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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胥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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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疆域在韋寶的這一世,也沒有什麼改變。

明初在外蒙古邊境一帶設置四十餘個衛所為邊防前線,包括東勝衛、斡難河衛、開平衛、大寧衛等皆為明朝邊防重地,其走向大致為陰山、大青山、西拉木倫河一線。

永樂以後,由於天氣轉寒,農耕不濟,致使邊境逐漸南移。明中期,隨著蒙古復振,邊境再次內遷,並修建長城以防禦蒙古,在長城沿線設九邊重鎮加強防禦,長城也成為當時農耕區與遊牧區的界線。

朱元璋置遼東都司經營遼東,後朱棣招撫女真部落,於1411年設奴兒干都司,共轄130多個衛所。

1435年明宣宗撤回在奴兒乾的流官駐軍,至萬曆年間衛所增加至384個。

晚明,後金崛起後逐漸進占遼東。

東北鄰國高麗於元明之際大肆擴張領土,通過招諭、剿殺、驅趕女真部落,使疆域不斷向北推進。

1393年,朱元璋內遷鐵嶺衛,默許取代高麗的李氏朝鮮占據鴨綠江以東、圖們江以南的地區。

幸好在韋爵爺手裡,天地會控制了朝鮮的兩個道,並且是最重要的兩個道,都是政治經濟中心,並且,天地會的影響力已經遍布整個朝鮮。

朝鮮一直是大明的藩屬國,但從未像現在這樣與漢人有這麼緊密的聯繫,士大夫階層至少有一半倒向了天地會。

明初於西北先後設有哈密、沙州、安定、阿端衛、曲先、赤斤蒙古、罕東左等衛,明朝西北疆界涵蓋了後世的新疆。

1472年,哈密衛被吐魯番攻陷,後於1482年興復。

弘治年間三失三復,1528年後嘉峪關以西皆為吐魯番所據。

1370年,吐蕃宣慰使何鎖南普等率吐蕃諸部歸降,後於青藏地區設烏思藏、朵甘衛指揮使司。

在完成藏區的統一後,明太祖要求藏民輸馬作賦、承擔徭役,或蒸造烏茶、輸納租米,強調「民之有庸,土之有賦,必不可少」。

1407年,明成祖派遣劉昭、何銘等人前往藏區設置驛站,1414年,又遣中官楊三寶往藏區招諭各土官恢復驛站,經多年努力終使往來西番的驛道安全暢通。

1382年,明軍平定雲南全境,除正式府州外另設有三宣六慰,永樂年間増設底兀刺、大古刺、底馬撒三個宣慰司,統治範圍包括今緬甸、寮國大部及泰國西北部抵達孟加拉灣,明朝中後期這些地區多放棄或為周邊國家所並。

1406年,明軍進攻安南,最南邊達到日南州一帶。

次年明朝設置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正式成為明朝的一個行政區,下設府十五、州四十一、縣二百零八,共得三百一十二萬人民。

1427年明朝罷交趾布政使司,放棄安南。

安南再次脫離中國獨立,建立後黎朝。

1540年,莫登庸請降,明朝將安南國降為安南都統使司。

1553年葡萄牙租借澳門,獲得停泊船隻權,1557年取得居留權,葡萄牙人要向明政府交付租金,明朝依然擁有澳門主權。

1624年荷蘭殖民者進入台灣南部,築熱蘭遮城。

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也進入台灣北部。

此時的大明王朝不說岌岌可危,可能還不至於,但已經在下滑的快車道上面了,四面都是問題,內部更是問題重重。

這些都和韋爵爺沒有太多關係,韋爵爺也沒有起到什麼影響力。

不管是朝堂上的話語權,行政權,還是在地方上的軍事實力,韋寶都只能改變很小的區域,對整個大局沒有多少影響。

不過韋寶在朝堂有一項優勢,不是依靠他的老丈人英國公張維賢,而是依靠他所控制的御史衙門都察院和大理寺衙門。

這兩個衙門的官員,九成以上都是韋寶弄出來的。

這時候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誰弄出來的官,誰帶入官場的,誰就是這個人的宗主。

所以韋寶雖然才十五歲,還得過兩個月才到十六歲,但韋寶底下的門生已經有兩三千人之多了。

這些新上來的人,也還是屬於舊式官僚。

而韋寶直接控制的河間府、滄州府、山東和登萊的地方官與軍官,則全部出自天地會。

都察院和大理寺之所以不安揷太多天地會的人,主要還是因為在京城,審查的太嚴格,弄太多不是本衙門子弟的人進來,太惹眼。

地方官就要寬鬆一些。

在韋寶看來,京官和地方官當中,還是地方官更加重要。

地方官和京官,也說不上誰比較有優勢,有人想當京官,而有人卻想當地方官,都有。

1622年,大明朝廷為了讓張鶴鳴經略遼東,升他為太子太保,又賞賜給他尚方寶劍,並且皇帝親自給他送行。

張鶴鳴迫於無奈,只得出發,在路上磨磨蹭蹭的走了大半個月。

後來他上書朝廷,表示自己年老體衰,請求辭官回家。

張鶴鳴原先擔任兵部尚書,是正二品。後來朝廷封他為太子太保,從一品,這顯然是升了官。

他手上還有尚方寶劍,可以說是恩寵非常了,但他為什麼不願意去地方做官。

清朝乾隆下江南時,曾召見浙江道員羅源浩。

乾隆對他印象不錯,就想把他調到京城做官。

羅源浩雖然口頭答應,但是卻面有難色,後來就把他留在了地方。

羅源浩當時屬於地方官,他為什麼不願意去做京官。

古代文人,學而優則仕。

但是,在做官上面,又有兩個選擇,一種是做中央系統的官員,是為京官。

一種是離開中央,到各地方去做官,是為地方官。

明清兩朝的科舉制度,狀元、榜眼、探花直接留在中央,授予官職。

剩下的進士,則要繼續考試,合格的進入翰林院繼續學習,是為庶吉士。

三年期滿後,還要考試,合格的留在京城,授予官職。

不合格者,則發配到地方做知縣。

顯然,在朝廷看來,京官比做地方官有前途。

那麼,在明朝和清朝時期,京官和地方官相比,有哪些優劣呢?

發展潛力不一樣。

新科進士如果出任知縣,大多如喪考妣,很多士人會感覺仕途無望。

因為,明清時期的士人,如果做地方官,大多都是知縣、知州等官,很少能夠做到知府、道台的,更不要說,尚書、巡撫之職。

而做京官,雖然起點也不高,但是只要堅持下去,升遷還是不成問題的。

尤其是庶吉士,更是多方拉攏的對象,因為他們的未來不可限量。

後來更是出現了「非進士不入翰林,不翰林不入內閣」的傳統。

俗話說:「朝中有人好辦事」,有人就代表著資源,也就是靠山,而有了靠山,升遷就會很容易。

傳統政治中,黨爭很嚴重,隨便加入一方,就算有了靠山。

即使不想捲入黨爭,在都城幾十年,幾個朋友還是會有的。

說不定以後哪個發達了,順便就可以捎帶一下自己。

還有的京官,如果有機會做侍講學士,給太子當老師,以後前途更是不可限量。

明朝著名的政治家高拱、張居正都曾做過太子老師,後來都成為內閣首輔。

而地方官,除了上級領導之外,很難找到自己的資源和靠山。

所以,地方官想要升遷就很難了。

名臣于謙在任地方官時,因為入京述職時,不肯賄賂權臣王振,最後竟被投了大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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