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帶血的糧(1/2)
明面的帳,打一個月就得一州一年的正稅,打幾個月就得搭盡整個揚州府,所以仗打得越久對淮軍就越不利,因為,淮軍的地盤就這麼點。
而這只是帳面上的數據,實際上高郵州去年征上來的秋糧已經交過,陸四在淮安城搞到的那批漕糧就有一部分是高郵征上來的。
現在才是三月,離今年夏糧收割還有兩個多月,揚州各府縣包括淮安控制的地盤都沒法征糧。
那淮軍之前的糧食從哪裡來的?
除了搶得的漕糧外,就是帶血的糧。
清鄉的成果。
初步統計,清鄉大約造成了七萬人死亡,其中以原明朝官吏士紳、地主富戶為主的反淮勢力占了六成。
僅夏大軍在興化清鄉就致死多達三萬人,興化數家世代傳承的望族被連根拔起,其中不乏在嘉靖年間與嚴訥、郭朴、袁煒同有「青詞宰相」一稱的大學士李春芳家(李春芳的孫子李思誠在天啟年間為禮部尚書);崇禎十五年任東閣大學士,為內閣次輔的吳甡家。
這些興化望族被查抄出的金銀、銅錢堆積如山,田產糧食更是不計其數。也正是靠著清鄉的成果,淮軍才得以穩定發展,並為四鎮組建及縣鄉基層政權構建打下夯實基礎。
如今清鄉已經收尾,淮軍即將北上,不可能再興師動眾搞什麼清鄉,府縣地方政權的構架也不是為了橫徵暴斂,那麼怎麼在夏糧收割前籌措幾萬甚至十幾萬石乃至更多的軍糧?
鄭標使了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就是由淮安府衙出面向占據廣大農村的「土賊」征糧。這個征糧是合法的,畢竟這幫「土賊」得到了大順的承認,並且很多人還被授予了大順官職。
在得到大順官職並得以繼續保持其對鄉村「統治」地位利益時,這些「土賊」就得向淮軍表示他們的誠意。
所謂權利和義務對等。
各縣土賊累計交納的糧食約有四萬餘石。
第二個辦法就是拿錢買,從任何途徑購買,前後大約購得一萬餘石。
第三個辦法則是「借」。
鄭標讓大量剛剛進入大順官府辦職的吏員書辦、縣鄉人員到百姓家打條子「借糧」,說所借之糧可以抵扣今年的夏糧,如果多出的話屆時官府可以退回並給予一定補償。
這個「借糧」在實際操作中難免會帶有半強制,一些地方為了完成上面交給的任務,甚至手段還過激了些,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
但「借糧」總比直接搶糧要更讓百姓接受,畢竟前陣明軍在淮安境內的所做所為百姓們不是瞎子。
所以,有條子拿總比直接被搶的好,而且再壞這條子也能頂稅不是。
通過「借」這個辦法,鄭標大概籌措了三萬多石糧食。
陸四在知道鄭標叫人向百姓「借糧」後,一開始很不高興,隨後卻讓鄭標組織人手印刷專門的借條,將借糧人由淮安府衙變成大順淮揚節度使,使之更加具有官方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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