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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8章 其之目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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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只需要將人分散在各處莊園裡,農忙時乾乾活,農閒時將門關上,在依附自己的佃戶、奴僕中選些身強力壯的和賓客們組織起來做做軍事訓練,就是私兵了。而外人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且他們的家屬都被世家大族控制,打仗只能拼命為主公效死。

這種事情其實在中國數千年的封建王朝中一直存在著,大家也一直都在做。什麼門客、部曲、死士、家兵和家奴,在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其實都可以視為私兵,只不過換了個名稱而已,家主可以驅使他們去殺人,去造反。

趙昺就記的明代中後期武將的所謂的家丁,因為「武將所轄不入兵籍」,名義上並不是軍人,那都是武將自己掏錢養的,所以不用聽其他官員的命令,只是武將的家丁奴僕,只聽武將的命令,只為武將效死,他們幹的事都可以算是私兵了。

而蒙元政權漢化並不完全,還處於奴隸制社會,他們在戰爭中擄掠了大量的人口,稱為驅口,也就是奴隸,被視為個人的私產。所以蒙元權貴們多者有奴隸上萬並不是什麼新鮮事,那麼像藁城董氏這樣的投下家族養幾千私兵也是合理的。

因而趙昺判斷董氏完全不必依靠官軍就可得兵數千,況且當前又有朝廷征簽鄉兵的詔令,可以憑藉自己良好的聲望和財富輕易建立起一支軍隊。而那些收留的流民中也可以選拔青壯作為後備軍和夫役,使其可以調動數萬人守城。

不過趙昺認為董氏即便能夠迅速組建起一支軍隊,但是存在著個致命缺陷,便是他無法獲得足夠的武器。要知道元廷對武器控制十分嚴格,如董氏這樣的勛貴也難以私藏大量的兵器,即便當下暫時取消武禁,他們在如此形勢下也難以獲得大量的鋼鐵。

當然他們可以毀掉鐵製農具打造兵器,但趙昺仍認為以董氏的財力仍然難以滿足需要。刀槍一類的兵器打造自然簡單,打造個矛頭按上木柄就是長槍,普通的鐵匠就能完成。但守城最需要的卻是遠程兵器——弓弩,那就不是短時間內可以造出來的。

蒙元對弓弩控制十分嚴格,董氏不可能有多少儲備,而製造一張弓卻極為繁瑣和耗時,只所需要的材料就有十數種,且工序極多,得到一張成品弓往往要耗時年余,如此成本也是不低。且並非有錢就能夠在短時間內可以得到的。

有了弓,還需要箭矢,相對於弓要簡單些。但也只是相對而言,不說箭羽不易得,就是看似最簡單的箭杆也很難,其的加工、拋光、上漆、纏線,每個環節都需要消耗人力物力,雖然一支箭不是特別精貴,但是價格也不便宜。

過去在大宋一支合格的箭矢也要七十文左右,按照現下的物價也夠幾天的生活費了。而在蒙元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寶鈔都得幾十貫了,合銀價要三分銀。三分銀是啥概念?一兩白銀是一百分,而一兩白銀能買一石米,可見三分銀也相當於一天飯錢了。

三十支差不多就接近一兩白銀,何況打起仗來需要的弓箭可不是幾十支。所以戰場上不計成本的那種大規模覆蓋的箭雨拋射,其實也不是常常出現,因為箭的產量和價格導致了每次箭雨拋射,其實都是「乾坤一擲」。

這就導致各政權在開戰前,都會大量生產軍械,而戰爭成本也是建立在政權的經濟之上。這也是為何會出現戰端一開,燒錢燒的像燒柴火的情況。這也是為何說,打仗拼的是動員能力的原因。而即便董氏富甲一方,其也玩不起這種遊戲,何況面對的是一國之力。

所以趙昺判斷董氏不惜代價的修築城防,也是迫於形勢和經濟實力,既然無法在武器上取得優勢,就只能通過加強城防來獲取地利,利用層層堡壘來抵銷敵軍的武器優勢,大量消耗**的兵力,從而守住這彈丸之地。

但董氏如此就真的能守住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趙昺覺得其肯定也知道這是必死之局,**就是不動手,只要圍而不攻,不需數月就能將他們都活活餓死。而其當下的姿態,除了表示要死戰到底的決心外,他想不出其它的緣由,那麼對於急於北進的**就不是什麼好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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