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九章 我是守法公民(1/2)
也許是報案人說失竊物品的價值太大,絕對夠得上「數額巨大」的標準了。
警察接警後幾分鐘就到了,而且還一氣來了四個。這架勢,不吹不黑,現在的警察不再是事情結束後再到場了。至少國內的大城市的警察是如此。
不過這個架勢,還沒到林琅主動過去。他還要等。
「請問是哪位同志報的警?」
酒店經理想要出頭,但那個女人卻不如他願。打斷他的話頭,大聲且添油加醋的說了一通。整個酒店大堂都能聽得見。
地面有隻螞蟻說話,林琅都能聽得見。她的話,他這怎麼聽不清楚。
不過他沒打算搭理,正忙著的安撫要暴起反駁的邱馨薇呢:「沒事,她說的話我都錄著呢。現在她說越多,等會就讓她越難受。」
邱馨薇聽了這話,心裡的火氣奇蹟般熄滅了:「師兄你有辦法證明她在冤枉我?」
「嗯,放心。你看我的。」
可是邱馨薇沒看到他有什麼動作。看著對面那幾個人先入為主的目光,有幸災樂禍,也不屑。
都什麼人啊?
警察聽完報案人——就是那個女人的話之後,馬上分頭行動,分出一個去看監控,兩個詢問目擊證人。最後一個當然是要來詢問另外一方當事人——邱馨薇。
「兩位同志你們好。這是我的工作證。請問兩位怎麼稱呼?」
「我姓林。這是我未婚妻,姓邱。」
這位警察很老道,雖然沒正經地敬禮,語氣卻很平和,而且話也顯得比較客觀:「林同志,邱同志你們好。那位陳同志說邱同志拿了她的鑽石項鍊。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林琅在過去靠打暑期工賺零花錢的時候,對社會也沒有什麼不滿。現在他日子過的這麼舒服,更加不會因為命苦就怪政府。
所以對這位警員還算好的態度,首先給了正數以上的印象分。
他站起來,接過警員證認真「審查」了一下,還給對方了才說:「宋警官。不是我們不配合你的工作。只是現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多說無益……我未婚妻和那位女士的接觸,酒店的監控錄像都有錄影。也許你們可以從中找到線索。」
警員看他似乎十分坦然,而且的他也見過不少上層人。
林琅在四個世界,磨練了好些年,身上隱隱有著上位者的氣息。警員也潛意識覺得他們不會偷東西。
不過,一切還要以證據說話!
他想了想,說:「那兩位一起,我們去看監控。」
這樣的要求,林琅願意配合。
那一段監控錄像,再次被重新播放。
林琅想收回剛才的話,這家酒店並不窮。監控視頻拍攝得非常清晰。監控系統肯定是投入了大價錢的。
警察在看到邱馨薇與那個女人有身體接觸的那一刻,從幾個角度。一幀一幀地看。
看完了,幾個警察相互看了一眼。
剛才跟林琅說話的宋警官說:「陳女士,從監控錄像看了,這位邱同志,在跟你接觸的這段時間裡,完全沒看到有從你身上取物品的跡象。你的項鍊,是不是忘在家裡或者什麼地方了?」
「不可能!項鍊是我剛買的,就放在我包包了。對了,是跟發票一起放的,發票還在這裡呢。」
宋警官接過發票看了一下,說:「陳女士,發票的開具時間是昨天。你確定沒有帶回過家?」
「昨晚我就住在這酒店。沒回家!」
宋警官皺眉說:「那誰能證明?」
「酒店能給我證明。發票上不是有具體的時間。我是大概十點半來酒店開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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