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4 韋總裁沒有想到建奴如此不堪一擊】(1/2)
二百多發炮彈,不停發射,四門炮一分鐘最多發射十二發,可以維持持續火炮二十多分鐘。
寶軍戰士一人隨身攜帶的子彈二百發,韋總裁既然敢讓一軍出擊,子彈肯定管夠。
擲彈筒彈藥管夠,手榴彈管夠。
五百人加炮兵營,就是人頭收割機。
「啊啊啊!」八旗兵吶喊著衝鋒。
砰砰砰!砰砰砰!
寶軍戰士在五十米處密集射擊。
百人一發,發射完蹲下。
第二排發射,第三排發射,第四排發射,第五排扔手榴彈,打擲彈筒。
最後一排一般都是負責這些高級一點武器的。
建奴一個一個從馬背上摔下去,這冰天雪地的,又是數萬大軍衝鋒,摔下去就是死。
這時候八個營的方隊已經開始往城外開拔,源源不斷的急行軍,往教導隊身邊跑。
雖然是急行軍,但隊形保持的很好。
加上總共才一里地的距離,轉眼即到。
很快建奴就死傷成了一座山坡,這屍體堆積成的山坡很長,足有三四百米長。
不光是人的屍體,還有中彈倒地的戰馬。
戰鬥持續了一個小時,不信邪的建奴不斷衝鋒。
也不是完全沖不破寶軍的火力網,平均每分鐘至少能衝過來一個人。
只是衝過來也沒用,過來一樣被子彈打成篩子。
寶軍將士們做好了近身拼刺刀的準備,可惜沒有這個機會,刺刀沒機會染血。
18世紀,俄軍對於克里米亞汗國的戰爭,往往能夠在極低傷亡的情況下,對其遊牧騎兵進行極大的殺傷。
如果互相對射不占優勢,那麼擁有更多冷兵器兵種配置的前近代戰爭時期軍隊,能否在近戰中打贏線列時代軍隊呢。
事實證明不行。
許多影視作品中,所表現的在近戰中混戰的場景,其實即使是在線列時代,也基本是不會出現的。
除非像是一些獵兵之類兵種,否則步兵在前進中,也基本會保持一直的速度前進,而不會混亂的進行衝鋒。
這一點,實際上在冷兵器時代,也是非常重要。
只有在戰爭中一直保持牢固的陣型,才能避免己方陣型在前進時散亂,而讓敵方有可趁之機。
線列時代的步兵刺刀衝鋒時,也會保持一致的隊列。
刺刀的出現,可以說是歐洲線列時代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武器,因為正是這種武器,在歐洲逐漸取代了歷史悠久的長矛,讓火槍手們,再也不需要額外的冷兵器保護。
雖然相對於長矛,刺刀的長度並不占優勢,並且和許多冷兵器的一對一對戰,以及面對騎兵時,刺刀都也並不占優勢。
但是刺刀本身卻有一個冷兵器所無法比擬的優勢,那就是它們的易操作性。
同時,在集群衝鋒和刺刀拼殺時,刺刀加上槍枝本身長度較短,易於控制,因此對比冷兵器,可以有效的降低士兵們的負擔,從而不會影響陣型的整齊。
有一個基本的前提,刺刀是裝在火槍上的。
線列士兵在投入肉搏前,會先用火力橫掃對方的。
而拿著冷兵器衝鋒時沖在前面的往往是軍中精銳。
精銳被一掃而空,後續肉搏戰也沒啥可打的了。
刺刀在歐洲國家與中東***國家以及印度的作戰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這些都還只是最表面,甚至可以說最簡單的的一些優勢。
如果繼續深層挖掘,其中還有歐洲線列時代軍隊在後勤補給、軍隊管理、指揮、軍官素質,等等方面的優勢。
伴隨著文藝復興開始,大量的理工和文政等的長足進步,歐洲在諸多方面,其實已經與古老的亞非拉開了巨大的距離。
這其中,軍事差別,其實只不過是一個最為表面的差別。
在火藥武器剛剛大量裝備步兵的時候,因為全部是滑膛槍,精度十分糟糕,再加上當時火藥槍發射的速度極慢,火藥和子彈都要從槍口分別裝填,所以為了增加火力密度提升命中率,發明了線列步兵密集排列和射擊的戰術。
為了保證隊列的整齊,在行進時速度十分緩慢,並且還要奏起鼓樂。
