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六十四章不恥的手段(2/2)
留中不發更是不可能,錢明逸,字子飛,錢易子,杭州臨安人。繇殿中丞策制科,轉太常博士。
制科出來的人官運本就不好,能得授一個太常博士已經算是不錯的了,誰知道他被呂夷簡看重。
經過呂夷簡的推薦最後擢右正言。剛剛坐上諫官的位置,首劾范仲淹、富弼:「更張綱紀,紛擾國經。凡所推薦,多挾朋黨。乞早罷免,使奸詐不敢效尤,忠實得以自立。」
雖然這樣沒有證據的諫言趙禎連採納都不會採納,但卻讓他成為諫官中出了名的「入骨三分」。
連宰執和相公都敢彈劾的人,顯然就沒把自己的官運當作一回事,這樣的人不為別的就是為了出名。
你要用常規手段打擊他,他非但不生氣還會高興的把自己的臉遞給你,為的就是讓你抽打同時讓他出名。
錢明逸根本就沒想過升官發財,或者說大部分的諫官都沒有這個打算,他們得罪的人實在太多了,而且又不敢去得罪皇帝,所以在百姓眼中他們是真正的清官,在皇帝眼中他們是卑鄙的小人,在同僚面前他們是避之不及的禍害。
詳細的案情趙禎已經知曉,從神都城傳來的消息不光有朝堂的公文,還有北平府辦案的文書,以及黑手收集到的情報。
在蔡伯俙的「積極」整理之下,趙禎手中就得到了一份又醜惡又真實的事情發展過程。
原來歐陽修有個妹妹嫁給了張龜正當續弦。人都說千年的烏龜晚年的王八,可張龜正不到三十就去世了。張龜正去世也就罷了,還留下一個原配的女兒,才四歲。歐陽修雖是文道大家,可為人不但不迂腐,還很開明,這也是趙禎任用他進行文道改革的原因。
歐陽修自然不會讓妹妹為丈夫守節。可是,張氏家族無人,歐陽氏不得不帶著丈夫前妻的女兒回到娘家。歐陽修父親早死,母親也已經去世,作為兄長的歐陽修主動承擔起撫養妹妹和名義上的外甥女的責任。
而一晃就是十多年,等到張氏年滿十五,到了婚嫁年齡,歐陽修又給張羅婚事,把外甥女嫁給了自己的族子歐陽晟。
不想張氏嫁過去沒幾年,不知道是歐陽晟性無能還是張氏太風流,竟然和家中男僕搞上了。不但搞上了,事情還被丈夫歐陽晟給發現了。歐陽晟大怒,也不顧什麼家醜不可外揚,把妻子張氏和男僕扭送到北平府。
於是事情就鬧大了,而且是在歐陽修主持文道改革的時候鬧大的…………
當聽聞外甥女被拘押到開封府接受審查,罪名還是最不堪的通姦,歐陽修恨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
作為右正言的錢明逸有權過問北平府的案件,而且這還涉及到禮部尚書這樣的高官,他這樣的諫官最為適合。
妹妹在歐陽修面前日夜啼哭,要求歐陽修出面營救。歐陽修不答應。此時前去求情,只會被加倍羞辱。只是,歐陽修再也沒有想到,錢明逸遠遠比他想像的更加奸詐。
到了那天,諫官錢明逸親臨審案現場。一件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此前,張氏已經承認,自己和家奴某某通姦。可今天,張氏卻翻供,說和自己有姦情的並非家奴,而是舅父歐陽修。
原本,張氏和家奴通姦,雖然已經犯下大罪,可再怎麼樣,也不比不上外甥女和舅舅通姦罪孽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