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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回 整兵換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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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著這次《兵役法》,紀澤還撇開大晉文武不分的官品制度,對血旗軍採用了全新的軍銜制,也算令軍政徹底分離。新的軍銜制幾乎照搬後世,最低為列兵,其後為卒(士)尉校將各分准少中上四級。左右血旗軍一早便已採取職銜分開,今次無非更顯系統規範罷了,此處便不予贅述。

有別於大晉的世襲軍戶制度,血旗軍將採用退役制度和軍官輪換制度。不同級別的官兵將有不同的最高退役年限,譬如甲等作戰部隊的隊率三十五歲便需退役,軍侯則可放寬至四十。同時,校尉以上主官在戰鬥部隊中任職五年後,不論是否升遷,必須調至其他序列或者退役。非戰鬥部隊則可適當放寬。

此外,通過《兵役法》,華興府進一步明確預備民兵機制,效仿漢初,凡十四歲以上、四十歲以下的健康男子,都要定期參加軍事訓練,兵器裝備由華興府統一安排,而四十歲以上者要利用農閒參加工程隊修補城池、道路等公共設施尤其是軍事設施。當然,這些民兵的訓練與勞動不似大晉的徭役,華興府非但提供食宿,還將給與適當報酬。

當兵是一項主觀自願的、難以強迫的義務,對於不履義務者,華興府自不會強拉丁壯或是判刑流放等等,但就政治與經濟利益方面的懲罰是必要的。《兵役法》明確規定了拒絕民兵服役與緊急徵召的相應經濟懲罰,將與個人收入掛鉤。

更有甚者,《兵役法》還不近人情的規定,凡在規定年齡內民兵服役不到八成定額的,乃至拒絕緊急徵召的,除了經濟懲罰,還將失去擔任任何公職的資格。因為,一個沒有能力抑或沒有勇氣拿過武器保護公眾的人,是沒有資格來領導公眾的。

當然,逼不如誘,為了兵役法的順利推行,各種獎恤與福利比起懲罰更為搶眼。且不說此番《兵役法》對退伍殘退軍卒以及軍屬烈屬在就學、就業、稅賦乃至律法方面有著諸多福利撫恤保護等規定,還有厚賞軍功的《功爵法》,此番《兵役法》中還特別明確規定了戰時軍功與戰利品的分配,所有參戰人員尤其是基層軍民均將從戰場繳獲中明確獲益,從而令華興府戰爭紅利的惠及面得以有效擴大。

其中,華興府日後外戰時的物資、錢糧乃至俘虜奴隸等等繳獲收益,將有一成留歸各參戰部隊集體(含高層軍官獎勵),三成由基層參戰軍民按軍功分配,至於剩餘的六成,在償清此戰各項支出之後由行政署與參軍署平分。

血旗軍立軍一年半,隨著規模擴大,軍功已不是最初按照殺俘人數的簡單記功,而是一套更重集體因素的成熟體系。軍官有軍官的算法,軍卒有軍卒的算法,軍卒的軍功要考慮自身殺傷俘虜人數、破陣登城之功、戰鬥綜合難度以及彼此間不同兵種的配合分潤等等因素,基層軍官還需考慮敵我戰損比等因素,高級軍官更要加上戰略戰術等更多考量。

非但如此,後勤人員的功勳核算也通過《兵役法》首次被正是列入軍功體系。也即是說,日後隨軍民兵民夫除了享受戰時薪俸,還將從中獲得戰利品的分潤,以及由對應軍功折算出的公民功勳點。

說白了,《兵役法》的一應賞罰規定就是一邊嚴懲逃避兵役者,一邊可勁的有組織的發放戰爭紅利,典型的強化版的胡蘿蔔加大棒,其間滿滿的鼓勵軍民搶錢搶糧搶奴隸,自然不乏紀某人鼓動外戰擴張,弘揚尚武精神的目的。

書歸歪傳,與兩部法律頒布同步進行的,是紀澤對現有血旗軍下達的整編令和對樂島百姓下達的徵兵令。通過這兩道命令,血旗軍不僅有著長期擴編計劃,更多是結合華興政權的新型兵制,進行一次大調整大換血,構架華興府的軍事體系,確定血旗軍的最新配置與部署。

按照這份整編令,近衛營作為血旗軍唯一的特等營,將提升曲級編制,設重裝左軍、親衛中軍與特戰右軍,分別由紀鐵、范毅和黃雄擔任,主要從既有戰兵中選拔兵員,一月內擴至五千人。血旗、蒼狼與安海三營作為血旗軍僅有的三支甲等主站部隊,將從既有輔兵中挑選兵員,二月內擴編至五千人。

暫留長廣、太行、淮西、淮中、白洋、泰山等六個位於大晉內陸的別部營合近萬五軍兵編制不變,華興府將通過徵兵,並打散吸納偽軍,於海外整編出十三個一軍兩區編制的乙等輔兵駐防營,分別對應四個自貿島嶼,以及華興府各區縣,乃至工程、軍械、輜重三營,合約一萬七千人。至於這些輔兵的步騎水三軍兵種,則視具體駐地分曲而異,但水軍無疑將占半數。

此番整兵的重點更在於換血,其一是針對普通軍卒的大換血。畢竟,華興府之前始終身處危境,血旗軍不論戰兵輔兵,各營頭起步階段幾乎是青壯就收,難免良莠不齊。此次整兵正須通過裁減,將超齡的、體弱的、怯懦的乃至意志不堅的軍卒從戰兵輔兵序列中完全剔除,代之以華興府龐大人口基數下挑出的優質兵源。

其次則是軍官換血,血旗軍將合併太行鰲山既有的軍校資源,於下月在樂島開學「血旗講武堂」,並以此為契機,從血旗軍海內外各營頭抽調近千中低級潛質官兵入校,加強政治與軍事深造,為期一年。取代他們軍中崗位的,則是太行鰲山兩地經過初步軍校培訓的首期軍校生,抑或大量長期跟隨紀澤、又紅又專的血旗親衛。

此外,通過整編,大量經過血旗軍長期薰陶,頗有政治文化素養的人員,尤其那些借調管理民政之時表現良好的,他們經過血旗軍頗長時間的培訓,又紅又專,此番也將退役,由武轉文,進入華興府各鄉各村以及政府機構,甚或進入民間各處,從而充當華興府在民間的中流砥柱。

當然,此番大規模全方位的整兵,還涉及各類各級隊伍在兵甲、軍械、馬匹、艦船等方面的標準化配備,以及職銜薪酬、組織人事、機署完善等等事項,此處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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