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81 到底要不要當皇帝】(2/2)
國家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完全分立,權力相互制衡。
議員和政府官員不得相互兼任,國會無倒閣權,政府也無解散國會的權力。
但國會行使立法權受總統的制約,如美國總統對國會通過的法案可行使否決權,但國會再以2/3多數通過,不經總統批准即可成為法律。
總統的權力也受國會的制約,如總統對政府高級官員的任命要得到參議院的認可,總統和政府高級官員如違憲犯法,國會可提出彈劾。
半總統制國家,半總統制是從總統制衍生的,一般也可以劃到總統制中。基本特點是國家元首,總統和政府首腦,首相或總理分設,由不同的人擔任,都負實際政治責任;議行混合,國家元首和議會都由人民直接選舉,議會中的多數黨組閣,推舉首相或總理;議會有倒閣權,但不能直接罷免總統。
半總統制的代表國家是法國、俄羅斯等。
議會制國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種,也稱議會民主制或內閣制,特點是其政府首腦的權力來自議會或國會的支持,而這種支持通過兩種途徑落實。
第一是國會改選後的多數議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長贏得國會的信任投票。
因此,所屬政黨未能贏得國會大選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必須提出辭職,而未能通過國會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長,連同其內閣也必須辭職。
由國會重新在席位居多數的黨派中協商選舉產生新的首腦與內閣。
委員會制國家是一種特殊政府組織形式,又稱合議制,代表為瑞士。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是由聯邦議會兩院聯席會議選出委員組成的聯邦委員會;聯邦委員會委員多數選自議員,但一旦當選,須辭去議員職務,不得兼任其他公私職務;委員實行集體領導,集體議事和集體負責;每年從7名委員中選一名做聯邦主席和一名聯邦副主席,事實上,主席和副主席按照進入聯邦委員會的先後順序,輪流擔任,任期1年,不得連任;聯邦主席對外作為國家元首行使元首在外交禮儀方面的職權,對內兼任政府首腦,負責主持聯邦委員會會議,但無裁決權,也無權解散議會。
當然,韋寶最熟悉的還是華夏後世的體制。
可韋寶對於其他體制也有所聽聞,不能說完全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君主制國家的最高權力在實際上或名義上掌握在君主個人手中,君主終身任職並且實行世襲的政權組織形式。
君主制是相對於共和制而言的。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國王、皇帝、天皇、蘇丹等,擔當國家元首。
君主實行終身制,並且是世襲的。
這種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古代的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多實行這種專制制度。
中國是世界上實行君主制歷史最長的國家之一。
世界上還有十幾個君主制的國家,如沙特、科威特、摩洛哥等,而英國、瑞典等雖然還是王國,但已經演變成了君主立憲制的國家。
歷史上到今天,大體可分為兩種君主制國家。
君主專制國家和君主立憲制度的國家。
君主專制國家又分為兩類:君主專制制國家是實行君主獨裁的政體形式。
主要特點是:君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他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法律,臣民必須絕對服從。
君主依靠官僚軍事機構,維護其專制統治。
等級君主制國家是歐洲中世紀時西歐封建國家的君主藉助等級代表機構實行統治的政體形式,是封建割據向封建中央集權過渡的政權形態。
主要特徵是:在國王之下設立由國王召集,有貴族、僧侶和市民等代表參加的等級代表會議。
等級代表會議是君主的立法諮詢機構,是君主、貴族、市民等上層分子的政治聯盟形式,是反對封建割據和加強王權的工具。
自13世紀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國、英國和法國等先後實行等級君主制。
法國是等級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憲國家又分為兩類:二元君主制國家和議會君主制國家。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
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諮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通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
二元君主制產生於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
議會君主制國家是以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
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虛位元首」,僅僅是國家象徵。
二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有英國、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日本、泰國等。
韋寶糾結的是想讓老百姓過好日子,加快開化速度。
其實對於是不是能當皇帝,韋寶是無所謂的。
雖然比較想當皇帝,沒有穿越重生之前,韋寶沒有感受到皇位這麼吸引人,但是現在對於韋寶來說,皇位是真的吸引人。
萬人之上,無上榮耀,誰不喜歡。
而且韋寶也覺得還是君主立憲制更加適合明朝。
君主立憲制當中,又以二元君主制,皇帝保留最大權力,更加符合韋寶的胃口。
但這有個很大的問題,那就是將改變歷史!
一旦改變歷史,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改變,很可能會讓這段歷史面目全非,全面崩盤的啊。
如果是幫助大明完成君主立憲,則不存在這些問題。
那樣的話,韋寶會更加傾向於建立一個議會君主制國家。
議會君主制是以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
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
君主是「虛位元首」,僅僅是國家象徵。
韋寶可以自己當然首相,掌控全局,朱家僅僅只是象徵性而已。
但這樣一來,也有很多問題。
一來,韋寶不甘心,憑什麼自己權勢滔天,還得為朱家打工?
這是其一方面,其二是,這其實也改變了歷史了。
因為大明將會在1644年完蛋啊。
如果韋寶在大明強行改制成功了的話,大明肯定會越來越好,到時候,到了1644年,還不知道是大明完蛋,還是後金完蛋呢,那不就改變了歷史了嗎?
可韋寶又是絕對不可能幫助後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