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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7 天地會第一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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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楠叛徒罪,受賄罪,浪費罪,彭明波叛徒罪,受賄罪,浪費罪,現在開庭。」法官道:「全體起立。」

目前韋家莊的律師都是業餘水平的,而且都在法院內供職。

韋寶的《法則》原則是公平,公開,公正,不管什麼人,都享有辯護的權力。

控訴方是檢察署派來的控訴律師。

所有人都在法官的話後站了起來,也包括韋寶。

吳三輔和吳雪霞跟著站起來。

吳三輔輕聲道:「這規矩有意思,看審案跟看戲一樣,還能坐著,審案之前,所有人還要站起來。既然能坐,幹什麼要站,既然要站,為什麼開始讓人坐?」

「別說話。」吳雪霞輕聲道,眼睛四處看看,覺得很新奇。

果然,看見很多人仍然在說話。

法官道:「法庭請肅靜,法庭上旁聽人員不得說話。否則將視為藐視法庭。」

「呵呵,弄的真緊張,我還是挺佩服韋寶的,剛才聽見沒有?很多人議論韋寶不會用人。」吳三輔忍不住又輕聲說了句話:「這種事情私下解決就是了嘛,還開什麼勞什子官司,還過堂。真以為他這裡是衙門啊?」

吳雪霞這回沒有理他。是怕越是跟他說話,他話越多,等下真的被人點名就丟人了。

另外吳雪霞並不覺得韋寶這麼做有什麼丟臉的,這種事情,哪家商號,哪個衙門都可能有,叛徒,貪污,浪費,這些都是衙門內的人常犯的事,不稀奇。

有勇氣公開審判,不怕人家背地裡說三道四,才是吳雪霞佩服韋寶的地方。也說明韋寶凡事想弄個清楚,想讓他底下的人都守規矩,都懂規矩,遇事有自己的是非。

而且這法庭弄的像模像樣,吳雪霞覺得比哪個衙門都要有意思。

「坐下。」法官道。

所有人一起坐下,這回不再有人說話,因為都發現了四面的法警,已經有鄉里人因為不懂規矩被請出去了。

聽說在法庭上被視作藐視法庭,不但要拘留一天,還要罰1兩紋銀,這誰還敢不當回事?不怕拘留的人,都是沒銀子的。有銀子的,怕拘留。

最先受審的是黎楠。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麼罪行?」檢察署派的控方律師提問。

黎楠這回控制了沒有說髒話,搖頭道:「我不知道!我們在外面辦事,都是按商號的規矩。」

「那好,我問你,你有沒有去過青樓?」控方律師問道:「並且,有沒有向檢察署報備。」

黎楠眼睛晃了晃,「我去的地方那麼多,我誰記得去過哪些地方?興許路過談事情,說幾句話就走也有可能,娘的,不記得了!」

黎楠此言一出,現場一片譁然。

雖然都是鄉里人居多,但大家也知道這種場合是很莊重的,在法庭上說髒話,夠刺耳的。

韋寶一直提倡文明禮貌用語,他自己現在也很少說髒話了,要說,也是私下裡自己一個人嘟嘟兩下,絕不會在手下人面前破壞自己的形象。

韋寶看向劉春石和范大腦袋,外櫃的掌柜都是他們安排的。

劉春石和范大腦袋也心虛的偷偷看了眼韋總裁,觸碰到總裁的目光,均不由自主的打了一個寒顫。

兩個人都知道韋總裁在責備挑選的都是什麼人?韋總裁一直強調天地會人員的素質問題,這種素質顯然不適合成為會眾。

但他們也是有苦難言,現在經過了一輪掃盲,選材面積大了,還容易挑選人才,當初剛剛起步,各個位置又都需要派人上去,只能從認識的人,親近的人當中提拔嘛。

「你只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不用做其他回答。」控方律師道:「法庭不允許有模稜兩可的回答。」

「是。」黎楠也意識到在這種地方說髒話是很蠢的事情,汗止不住的往下流。

此時已經將至中夏時節,已經很熱了,別說是相關受審和詢問的人,就是旁觀的人都覺得燥熱。

這次庭審和審判放在一起搞,不光來觀看的一千多人很關心,其實整個韋家莊都是關心的。

韋家莊的人,沒有不想進入天地會拿到正式編制的,畢竟有薪俸啊,鐵飯碗了。但若是對天地會的會眾,官員,卡的太嚴厲,不免會令很多人灰心,打退堂鼓,覺得還是老老實實混日子比較好。

