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犯罪動機(2/2)
昨兒傍晚那一系列動作下來,傷口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響,好在經研判不需重新縫針,否則他這會兒得更難受。
即使如此也夠要命了。
只是此時此刻,齊宏宇對肚子的疼痛似乎渾然不知,就這麼一腳深一腳淺的反覆走著。
畢竟昨兒插導尿管的時候,他就已經「死了」。
踱了兩圈後,石羨玉慌慌張張的追了出來。
「哎呀師兄,你跑到哪裡去了,我找你找半天,著急死了都。」石羨玉埋怨道:「你這傷口昨兒才縫針,別急著下地走啊!就算要走,走兩三步也就夠了,不曉得疼啊。」
齊宏宇扭頭看他一眼,又轉了回去,目視前方,繼續抬腿。
「哎哎哎,師兄!」石羨玉趕緊抓住他肩膀,說:「差不多了,咱們回去吧。昨兒是我的錯,我不該取笑你,我跟你道歉!這樣吧,等你傷口好了我帶你去吃火鍋,吃兩頓,成了吧?走吧走吧,跟我回病房休息。」
他半拉半拽,終於讓齊宏宇轉了身,走回病房。
小心翼翼的攙扶著齊宏宇躺下,石羨玉才長呼口氣,又到床尾處幫他調整了下床頭角度,再給他墊個靠枕,石羨玉便坐到病床旁邊,說:「這樣吧,師兄,等請你吃完火鍋,我帶你一塊去割皮包。」
齊宏宇:(╯‵□′)╯︵┻━┻
「我俏麗嗎!聽見了嗎死鹹魚,我俏麗嗎!」齊宏宇咆哮起來。
石羨玉忍不住笑了起來:「復活啦?你不曉得你剛剛那副殭屍臉有多嚇唬人。」
齊宏宇翻個白眼,不想搭理他。
但這時石羨玉又說:「我剛給隊裡打了個電話,相當於開了個電話會,有幾分最新的情況你想不想聽一下?」
齊宏宇耳朵豎了起來。
石羨玉卻賤得很,追問道:「你想不想聽嘛?你不說我啷個曉得你是想還是不想?」
「我俏麗嗎!」齊宏宇咬牙切齒:「聽見了嗎?我俏麗嗎!」
「什麼?不想聽啊?」
「愛說不說。」齊宏宇摸出自己的手機:「大不了我自己問。」
話剛說完,他才發現自己手機沒電了,昨兒剛想拜託石羨玉帶個充電頭數據線回來,就碰到了險情,後邊自然也沒心情搭理這事兒。
現在……
警務通應該還有點,但放下手機拿起警務通,會不會被石羨玉看出些什麼來?
這個角度,石羨玉應該看不到手機屏幕……
於是齊宏宇便裝模作樣的在黑屏的手機上戳來戳去。
果然,石羨玉投降了:「好好好,我說就是了。你這人,就不曉得服個軟啊。」
齊宏宇目光下垂,看向自己右手手背,忽然低聲說:「就是因為服軟,我才被那瓜皮注射了苯甲基芽子鹼。如果我從開始就和他硬剛的話……結果再怎麼樣,也不會比現在更差吧?」
石羨玉心裡一揪,趕緊生硬的轉移話題:「技術隊那邊很輕鬆的就破解了施洋傑的電腦登錄密碼,仔細的查過了幾個硬碟的內容。」
齊宏宇又看向他。雖然話題轉移的非常生硬,但齊宏宇就吃這套,他對案子非常感興趣。
主要是,這會兒除了動腦子,他什麼也做不了。
而且為這樁案子付出的沉沒成本著實太大,破不了案,他絕不甘心,這樁案子已經成了他的執念甚至心結。
石羨玉見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心裡也鬆了口氣,然後繼續說:「之前猜測的果然沒錯,施洋傑,應當是在暗中做本子生意,畫各種本子,多數是同人,也有部分原創。少數純唯美,多數很澀情。」
略一頓,他又繼續說:「按照現有的調查結果初步研判,他這五年來通過畫本子,總獲利恐怕達數百萬,分到他手裡的錢也過百萬,購買者及通過盜版獲得資源的,不乏尚不滿十六周歲的騷年。
按經驗判斷,這已經屬情節特別嚴重的範疇,可能獲得十年以上有期甚至無期徒刑的懲處。」
齊宏宇若有所思:「那……住在他對面的管金童,是否發現了什麼?」
「你猜對了。」石羨玉繼續說道:「我們也破解了管金童在城北中堂小區裡的房子中的筆記本電腦,裡頭發現了大量照片,包括施洋傑製作本子,交易本子,取款等的照片。」
齊宏宇又問:「施洋傑發現這事了?」
「發現了。」石羨玉說道:「在施洋傑家裡,還發現了一張快閃記憶體卡,裡頭裝有大量他製作、交易本子的照片,上邊還有管金童的指紋——記得管金童家被翻的亂七八糟的事兒嗎?想來施洋傑就是在找這東西。」
齊宏宇恍然大悟:「所以這就是他的作案動機?」
「或許不全是。」石羨玉卻輕輕搖頭,接著說:「我們還在管金童的出租屋和施洋傑的家裡各發現了兩份同樣的合同,分別是股權轉讓合同和股權代持協議。」
「噢?」
「簡單說,去年九月份,施洋傑便將他曾經通過技術入股獲得的,那家遊戲工作室的8%的股權,以捌仟元的價格全部轉讓給了管金童,但同時,他又以代持的方式全額持有這部分股份。
按協議,他雖名義上仍持有這部分股權,但已失去了全部的股東權利,僅僅只能作為管金童的傳話筒。」
「同時,這份代持協議與股權轉讓合同並不公開,除了他們倆之外沒有其他人知曉,市監局與工作室年報,自然也沒對股東結構做任何修改。」
齊宏宇皺眉問道:「這樣的協議合法嗎?」
「我們還真特地諮詢過了。」石羨玉說道:「原則上股權代持是合法的,協議也是有效協議,受法律保護。當然,以脅迫手段達成的協議自然不可能被承認。
而且還有一點,將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的人,需要經其他股東過半同意。
可管金童明面上獲得的第一份工作室的5%的股權卻是在去年十一月,才經股東大會過半數同意而從公司第一、二大股東處購得,這意味著,去年九月,他還不是工作室的股東,那麼他和施洋傑的股權轉讓合同與代持協議,其實都不被承認。」
「明白了。」齊宏宇點點頭,又問:「那麼……八千塊錢就獲得了8%的股權,這裡恐怕也有問題吧?」
「沒錯。我們懷疑,當時管金童就是以施洋傑畫本子的『證據』,威脅施洋傑轉讓股權的。若真如此,那麼施洋傑殺害管金童的動機或許在那時便已開始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