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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調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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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科普內容不感興趣的讀者請酌情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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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歷史上最早的識字課本,在正文中有提到,正是西周宣王時期,太史令『籀』所編的《史籀篇》,收錄的文字是西周通用於神州大陸的大篆。

這裡的太史令『籀』,指的便是名『籀』並擔任太史令的一位官員,姓、氏皆已不可考;

在太史籀著《史籀篇》後過了數百年,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天下列國林立,言語異聲,文字異體;

到了戰國末期,也就是公元前三百年至公元前二百三十年,籀文大篆已通行500多年,書寫繁難,多有不便,已經不能適應日益繁複的社會活動,以及日趨複雜的文化思想內容,各國在實際應用中,就有求簡取便的自然需求。

而在戰國末期的趙、楚、齊、魏、燕、韓、秦七國當中,唯有秦國為『周之故土』,使用的文字是古籀大篆一系的文字——小篆;

而其他六國所使用的文字,則與周秦系攥體文字頗有不同,按照各國百姓習慣和不同的歷史演變,發展成了許多種字體,故戰國六雄的文字,如今也已大半失傳。

王國維先生將此現象概括為: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

到始皇嬴政統一六國之時,秦人在原有大篆的基礎上『頗有省改,取其便捷易用』,得出新的文字;

而這種比大篆簡易、省改的秦國文字,就是通俗意義上的『小篆』。

只不過大篆、小篆等名稱,都是後世學者所擬定的,當時人並不這樣稱名,小是相對於大而言;

按照歷史記載,在真實的歷史時期,始皇書同文,規定以秦字為天下唯一通用文字時,應該並不曾稱其為『小篆』,而應該是『秦篆』。

如願掃滅六國之後,始皇嬴政採納秦相李斯的建議,『罷其不與秦文合者』,在全國範圍內推行簡易規整的小篆字體;

為了順應這一『書同文』的文字改革國策,地方郡縣可謂雲起而景從,各種馬匹奏摺如雪花般飛入咸陽,說到底就是一句話:我政哥牛x!

當然,比起地方郡縣如此赤裸裸的『牛x』,中央朝堂的官員拍起馬匹,無疑是更體面、更顧形象,也更高級一些。

如丞相李斯,為順應『書同文』而作《倉頡篇》的共7章;

中車府令,也就是當世公認的奸宦趙高,作《爰歷篇》共6章;

以及秦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共7章,都屬於『如何拍出高水平的馬屁』的教科書級示範;

而這三篇,在正文中有提到:三人所作共計3篇20章,世稱『秦三倉』;這三篇被史學家公認為『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即得小篆字體。

——說白了,就是在《史籀篇》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程度的二次創作,並順帶將字體從周大篆改成秦小篆,好方便天下文人能更容易看懂、能更輕鬆的讀通。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一下:秦盡焚天下之書,在當代可謂是婦孺皆知的『罪證』;但實際上,秦始皇頒發的焚書令,卻並非是『燒光所有的書』。

從史料記載的原文中,我們就不難發現這一點。

——《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中,李斯請奏始皇頒布焚書令的原文為: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簡單理解一下這番話的含義,就能明白始皇嬴政採納李斯的建議,頒發《焚書令》,針對的是哪些書籍了。

——史官非秦記皆燒之,便指『但凡是史書,只要不是秦官所記錄,就通通燒掉』。

這一點無可厚非:欲滅其國,先滅其史;

始皇橫掃六合,一統天下,為了統一華夏,自然要在一定程度上磨滅這六國的歷史,以加速民族統一的進程。

——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則是說:除了擔任博士的中央官員,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許收藏《詩經》《尚書》(等)諸子百家著作,如果有,那就由地方郡守、郡尉彼此監督著燒毀。

這也沒什麼不好理解的。

仲尼曰: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

為什麼『思無邪』?

因為《詩經》中所提倡的價值導向,都是在說『往外打才對,打外族才正義,窩裡橫不可取,華夏內部的戰爭都是不義之戰』。

在這種情況下,悍然興起『不義之戰』,並通過徹徹底底的內部鬥爭掃滅天下列國的嬴秦,能讓百姓再看到『思無邪』的《詩經》,那才是腦子有問題。

至於其他的諸子百家典故,基本也都是一樣的道理——諸子百家一大抄,雖然披著各種不同的皮,但核心價值觀往往並沒有什麼太大詫異,頂多就是側重點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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