不光對老百姓來說是這樣,現在天地會已經有三四千會眾,這些人更是關心這次的案子,若不是很多人正在工作或者將要工作,放在半月假的時候,肯定來看的人要將法院擠爆。

韋家莊規定每月公休一天,每個月的15號,休息,並且在頭一天發放薪俸。規定各個商號,各個機關,每個月薪俸不得遲於十五號發放,韋寶這也是為了促進本地消費和經濟,並且從制度上,保障所有人的權力。公休本身就是一個明確的民主信號,是反壓榨的。

韋家莊的每月十五號這一天,幾乎都像是過節一般。

尤其是韋府旁邊,正逐漸形成市鎮。

雖然還沒有正式名稱,但大家都稱之為金山鎮。

因為原先的四個里,現在都在私下以鎮子為稱呼,後馬坊鎮、金山鎮、新雀鎮、東白塔鎮。

鎮子是大範圍的概念,鎮子中心街區地帶,也以鎮為稱呼。

原先韋寶所在的甲,處於東北方,是很偏僻的一個甲,金山里本來就靠海,本來就很偏僻,但是因為韋家的關係,這裡一步到位的成為了整個韋家莊的核心地帶。行政機構全部在這邊,光是做行政的會眾就有好幾百人。

旁邊還有工業區,工業區已經有三四千產業工人。

漸漸的影響商業人群都往這邊靠攏,光是金山鎮這一塊便有上萬人口,實際已經可以追趕永平府和山海關的繁華了。

「你有沒有在青樓嫖宿?」主控律師接著問道。

「沒有!」黎楠大聲回答,暗忖就算你們有人看見了,那又怎麼樣?我就是打死不承認,說你們冤枉了我!

黎楠最害怕的是發現他的髒銀,收來的底下人的一點點賄賂不算什麼,才幾兩紋銀,關鍵是晉商給的200兩紋銀,抓到了夠在韋家莊執行死刑的,不過他已經將銀子存在一家當鋪,用抵押的方式存的,當票又存在另外一家票號,除非他本人親自去票號拿出當票,再去當鋪取出藏匿的銀子,外人根本拿不到他的證據。

黎楠有恃無恐,所以與彭明波回到金山裡的時候,很自然,什麼都不怕。

去青樓過個夜什麼的,頂多是不幹了,開除出天地會。

韋寶皺了皺眉頭,他也很清楚官員貪污的最難癥結在拿到贓物贓款!否則一切都是虛的證據,不夠有力。

而且韋家莊法院畢竟只是『民間機構』,沒有權力找外面的證人來作證,這就為辦案又增添了很多難題。

光從黎楠的態度,就能看出來他不在乎天地會的工作。

韋寶深感頭疼,對於內部管理,對於韋家莊內的管理,他是有信心的,但是要發展,肯定得派人出韋家莊,而且需要大量派人,如何約束這些人,真是很頭疼的問題。

人一旦失去束縛,不犯罪,都是怪事,誰不懂享受?誰喜歡過苦日子?

「法官大人,我要求傳一號證人。」主控律師對法官道。

法官點頭:「准。」

一號證人是京城天地會商號總號的夥計,是個大夥計。

「證人,你身為京城天地會商號總號大夥計,平時與被告接觸的多嗎?」主控律師問道。

「基本每天都見到。」夥計答道。

「你能否對大家說一說黎楠日常的用度,你估計一下他的花銷情況大概怎麼樣?」主控律師道。

「剛開始頭一兩個月,黎管事跟我們差不多,吃柜上的大鍋飯,穿的也不奢華。後來他綾羅綢緞,添置了好幾件衣裳,也不和大家一起吃飯了,經常去酒樓喝的醉醺醺的,他一個月至少得五兩銀子以上才能過這樣的日子。」夥計答道。

「他放屁!他這是嫉妒我當了商號外櫃!」黎楠憤怒大聲道:「娘的,韋七九!你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早就想頂我的位置!你這是血口噴人。」

