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9章 攤牌(1/2)
四月初五,太后行駕至臨安城,小皇帝率領朝中文武百官親迎,而因為剛剛發生行刺事件,此次戒備更為森嚴,所有百姓都被隔離在行駕數丈之外,任何越界者都會被當場擒下。不過迎奉太后的儀仗比之小皇帝入城時更為盛大,連樹木之上都纏上黃綾,帷幔自城門一直綿延到北宮們前,直此就可見靡費之急。
陳宜中坐在德慶樓三樓臨窗的座位上向御街上張望,行駕越來越近,前導隊伍過去後,便是六部及中書省首官的隨扈車隊,太后和小皇帝的車駕如眾星捧月般的行在中間。看著車隊越來越近,他不禁有些感慨,若是自己當初不去占城,是不是迎駕的隊伍中也會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不是像當下只能做個旁觀者。
「絕對不會,我們之間早已勢如水火,其不會容下我的!」陳宜中暗自搖頭喃喃地道。他十分清楚自己與小皇帝的關係,自始就不融洽,其後隨著矛盾的日益加深,已經是無法調和。而當下更是到了你死我亡的地步,今天他準備與小皇帝攤牌,做最後一搏。
「散開,勿要驚了聖駕!」突然窗外傳來一陣噪雜聲和士兵們的呵斥聲,陳宜中探頭向下看去,只見一幫各式打扮的人見聖駕將至,想衝破護軍士兵布置的警戒線,卻被巡視的臨安府衙役們攔住,將他們強行驅散。
「主公,我們的人上不去,全部被衙役們趕走了!」這時蔡睿拎著衣襟小跑上樓來道。
「吾都看到了,小皇帝這是已經有了準備!」陳宜中嘆口氣道。
「主公,那我立刻召集人手前往北宮,準備朝堂上書。」蔡睿言道。
「今日吾有眼跳的厲害,不知此去是凶是吉啊?」陳宜中看看窗外大隊人馬滾滾而過,皺著眉頭言道。
「主公,開弓沒有回頭箭,小皇帝昨天抄了他們城中的宅院,說明他們已經發現了咱們的行蹤,也意識到是我們在後面謀劃。只怕已經開始在全城暗中緝捕,如今已再無退路!」蔡睿見陳宜中老毛病又犯了,事到臨頭又開始打退堂鼓了,連忙勸道。
「也好,成敗就在此一舉了,吾就與眾人同去敲響那登聞鼓,為民請命!」陳宜中又想了片刻,似乎才下定決心,站起身整整衣衫道。
陳宜中一行人下了樓,混入人群當中,隨著看熱鬧的人群緩緩向北宮方向移動。行至青陽宮行駕已經過完,他們卻已經聚起了幾十人,到了太廟又有幾路人暗暗匯入其中,等到了宮城前已有二、三百人之多。看到如此多的人要闖宮城,立刻有護軍上來阻攔,但聽聞他們要去登聞院,卻不敢攔阻,只是加強警戒,防止人群闖宮。
一眾人擁著陳宜中來到設置在內宮城西廊的懸掛的一面大鼓前,陳宜中使了個眼色,一名隨從立刻上前拿過鼓槌,輪開兩隻胳膊『咚咚』的敲響了大鼓。鼓聲震天,傳出很遠,宮外的人皆露出驚色向這邊聚過來,而宮中也是引起一片慌亂,從東廊中幾個人匆匆趕過來……
趙昺聽到鼓聲響起,也是愣了下神兒才反應過來。說來登聞鼓這東西現代人只要看過古裝戲的人都知道,那就是在衙門外懸掛的一面大鼓,往往都會又擊鼓鳴冤的戲碼。只要敲響了誰也明白那是發生了大事,而聽到鼓聲,不管衙中的主官在幹啥都得立即升堂問案。說道底撾登聞鼓,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直訴方式之一。
據史書記載於周朝就設有登聞鼓,當時稱作「路鼓」。魏晉以後歷朝都設有登聞鼓,唐代登聞鼓約始設於高宗年間。武則天時還創有匭使院。元朝亦設登聞鼓、邀車駕。但在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重要性大不相同,歷朝或有增補,如邀車駕或公車上書、叩閽等。
宋初,朝廷始置司管登聞鼓和登聞鼓檢院,兩院均受理吏民申訴之狀,隸屬諫院的專職衙署登聞鼓院。當事者可先去擊鼓,會有本部的官吏來接訪,再將他們的詞狀轉呈皇帝。登聞鼓院向朝野士民開放,擊鼓者不受身份所限,「凡言朝政得失、公私利害、軍期機密、陳乞恩賞、理雪冤濫,及奇方異術、改換文資、改正過名,無例通進者」,均許到本院陳情。
大宋生民億萬,世務劇繁,皇帝只是世俗世界的至尊,而非無所不能的神人。要不要先請文臣審核官民遞交的狀紙,再酌情選呈御前,以減輕皇帝的重荷呢?歷朝皇帝都議過此事,但答案仍是當然不能。諫臣們認為國人到登聞鼓院,只為自身的訴求能「上達天聽」,中間如果隔著一道關卡,人們上書言事時,就會多了些顧慮,有了皇帝的作保,國人才更敢於在登聞鼓院實話實說。
而在大宋朝不僅有民告官之事,官告官也是常見之事。登聞鼓要是敲得好,即敲掉政治對手的權位,有些戀棧的官員,便曾指使管下的「良民」到登聞鼓院打鼓,為官員的連任造勢。當然官告官並非多為私仇,也有出於公義的凜然之舉,不過官民還是得慎用登聞鼓院的那面大鼓。
原則上朝廷有禁人越級上訴的例禁,擊鼓鳴冤只是糾正司法錯誤的權宜之計,人人若都到京城申冤,州郡的守官就顯得尸位素餐了。另據大宋刑律,擊登聞鼓訴事若不實,將判八十杖的肉刑,卻非評書中為敲鼓要滾釘板。總體上,登聞鼓制還是有良效的,它是國人昭雪冤情、下情上達的通天之路,也是檢驗政治清明與否的一張鏡子。
在賢明君主執政時期登聞鼓確實有上達民情、監督官僚的作用。雖然百姓上訴到登聞鼓院的冤案一般都能得到解決,對澄清吏治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但登聞鼓制度也還有其局限性,並非所有的案件都能圓滿解決。可嘆的是宋朝以後,擊登聞鼓的條件日趨苛刻,至清朝已形同虛設,並規定擊登聞鼓者,先廷杖三十,以防止無端刁民的惡意上訪,自明清以後律法日益完備,登聞鼓僅成了一種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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