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九章 我是守法公民(2/2)
「酒店能給我證明。發票上不是有具體的時間。我是大概十點半來酒店開的房間。」
宋警官又看了一眼發票,果然是晚上九點半左右開具的。
有叫來酒店櫃檯員工,讓查了一下女人入住的時間。
其中一個員工只是查了一下,就說:「這位陳女士,是昨天晚上十點十二分登記入住的。我當時在場,還記得是她本人親自登記,一起的還有那位先生。」
宋警官這才注意到一直站在女人身後不遠的男人,問:「陳女士,這位同志是?」
「他是我弟弟。」女人目光躲閃了一下。
林琅失笑出聲。
女人想被踩到尾巴的貓:「你笑什麼。等你們進了監獄,有你們笑的。」
林琅沒理她,看邱馨薇一聽這話就要炸毛,輕拍她的背說:「就當狗叫。別生氣。」
又對宋警官說:「她這話,宋警官你們也聽到了。而且我從剛才一開始,就提醒過這裡所有人,我在拍攝錄音。這些話都是合法的證據。」
宋警官聽他這麼一說,心裡更傾向於林琅和邱馨薇是無辜的了。
這是要收集證據,憋著要反訴了?
只聽林琅笑著說:「這位陳女士從一開始就在謊話連篇。說我女朋友是唯一一個觸碰過他的人?那這位先生又算什麼?牛郎?」
女人臉色一變,色厲內茬:「你才是牛郎,你全家都是牛郎。」
林琅輕笑說:「是不是,查一下就知道了。」
其他人一看,這情況還真有點看不明白了。
特別是宋警官。他是看過女人的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家庭住址,就在隔壁一個區。而開出鑽石項鍊發票的商店,在隔壁的隔壁區。而且從那邊過來,要經過。
不回家,偏偏和一個男人來開【2】房……
Emm……
宋警官的眼神有點微妙了。
那個男人忍不住開口:「各位,我身份如何,不是現在給討論的話題吧。現在不是要查清楚啊這兩位偷項鍊的證據嗎?」
林琅抬起手指指著他,問:「宋警官,這算不算心理誘導?別說我們沒偷,就算你們找到了真正的小偷,在法官判決之前,我們最多也就說他是嫌疑人。而這位先生,明顯想將罪名釘在我們身上。我覺得更像是做賊喊捉賊了。」
他瞥了一眼那個女人:「這位陳女士說,在她持有鑽石這個過程中,只有我女朋友觸碰過她,結果她發現鑽石不見了。但她明顯在說謊。她昨晚可能一整個晚上都跟那位先生在一起。如果我未婚妻有嫌疑。那這位先生又該如何說。」
他不等別人開口,繼續大聲說:「現在我懷疑,他們串謀起要誣陷我未婚妻。以此達到某些目的。比如,某人出軌,想要轉移家庭財產。」
女人驚怒:「你胡說!」人也想要衝過來給他來十八記九陰白骨爪。
可惜被被兩個警員攔住了,但那還不罷休:「信不信我現在就找人打死你?」
林琅對兩位警員投去讚賞的一眼,可不管她,只對宋警官說:「你們可以檢查一下他右鞋鞋跟。我聽著他走路,像是空的。」
那個男人面色大變。禁不住倒退了一步。
宋警官本不信林琅有那樣的聽力,但察言觀色,知道有不妥,馬上上前抓住男人的手臂:「這位先生,鑑於你跟陳女士又較多的接觸。麻煩你配合我們的工作。」
「你們放開我。他胡說八道你們也信他?」
那個女人見狀,硬要撲過來。兩個警員到底是男人,不敢有太大動作。竟然被她沖了過來,但很快,她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