「我沒有!幾個夥計都可以作證。」韋七九大聲道。

法官道:「證人,被告,沒有得多允許,你們不能說話。」

控方律師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我這裡有十幾個夥計的口供,都能證明黎楠平時生活奢華!只請一個證人來,是不想影響京城總號的工作。」

法官點頭,然後問辯方律師:「辯方律師,你有沒有什麼疑問?」

所有圍觀的人,包括吳三輔和吳雪霞都納悶了,這個夥計的證詞就能證明這個外櫃貪腐了吧?還給這種人找什麼狀師辯護?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韋寶追求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即便不能一步到位,這種司法精神肯定要有,不能不讓人說話,不能搞一言堂,否則和古代社會的律法弊政有什麼分別?和冤假錯案,刑訊逼供,想怎麼斷案就怎麼斷案,有什麼分別?

韋寶覺得,司法量刑要公正,審問過程更要公正明白,只有這樣,才能普及韋家莊的法則。

「你是天地商號京城總號的大夥計,只比被告低一級,他若倒霉,你馬上就能上去!是不是?」辯方律師提問道。

「是。」大夥計激動道:「但我沒有想陷害誰,我是實事求是,我受公子大恩,決不能看見有人做出損害天地會的事!」

旁聽的人聞言,紛紛點頭。

韋寶對這夥計的表現也很滿意,誰都喜歡聽好話,他更是如此。

「請你根據問題回答,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或者儘量簡短,肯定的回答。」辯方律師接著道:「請評價喜歡還是不喜歡被告。」

「談不上喜歡還是不喜歡,都是工作。」韋七九道。

「你和十多個夥計作證說被告的用度遠遠超出了他的薪俸,可不可以理解為,你們都討厭他,想聯手整死他?」辯方律師窮追不捨。

「沒有!我們都相信跟著公子干,很快就能擴大生意,人人都能當掌柜。」

「他平時對你們怎麼樣?刻薄嗎?」

「還可以,不算刻薄。」

「你撒謊!」辯方律師厲聲道:「你覺得自己的能力不輸給被告,而且你又是總裁的從子,不管能力還是與總裁的親疏關係,你都不該只是當一個夥計,所以你仇視被告,並攛掇其他夥計一起整死被告!只是你們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機會,這次檢察署起訴被告,對於你們來說,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良機!」

「抗議,我抗議!法官大人,辯方律師說的都是沒有證據支持,毫無根據的猜測!」控方律師立時起身。

韋寶對這種空辯雙方的節奏是很滿意的,這還是頭一次庭審啊,他甚至可以預見,要不了多久,以後韋家莊法院都是這麼個節奏。

韋寶並不知道這兩個人,包括幾名主要法官,都是從外地進入韋家莊的教書先生中遴選出來的,全部是范曉琳親自挑選,因為韋寶曾經對范曉琳說過,法律,教育,醫療,這三項是韋家莊建設的重中之重。

這些秀才出身的夫子,本來就有些口才,且現在算是官身,更是將積累了很多年的力量都能爆發出來,找到了英雄用武之地。

「辯方律師,請注意你的言辭,法庭要用證據說話!」法官道。

這些台詞,也有韋寶出力,韋寶雖然沒有很細緻的抓法院的人事,只是在最後時候聽范曉琳簡單匯報之後,然後批准這些人的編制。

但是韋寶曾經給出過庭審的模擬範本,這都是他利用業餘時間,根據小時候看的港產電視劇回顧的結果。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多專業用詞。

「法官大人,我問完了。」辯方律師說完,一鞠躬,然後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

這些禮節,同樣出自韋寶之前給他們的範本,像不像三分樣,這些禮節弄清楚,以後再深挖法理條款,根據制度的需要逐步完善。

控方律師見辯方律師沒有問題了,對法官道:「根據證人證詞,和檢察署搜集掌握的情報,已經做成證詞交給法庭。檢察署是不與其他任何部門接觸的,更不會接觸商號的夥計,檢察署不可能與商號一起誣陷被告。我可以肯定被告犯有貪污罪、叛徒罪、浪費罪。」

浪費罪是韋寶的創新,從法理上反對浪費,一般只針對有天地會單位的人,不包括私人商號和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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