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帶血的糧(2/2)
陸四在知道鄭標叫人向百姓「借糧」後,一開始很不高興,隨後卻讓鄭標組織人手印刷專門的借條,將借糧人由淮安府衙變成大順淮揚節度使,使之更加具有官方權威性。
同時,借鑑明朝的「捐栗納監」的辦法,允許百姓通過捐糧獲得府縣鄉地方政權的職位;如果不想當「官」,則根據出借糧食多少額定多少利息。
同時命直接張榜告示,明確「借糧條」可以全額抵扣賦稅,並在官府指定地方與白銀、銅錢進行兌換,但是兌換比例要低於市場價。
比如一百斤糧食市場價是400文的話,那一百斤的借糧條只能兌換350文。兌的越多,比例越低。
這個指定地方目前就定在淮安城原漕院衙門,如今這個衙門也是淮軍的金庫,裡面大小房屋堆積的都是從淮安城中士紳富戶查抄的家產。
鄭標擔心即便兌換比例較市面為低,但如果那些擁有借糧條的百姓還是蜂湧前來兌換真金白銀,那樣還是會讓淮軍的「硬通貨」大量外流,造成無法發放軍餉的局面。
陸四一想也是,他暫時還沒有精力理順經濟包括金融方面的事,所以讓鄭標每天只許兌五千兩左右。
其實也是做個小試點的意思,看看借糧條會對民間經濟結構產生什麼影響,之後再在政權穩固後加以調整改進。
鄭標前後籌措了有八萬多石軍糧,可以保證兩個月作戰需求,也能頂到夏糧收割。
三個辦法也是對淮安府境淮軍實際控制區域的變相「暴征」,但只要淮軍能夠立足不敗,最終對百姓的傷害不會太大。
說白了,也是沒辦法。
為了儘可能減少糧道拉長對運輸的壓力,以及儘可能減少運輸途中糧食的消耗,陸四沐陽城做為存糧基地,這樣可以縮短一百里的運輸距離。
除沐陽外,又圈定三處地方為糧站,兩處設在運河邊桃源縣境內,一處設在海州贛榆縣境。三個糧站各囤糧五千到一萬石不等,並派兵駐守,確保淮軍主力進入徐州境內後糧草供應能跟上。
糧草運輸這一塊,陸四已決定讓第二鎮的第六旅,也就是他表叔陳大佐那一旅專門負責。
同時,以鄭標為首的淮安府衙也要大力發動境內百姓,比如在交通要道沿線的「土賊」和百姓都要參與運糧,甚至還要組建擔架隊支援前線。
在大部分百姓目前還沒有和淮軍融入一體,達不到軍民魚水那種程度的前提下,如何讓百姓積極支援淮軍。
陸四給出的是利誘。
就是百姓只要積極參加官府組織的運糧隊,支前隊,擔架隊,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工錢,還可以通過累積次數換取賦稅的減免。有立功的,甚至還可以得到官府給予的獎賞。
淮安境內不同揚州,存在一定的無主土地。土地的原主人多半因戰亂原因死亡,因此這些無主土地也可以拿出來做為獎賞。
「同時,你這個淮安府尹也要讓百姓們知道,我們淮軍北上打劉澤清不是平賊那麼簡單,更是為了保證淮揚人民的家園。」
「保家衛國」這個概念是一定要提出來的,相較「衛國」這一概念,「保家」顯然更貼近,並且更容易讓百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