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三章 有時候,花錢比賺錢難(2/2)
「反正不偷不搶。大概是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挖出來的藏金,要不然就是沒有納稅而已。而且東西他會自己弄過去,能在那邊找到路子就行。」
隗軒到不懷疑那麼多黃金是搶的還是偷的。
如果真出了那樣大案子,早鬧翻天了。走私倒是有可能。
十幾噸黃金,也就不到一個立方。運進來還真不是什麼難事。當然,風險也不少。
最終,展文回電話說,那邊有正規的黃金公司願意收,不過因為來歷問題,每克的價格,只願意出到230。
林琅考慮了一下,覺得既然正規的公司願意收,風險更低一下。而且這是一次性收那麼多。
價格低一些,倒也不是問題。
他提了一個條件,那就是貨款需要儘可能保密。國內資金流動管控那麼嚴密,他帳戶上突然多了一大筆錢,那肯定是不行的。
展文笑著說:「他們也不想張揚!放心,這個他們也考慮到了。」
於是在周末,他去了香江將那些金幣交易了出去。
幾經周折,就過了兩個星期。
他在幾個帳戶上,有了二十四億多的現金。之前他也算有點錢了,只是帳戶上的數字從八位數變成十位數,依然讓他感覺腎上腺素沸騰。
現在他暫時也沒想好這筆錢怎麼用。不過也已經有了兩個去向。
一是要將那個倉庫改造一下。一個廠房要改造成冰庫,一個要改造成專業的糧庫。
二是要籌建一家農業公司,流轉一些土地。將幻境出產的東西合法化。
但這兩個項目,他估摸著只需要幾億就可以完成。
剩下的錢怎麼用,他暫時還每個頭緒。也沒打算考慮。
人突然有錢了,腦子特別容易發熱。他得冷靜一下,免得變成敗家子或者暴發戶。他得留著這筆錢投資。不能白白浪費掉了。
有了這筆錢,他覺得以後想做生意,不管做什麼都有了很好的牌面。
只是連他自己都沒注意到。他有了這筆錢之後,對錢的渴望似乎更高了些。
這又是一個周末,林琅約了地產經紀要去看房子。
今天下雨,或者說,已經連續下了三天陰雨了。在長江中下游,三四月,是梅雨季節。他也早習慣了。
只是這也是走讀一個壞處,他得冒雨去學校。而他之前還是騎自行車的,那相當不方便。
他叫了一輛計程車,說了地產經紀發來的定位地址。在路上,他已經在考慮買一輛車代步了。
買房子,他當然會考慮停車的問題。停車費時間的問題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那不是他多想,而是聽過不少人埋怨。許多小區都沒有足夠的停車位,只能路邊停。
結果呢,有時候想找個停車位,得在街上轉好幾圈,然後才能找到一個要步行十幾分鐘才能走到家車位——然後出來的時候當然也要走十幾分鐘才能找到車子。
他騎自行車,半個小時,可以走十公里。這也已經基本超出他行動的範圍了。
所以,之前他一直沒考慮買車。
現在既然要買房子,而且在學校周圍很難找到讓自己滿意的。就不得不考慮交通工具的問題了。
不過,現在最要緊的,還是先搞定房子的問題。
最近,他已經看過三次房子了,都是他學校周圍的小區。只是,他都不是很滿意,不是房子條件不好,就是賣家要價太高。
這次他要去看的,是距離學校十多公里一處大型小區。好像是兩年前落成交房的。
地產經紀說,還有六十四年的產權,是超大套間。已經進行過精裝,還有家具。還沒住過人,他也可以拎包入住。
聽著,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