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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0章 看似廢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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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公文滿案,還有這麼多看似不相干的奏表要處理回復,趙昺的『工作量』是大大增加,每天可謂是廢寢忘食,也讓身邊的人,尤其是幾個老婆心疼,但又十分不解。因為這些奏表都是未經中書,而是直接從地方送入宮中的,也就是說與大宋上奏的制度有違,且這樣事無巨細都要奏一下的樣子,在他人看來更像是小皇帝自找麻煩。

不過究其根本這麻煩還真是趙昺自找的。當初他初到這個時代就趕上了這個天下大亂的時代,憑著自己的小聰明和『特殊地位』拉起了一支隊伍,並逃到了瓊州。其中雖有像應節嚴和江璆及鄧光薦、陳則翁這樣進士出身的高級知識分子。也有如蔡完義、蔡喬、黃顯耀及莊思齊等這樣的小官吏及小地主出身的人,可更多的是出身軍旅和草莽及底層社會的人。

用現代的話說就是隊伍的成分比較複雜,整體素質不高,尤其是文化水平普遍低下。不過在開始時並無什麼影響,那時候人數少,大家又是聚居一處,有什麼事情無論的公堂議事,還是私下裡討論,基本無需動筆,即便行文也是簡單明了,就事論事,無非是用詞缺乏斟酌,看著有失文雅。

但是隨著隊伍壯大,尤其趙昺繼承大統,行朝遷至瓊州,定府城為行在後,他也住進宮中。如此一來,大家見面的機會少了,且一切都正規起來,公文往來也亦要依照舊時的定製。隨遷而來的官員的文化素質要比帥府一幫人要高的多,且又多有官場經驗,這對他們來說不叫事情,對帥府一班人可就要了命啦!

按照大宋的奏疏的規制,人臣對上行文須符合「奏議宜雅」的寫作要求,也就是要符合三綱五常的道德觀念和語言雅正的語體規範。於是公文作者要多引經據典,就是以此來表明自己所言援自古人,符合道統,起碼可以保證不出格,不失范,不容易被人挑剔或駁斥。

同時在寫勸諫類文書時,常引用古訓良言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在道統的框架之內,符合「大道」。以此避免了君主有被冒犯之感,是柔而不犯的好方法。長久以往便形成制度,就如同最高指示一般,開篇必須要引用聖人之言,否則便無法成文。

另外宋代文人推崇古人,喜歡引用古人經書中的語言來說明當下的問題,論證自己的觀點,這無疑更具有說服力,你的能力和學問總不能超越先賢,讓你無法駁斥。而作者也正是通過引經據典,援古以證今,是思不出位的構思方法,而使文章的論證無懈可擊,雖有『綁架』之嫌,卻也達到了自己上疏的目的。

由此大宋官場形成了固有的文風,公文大量引用經書,幾乎到了每篇必用的程度,儒家經書如《論語》《孟子》《周易》《尚書》《春秋》《禮記》《詩經》等都被反覆引用。完全拋棄了漢代用經簡潔利落的特徵,喜歡引用較長的文字,喜歡大量鋪陳,在說明同一論點時經常反覆援引經文,同時對引用的文字大加闡釋、隨意演繹。

還有一些作者為了翻陳出新,常常故意引用生僻的經傳語句,這就對閱讀公文形成了很大的障礙。總體來看,宋代公文的用經給人以繁瑣之感,同時也增加了理解公文的難度。這種用經方式弊端顯著,不僅有害文意,還妨礙公文的傳播。

在趙昺看來,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公文作為實用文體,只有寫得淺切直白、乾淨利落,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是反觀宋代公文,其無節制用經的寫作方式,使得公文喪失了固有的價值,不利於公文效力的發揮。

而從現實的角度來說,趙昺最直觀的感覺是看不懂。他前世只是個理工男,寫作水平本就不高,對古代典籍更是意趣寥寥,而這些奏疏在他看來都似名篇一般,其意深不可測,所以驟然接觸這麼『高深』的東西,為了防止出現誤讀,起初都是在幾位老師的輔助下完成的,而他弄懂後心裡最大的感受就是廢話連篇。

如趙昺這麼大的『知識分子』都不知所云,他手下的那些文盲、半文盲的傢伙們看得更是雲裡霧裡的。而此時諸將也分赴各方,即便在京中的,他因為住進行宮,像過去那樣在一起說話也幾無可能,只能遵照制度上疏言事。

但奏章是國家正式公文,在程式、運轉關係以及繕寫的字體等方面,也都有繁瑣的規定,違者就會受到處分。他們那寫作水平根本過不了中書省的審核,從而直接就被駁回,根本到不了他手中,另外有些話也不便在公文中陳述。

如此情況下,趙昺不便,眾人也抱怨,他意識到這樣下去會誤事。於是他下旨要求上疏要簡單明了,行文少用艱澀難懂的用詞,但積習難改,短時間內難以見效。另外奏表的呈遞流程也十分繁瑣,嚴重影響了行政效率。他只能另闢蹊徑,讓親信諸將可以將不能明言的話另行呈文直接送到宮中的御前辦,而不必經過中書省呈報。

趙昺這樣做本就無奈之舉,此類奏表更似私信的公文,無一定的規則與程式,也為列入國家正是文書之內,就是為了君臣之間溝通方便而已。奏表送入宮中後,他起初讀後會另行回復,但後來覺得太過麻煩,就直接在原來的奏章上空白處直接批閱回復,然後由送書人或驛傳送回具奏人。

後來御前辦二室的主事蔡喬覺得這樣太過隨便,且應該抄錄一份存案備查,然後再行發還具奏人。趙昺想想也是,便同意了。於是御前辦便針對此事專門擬定了一個章程,凡是奏摺經硃批後,在發還具奏人遵行之前,照例要由御前辦抄錄一份,以供傳抄執行和存案備查。個別事關機密之件,或因具奏人的請求,或皇帝認為不宜公開的即留原本在宮中,不做抄錄,不加批示。

此外為了方便傳遞和保管,御前辦還對此類奏表的樣式和呈遞程序做了規定,這樣一來本是非正規的文書形式就成了半正式公文,被『圈內人』稱作『密札』。趙昺也希望以此多一個了解地方情況和信息的渠道,彌補自己無法周知的不足,同時也藉此聯絡君臣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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