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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章 歸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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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令的意思是教常昆去濮州一行,向劉昌裔說明高縣拳拳之心,請他移師至此。

「烽火紛亂,止縣尉親自出馬,我才安心。」縣令道:「我的親筆休書,萬萬不能落到他人手中。」

常昆瞭然。

點頭:「也罷。我走一趟便是。」

縣令笑道:「縣尉出馬,自手到擒來。」

便交給常昆一封書信,蓋了縣令大印,非常正式。

又道:「此事宜速宜急,縣尉當速去速回。」

常昆拿了信封往懷裡一揣,抱了抱拳:「我回去跟家裡說一聲,與范、謝、劉幾人做好交代,便即出發。」

「善。」

常昆回到大宅,先把正在進行日常練兵的范無救、謝必安、劉敢、祁六子喊來。

道:「縣令有事要我去辦,快則三五七天,慢則十天半月。我離開後軍兵訓練不可懈怠。」

縣令的目的是向朝廷表明忠誠之意,並請劉昌裔移師鎮高縣,以解魏博節度使之威脅。

並非單純送信。

否則以常昆如今的神通,一陣風捲來,一陣風捲去,一天跑十個八個來回也是輕鬆。

於是這裡去了,說動劉昌裔,還得等他拔營、行軍,一道返回。

因此三五七天最快,十天半月不多。

范、謝、劉、祁四人當即領命,只道必不怠慢。

常昆於是回後院,大丫頭正在算帳——家裡開銷、養豬場收支等等。

「夫君急匆匆的,這是有事?」

常昆喝了口冷茶,點點頭:「縣令要我辦事,我得離開幾天。」

「多久?」大丫頭問。

「十天半月吧。如果快的話。」常昆答道。

大丫頭道:「妾身知夫君本事厲害,但出門在外仍要小心謹慎。須得早去早回。」

常昆哈哈一笑:「自當如此。」

又道:「我不在時,老虎留在家裡。若有毛賊不軌,便教吃了就是。」

大丫頭翻了白眼:「前庭就是軍兵,哪個毛賊敢來?」

常昆一記摸頭殺,惹的大丫頭嬌嗔,卻就拿了東西轉身出門。

這一出門,卻是回了老屋,張頤道長正在大桑樹下行拳。見常昆,道:「常居士行色匆匆,莫非有事要辦?」

常昆道:「是有事要辦。」

就說:「縣令要我外出辦事,須得至少十天半月。我原是想與道長多交流幾日,可眼下怕是沒有時間。」

便從懷裡摸出一方巴掌大小的印。

「此陽平治都功印,乃道長祖上張道陵鎮魔之物。落到我手裡,一直想交還到龍虎山,止未成行而已。」

張頤早瞪大了眼睛,盯著這印,神情極罕見的露出激動之色。

聞言道:「我知有一樁機緣應在高縣,昨日見常君,已有所感。沒想到竟是老祖的這件法寶!」

常昆信手一拋,張頤忙接過去,摸索著激動難掩。

常昆直言道:「我早前聽說龍虎山是真修的富豪,意以歸還此寶索取一隻乾坤袋。若是不願,我不勉強。」

張頤二話沒說,直將腰間灰撲撲的小袋子解下來,將內中的物件倒出,即將袋子遞給常昆:「區區乾坤袋,與家中老祖的寶物不可相提並論。常君保管、歸還此寶,我龍虎山張家欠道友一個大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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