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請抱緊我(1/2)
可以公開的這一份文書,也頗為奇特,是唐太宗李世民念在陳浩主動放棄駙馬之位,再加上,陳浩治好了晉陽公主的病,贈予他一萬貫錢的字據,上面有李世民的簽字,還蓋著玉璽印章。
儘管李世民貴為一國之君,他無論要下一道聖旨,還是支取錢財,都得經過三省和相關的部司。
就拿這回李世民贈予陳浩的一萬貫錢來說,他也是要只會中書、門下和尚書省,以及尚書省下面的戶部度支司,這從上下到層層審批,沒有一日的功夫,這一萬貫錢是批不下來的。
不僅如此,這一萬貫錢,也不是說李世民想給誰就可以給誰的,必須按上一個正當的理由。
就拿這回來說,李世民給予陳浩一萬貫錢,理由就是修繕廢棄多年的長樂公主府,以此作為晉陽公主府,讓名義上頂著駙馬投降的陳浩居住。
鑑於陳浩無父無母,在長安城中無依無靠,此前多年皆在平康坊的三曲妓院內謀生,根本就沒有一個安身之處,思來想去,李世民只好出此下策。
至於那一萬貫錢何時到手,李治給予的答覆是不出三日之內,讓他在長樂公主府內耐心等候便是。
另外一張不可以公開的文書,則是陳浩跟晉陽公主李明達他們二人四年之約的簽字畫押文書,並且,由太子歷李治作為鑑證人,自然是不能夠把這個四年之約的內容公諸於世,必須小心保管才行。
為了防止其中的一方耍賴不認帳,這份四年之約的文書一式兩份,一份在陳浩的手上,另外一份則是在李明達的手上。
跟站在承天門下的李治和李明達兄妹二人擺手告別完畢,陳浩在即將轉身之際,突然想到了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魂穿到窮酸書生陳浩身上的他,並未繼承陳浩的記憶,他對於此前發生的所有事情不僅一概不知,自然也不認得去往長安公主府宅的路。
一想到這個問題,陳浩不禁在心中暗自感嘆道:若是長安城內能夠在一些街巷的交叉口安裝上指路牌就好了,不僅讓他這個失憶的人不迷路,也方便了長安城內的官兵、百姓和客商們。
第二個問題就是,他若是依靠沿街問路的方式來到了長安公主府,他進入之後,看管長樂公主府的人若是不叫他進駐,他無憑無據空口白牙,豈不是一樣要露宿街頭。
念及至此,陳浩便走上前,向站在他面前的李治,用請求的語氣把他方才想到的這兩個問題說出了口。
要說,李治還是個十五歲的孩子,被陳浩如此一問,他這才知曉自己辦事不夠周全,便答應陪同陳浩一同前往。
站在一旁的李明達聽聞此言,也央求李治一同前往長樂公主府邸,他們兄妹二人感情深厚,李明達提出這個小小的要求,李治哪有不滿足之理。
隨後,李治便吩咐看守承天門的監門校尉取了三匹馬古來,他跟李明達二話不說,就各自騎上了一匹馬,反倒是陳浩在另外一匹馬前躊躇徘徊,遲遲不肯騎上馬背。
見此情景,李治便忙不迭地催促道:「陳浩,你在愣著作甚,還不快快騎上馬背,吾和阿妹還有你,我們三人一同騎馬趕往位於崇仁坊西北角的長樂公主府邸。」
面對李治的催促,陳浩也很是捉急,卻也不敢騎上馬背,因為作為一個來自一千多年後的現代人,他只是在古裝影視劇當中見到過騎馬,從未在現實生活中騎過馬。
眼下,突然給陳他備了一匹馬,別說是讓他騎馬,連如何上馬,他都不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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