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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章 原來如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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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這些人開社的時間不定,地點不定,再說咱們貿然尋上門去也不會讓咱們進去的。」鄭虎臣知道小皇帝的意思是又想出宮玩去了,他對此是頗為頭疼,便出言敷衍道。

「這有何難,咱們又內應啊!」趙昺向前探探身子壞笑著道。

「這……陛下不會打草驚蛇吧!」鄭虎臣立刻明白了,馬端臨就是陛下身邊人,又是吟社的,自然能夠掌握他們的行蹤,帶幾個人進去也是無妨的。可他仍然試圖阻止道。

「他們中認識朕的人寥寥無幾,再說幾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士人又能奈朕如何!」趙昺毫不在意地道……

…………

幾天後,一輛馬車駛出了皇宮的角門,這輛馬車十分平常,就是最為常見的單轅車,罩著素色車棚,很快融入了御街上的人流中,向南駛去。

「貴輿,今日詩會怎麼會選在寺中?」馬車裡空間不大,四個人擠在其中有些侷促,趙昺問道。

「公子,現在天氣漸涼,湖上陰冷便選在了青林寺,那裡清淨又有庵房,吃住都十分方便。」馬端臨答道。前兩日陛下突然問起月泉吟社的事情,並表示很感興趣,想去看看。他十分為難,又不敢拒絕,恰好接到在沐休日有詩會的消息,便知會了陛下,也有了今日之行。

「馬主事,今日中可有與陛下會過面的人參加?」譚飛問道。他此前已經問過,但謹慎起見,還是再次確認道。

「譚統領,吾已經問過,詩會中與公子會過面的人本就不多,即便是其中的官員品級大多不高,沒有得見龍顏的機會,參加過朝會的幾位官員已經安排輪值。不過,吾擔心的是鄧牧,其與陛下會過面,但是否前來,吾不敢確定。」馬端臨言道。

「無妨,吾雖與鄧牧在西湖上見過面,卻是沒有顯露身份,其即便去了也不知吾的真實身份。」趙昺擺手道。

「公子所言不假,此次公子又是以吾的子侄身份前去,他見了即便有所懷疑,也不會多問的。」馬端臨想起在當日西湖之上的事情便忍不住想笑,想想言道。

「那天鄧牧被氣糊塗了,估計早已不記得公子的模樣啦!」王德在旁呲笑道。

「那確不一定,只怕印象會更加深刻!」譚飛卻有些憂慮地道。

「呵呵,那日鄧牧被公子氣得衣服都脫光了,這種顏面盡失的事情即便認出了公子,豈又有臉相認的。」馬端臨聽了失笑道。

「混帳!」正在幾人說話時,馬車突然停住,緊接著傳來車夫的咒罵聲。

「怎麼回事?」譚飛急忙撩開車簾問道。

「教頭,兩個傢伙縱馬馳街,險些衝撞了咱們的車輛!」馬夫也是侍衛,他回頭問道。

「嗯,警醒些,不要快行!」譚飛皺皺眉囑咐道,但還是鬆了口氣,此次出門只帶了兩個侍衛充作馬夫,遇到事情堵在路上就麻煩了。

「縱馬馳街,就沒有人管嗎?傷了人怎生是好!」趙昺卻是十分生氣地道。

「公子,此事自有人追究,若是傷了人也會依律懲處的!」馬端臨言道。

「哦,律法中還有此項?」趙昺有些吃驚地道,心下琢磨難道這個時代也有交通法了。

「公子,當然有。」馬端臨笑著道,「《宋刑統》規定:諸於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十;以故殺傷人者,減斗殺傷一等;殺傷畜產者,償所減價。若有公私要速而走者,不坐;以故殺傷人者,以過失論;其因驚駭不可禁止而殺傷人者,減過失二等。」

「公私要速者,『公』謂公事要速,及乘郵驛並奉敕使之輩;『私』謂吉凶疾病之類,須求醫藥並急追人而走車馬者,不坐;雖有公私要急而走車馬,因有殺傷人者,並依過失收贖之法;其因驚駭力不能制而殺傷人者,減過失二等,聽贖其銅,各入被傷殺家。」

「原來如此!」趙昺聽了點點頭道。

馬端臨見小皇帝似有不明,又詳加解釋了一番。趙昺才知唐宋時期行文中的「走」,不是「行走」之意,而是指「疾跑」,這個意思還保留在「走馬觀花」「三十六計,走為上計」等成語中。「走車馬」即是策馬疾馳或駕車疾行。

「無故」,指沒有公私緊急事務。「公務」指急遞公文、傳送敕令、消防官兵救火等公共事務,需快馬加鞭,不容逗留;「私務」指報喪、送病人治病、緊急追人等私人急事,也不可耽誤。「人眾」,按唐宋法律的解釋,「眾謂三人以上」,有三個人以上即可稱「眾」。

也就是說,宋朝政府對市區交通實行「限速」制度,除非有公私緊急事情,任何人不得在城市街巷以及有三名行人以上的地方快速策馬、駕車,否則,不管有沒有撞傷行人,均視同「危險駕駛」,給予「笞五十」(屁股打五十小板)的刑罰。就如今天超速駕駛,不管是否造成事故,都要對駕駛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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