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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回 四階制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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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營議事大廳,聽完眾人的意見,以及馬遷的諸多策略,紀澤心中已有計較,他朗聲道:「本將先問大家一問。如今我血旗轄民合計約二十萬,以現有錢糧來看,今年秋收前可再吸納三十萬。扣除太行、長廣等地留守軍民,今年海外移民最多四十萬,此數也是樂島等東海諸島正常可容。若再招人擴張,最便捷之法便是北上爭霸,與韓人、倭人爭奪疆土,乃至滅國之戰。」

「朝鮮半島上,高句麗、百濟、馬韓、誠韓、弁韓五國總計轄民近兩百萬,倭島(九州島)轄民當有七八十萬,一旦我等北上半島,哪怕僅是欺負馬韓,唇亡齒寒之下,這些異族都將成為敵人。而我等對夷之策,則將決定彼此敵對的激烈程度。再換一角度,即便我血旗軍戰無不勝,數年便將這些異族全部征服,試問我海外移民短期能有多少,八十萬?一兩百萬該是瓶頸吧,如何統治數量相若甚或數倍的異族,如何變為穩定根基,一味壓製成嗎?放任羈縻又成嗎?」

數字最說明問題,紀澤說到這裡,強硬的武將們沒了囂張,懷柔的文臣們也陷入思考,紀澤自己則不免遺憾西晉不足三千萬的漢家人口,甚至羨慕起了明清時動輒上億的數字。怎奈他紀某人所來的這一時代剛剛經歷了漢末三國戰亂,是史上漢人數量頗少的年代,否則也難有五胡亂華,當然,這也為他紀某人的殖民海外平添了一大困擾。

待得廳中沉靜片刻,紀澤這才說道:「是以,我等對待異族須得同化,如何同化,那便是華夏文明,物質的,還有文化的。有服章之美謂之華,有禮儀之大謂之夏,相比炎黃血脈,我漢家同樣重視華夏文化。本將以為,對待異族須得剛柔並濟,分化吸納,孔聖人有言,夷狄入華夏則華夏之。示之以威、施之以恩、教之以德、治之以方,待其習得華夏禮儀,適應漢家法度,即可視之為華夏擁躉,視作我血旗根基。」

掃眼那幫武將,紀澤淡淡笑道:「匈奴、羌氐乃至鮮卑異族固然可恨,卻也只是部分,不可因之一概而論,至少血旗騎軍中便有諸多異族曾為我等拋頭灑血,還不乏上述幾族之人。再說東夷人,其祖先不乏來自中原的九夷後裔,說其與我等血脈相連也不為過。回想我泱泱華夏綿延數千年,從大河一隅拓至天南地北,其間遭逢多少異族,武力雖不可缺,但絕非全部。以華為主、相交相融、和睦共存才是王道!有此胸襟,方為我血旗軍,有此胸襟,方為我博大華夏!」

身具大中華思想的內核,外披各族平等的偽裝,紀某人看似宣揚民族大團結,其實已在心裡偷偷跟了一句:「以華為主、相交相融、包容共存,哼哼,不配合的胡夷打壓奴役乃至沒機會繁衍,配合的胡夷則歷經諸般改造,或被融合漢化,或被漢人稀釋,最後連祖宗都搞不清了,這地盤豈非穩歸華夏,穩歸漢家嗎?」

又轉向一干文臣,紀澤肅然道:「人心各異,單純的民族平等或人人平等只會導致內部分歧甚至分崩離析,故而,羈縻治理過於放任,更不可取!譬如對待州胡,若是當即釋放俘虜,待之如血旗軍民,不加約束,人心難測之下,樂島恐生變亂。然悉數置之為奴委實太過強硬,不利我等同化吸納,本將以為當義利並舉,將之按照配合程度,區別對待更為可取。」

「是以,本將打算設立一套轄民四階制度!借鑑當前百濟、鮮卑等勢力所慣用的等階制度,對所轄各族百姓嚴格實行分階戶籍管理,從對我血旗政權忠誠與貢獻的角度,將百姓分為公民、平民、從民和奴民四大等階,配以不同級別的身份、義務、權力...」接下來,紀澤憑藉自己的所知所想,結合眾人尤其馬遷的諫策,娓娓道出了作為日後政權基礎的一項核心政策,即後來《基本民法》中規定的所謂「四階制度」。

按紀澤的構想,四階百姓中,公民是最高的第一等民,是血旗政權的民眾主體和存在基礎;公民將享有人身自由、財產私有、義務教育、社會保障、陪審資格、政治活動等權利,並承擔繳納賦稅、義務兵役、民兵聯防等責任。正常的血旗轄境內,公民須占當地轄民總數的五成以上,漢民在公民中的占比也須過半,平民是第二等民,將主要來自各族移民或新擴疆土上的友善百姓;除了限制義務教育、社會保障、陪審資格、政治活動等權利,平民與公民的其它權利義務相同,法律之前地位平等,其待遇頗似當前中原的有地小農、小商小販或者後世M國的綠卡持有者。凡臘月十日大規模招人之前,入血旗軍管轄的軍民,默認為第一批血旗公民,其後加入者則默認為平民。

從民、奴民屬於被管制階層,從民是第三等民,將主要來自罪民與新擴疆土上的非友善者;相比平民,從民仍擁有私有財產,但將被限制人身自由,將在村屯、農場乃至最松至鄉鎮的管制範圍內從事繁重勞動,保證溫飽的前提下只能獲得正常公民的半數報酬,處境相當於地主農莊中的莊客佃農。

至於第四等的奴民,則是僅僅擁有生存權的奴隸,主要來自奴隸貿易、戰爭俘虜或日後擄掠來的荒蠻野人,但奴民將以公奴為主,每戶擁有私奴數量將被嚴格限制。

必須強調的是,紀澤提出的等階制度,相比古印度的種姓制度、蒙元的人種制度,委實要溫和、靈活得多。非但各等階內,百姓不分種族、不分背景、不分職業,均平等擁有相對時代更多的權益,而且,各等階之間並無不可逾越的鴻溝,公民可能因為犯罪、拒稅、拒服兵役等緣故被降為平民、從民,每年也須有相當比例的平民、從民、奴民因為立功、成就、特長、嫁娶、生育公民子女乃至吃苦耐勞等等緣故提升身份等階,而他們的親屬也將受到相應的恩惠或是牽連。

更有甚者,為了給低等階的所有百姓以希望,維護政權穩定,紀澤還提出,各等階百姓在轄境出生的子女將自動提升一級身份等階,至公民為止,也即是說,只要遵紀守法、規規矩矩,即便自身因為點背或者無能而未能擺脫奴民、從民、平民的悲催命運,自己的子子孫孫最終也將必然成為一等公民,這一點對於重視家族傳承的東方人而言意義不言而喻。

紀某人出台這套制度,看似迫於大量異族不斷歸於治下,漢人比例大幅下降,不得不為了保障政權的有序穩固,對成份複雜的漸增人口採用等階制度予以管理。可事實上,穿越人士紀某人拿出這套「萬惡」的等階制度,本意卻是頂著鼓勵貢獻、彰揚忠誠的遮羞布,居心叵測的提出一套看似民族平等的政策法規,以便日後公然維護華夏正統,堂然壓榨新征轄境,變相控制公民民族比例,遮掩內在的種族排擠,還可為政權的海外發展提供大量低廉人力,後世標榜文明的M國,其移民政策不也這般內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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