村的廣闊天地大有一番作為之後,終於迎來了返城的機會,一時間,有孩子上山下鄉的家庭,無不想方設法地找關係走後門,把在農村里吃苦受累的孩子往回辦,知青們自己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只要能回城,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在所不惜。

大批的返城知青回來了,太多的家庭團聚了,可隨後的問題也來了,這麼多人回了城,要住房、要吃飯、要就業、要生存,社會上提供給他們的生存條件卻十分有限,沒找到接收單位的,就等於沒有任何經濟來源。

這件事現在說起來有點不太好理解,隨便干點什麼,多少不也能掙口飯吃嗎?沒錯,可那時候不一樣,就連早點鋪、賣菜的這些崗位都屬於集體企業,如果一個人在城市裡不上班,幾乎沒有任何途徑可以掙到錢。

大部分人是回來了,戶口可還在農村,當時是計劃經濟,買糧食買油買肉,光有錢還不行,一切供應全得憑本兒憑票,家裡的糧本兒副食本兒上,可沒有他們返城知青的供應量。

吃飯還不是大問題,家裡人從牙縫兒里擠一擠,每人少吃一口,農村有親戚的,用大米白面去鄉下換點棒子麵,以少換多,還能對付著活。

可是住房問題也得不到解決,那時咱老百姓家裡都指望著單位的福利分配住房,一家三代六七口人在一間小平房裡擠著住的大有人在。

有的家裡子女多,孩子都已經成年了,還沒有自己的獨立空間,只能睡上下鋪、搭閣樓,一間小破屋擠擠插插的下不去腳,又女孩的更不方便。

時間一長,親情終於經不住現實的考驗,在家吃閒飯成為了一個家庭提高生活水平的嚴重障礙。

家裡有門路的,可以通過各種關係,給閒置待業沒有飯轍的兒女找個工作,而在同一時期,各個高中技校已經畢業的小青年們,又大批湧向社會等待就業,各單位里的招工名額卻被返城知青給占了。

正所謂無事生非,這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無處排放他們的熱血青春,紛紛走到了社會上,每日消沉買醉者有之、玩世不恭尋釁滋事者有之、尋求刺激挑釁人們道德底線者有之。

八十年代初期,各工廠單位通常實行三班倒工作制,只要天一黑,路上的女職工們大都要有父親或是兄弟接送,當然已經搞了對象的,對象可以從女方家中接過這個接力棒了,不只是工廠單位,就連各個學校也一樣,二黑在九中門口劫我的錢,不就是很好的事實嗎?

在當時來說,重新整頓社會治安,讓老百姓過上踏踏實實安安穩穩的日子,已然是迫在眉睫了。

一次大搜捕下來,使得這麼大一個直轄市裡的各個監獄看守所分局拘留所人滿為患,收集上來的案卷堆積如山。

咱們把話拉回來說,再回到我的案子上來,自打被從家裡掏走那天起,我心裡一直在想是被誰告發的,接到下隊勞動決定書前的一段時間,我一直認為是在紅旗飯莊的事兒上被三傻子坑了,可在提審我的時候,卻根本沒人提起這件事情,僅僅是例行公事走走過場,好像誰都沒個準譜,其實分局的提審人員根本沒必要難為你,程序走到了,把案卷往上一報,往後跟人家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了。

在命運的洪流中,我個人僅僅是一片汪洋大海中的枯葉,一個劈頭蓋臉的浪頭打下來,或許會讓我葬身漩渦沉入海底,而一股海底的陰流或陽流卷上來,又可以把我推向海邊成功登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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