看起來儀式感很強,和後世的人熟悉的現代戰爭格格不入。
一輪齊射後,一邊的士兵倒下一大片。
在一輪火槍齊射後,一邊的士兵會倒下一大片,但是作戰雙方都會主動承受敵方火力,隊列不能有絲毫的混亂。
排隊槍斃戰術是當年各國在戰場血腥廝殺多年,完完全全用實戰總結出的戰術,是當年步兵戰術的巔峰。
在同等的科技水平條件下,任何妄圖挑戰它的戰術都會被打得落花流水。
步兵在大多數時候,使用這三種陣型:線列,方陣與縱陣。
從17世紀中期開始,步兵廣泛採用了手持槍械,占主導地位的戰術是線式戰術,將步兵排成寬而淺的線列,然後齊射。
一條線列,有二至四排士兵。
這其中有幾點非常關鍵,第一,能夠採用排隊槍斃戰術的軍隊,士兵的訓練度都相當高。
這種訓練度高指的不是士兵的個人能力,而是把服從指揮刻到了骨頭裡,他們可以冒著敵方槍彈緩步前進,身邊不斷有同伴中彈倒下還視如無睹。
紀律優良的部隊,在前排的人被子彈擊斃後,後排士兵會迅速把前方出現的空位填補上,保證隊列的完整性。
雖然當年滑膛槍命中率的確很低,但哪怕是10%的命中率,第一排的人也有十分之一的概率會送命,這可比彩票中獎概率高太多了,並且隨著距離的接近,「中獎」概率也不斷提升,能夠像機器一樣保持節奏緩緩壓向敵軍的隊伍,那種壓迫感是非常驚人的。
這種高度組織化的軍隊個人勇武可能並不十分突出,但是卻能將戰鬥力合為一體,面對強敵時第一排的士兵傷亡會非常大,不過卻能在還擊中一舉把敵軍擊潰,從而一舉獲勝。
在1759年的亞伯拉罕平原會戰中,英法軍隊交鋒,英軍頂著法軍的子彈,一直列隊走到法軍陣前18米才開火。
第一次射擊就撂倒法軍600多人,瞬間就將法國人的軍心摧垮。
而第二個關鍵點在於,步兵都裝備有刺刀,在近距離摧垮敵人的陣型後,步兵發動刺刀衝鋒,摧枯拉朽一樣把敵人擊潰。
真正解決戰鬥的其實是刺刀。
所以整齊的陣型就非常重要,因為雙方交戰距離都非常近,假如一方的隊列出現散亂,另外一方來個集體衝鋒這仗就算有結果了。
當年清軍面對英軍部隊,在火器上還能打一打,但是英軍一旦刺刀衝鋒,清軍就立刻崩潰了。
主要是士兵在訓練度上差得太遠,導致士氣低落,一旦軍心不穩,這仗就沒法打了。
因為當年的滑膛槍發射速度非常慢,一分鐘大概只有兩三發,過程也相當繁瑣,在激烈的作戰中,人的動作和思維都不如平時利落,所以還會出現啞火後繼續往槍里裝彈的情況。
作為對比,弓箭射擊的速度就要快很多,一名英國長弓手能在一分鐘內精確射出12支箭。
弓箭手有沒有可能戰勝同等數量的線列步兵。
這個問題假如放在歷史中去看,弓箭手顯然沒有任何的勝算,這是因為線列步兵作戰時還會有騎兵和炮兵互相支援。
弓箭手密集的方陣是炮兵最好的靶子,在大炮轟擊下弓箭手根本無法射出密集的箭雨,而騎兵剿殺散亂逃命的弓箭手基本就是虐菜。
如果拿走炮兵和騎兵,弓箭手和線列步兵單挑,那就很有意思了。
還是以英國長弓手為例,他們的長弓最大射程可以超過300米,當然這麼遠的距離基本是沒有什麼準頭的。而優秀的弓手能在近200米的距離射中靶子。
在這個距離,鎖子甲都無法抵禦長弓的射擊,在100米距離內,長弓的威力簡直摧枯拉朽。
假如一支1200人的線列步兵,排成三隊,朝1200名英國長弓手組成的箭陣行進,其行進速度為每秒鐘1.5米,線列步兵的開火距離為50米,那麼從250米到50米的距離,需要花費133秒。
英國長弓手如果按照每分鐘12箭的標準,可以射出26箭,總計31200箭,就算弓箭命中率只有3%,線列步兵也基本全滅。
排成密集陣形萬箭齊發也是很可怕的。
這是因為弓箭手在遠射時可以採取拋射,所以1200人即使排列成較為密集陣型仍然可以同時射擊,而隨著線列步兵行進速度越來越近,弓箭手的命中率會急劇上升,所以走到50米距離的時候,基本屬於人形靶了。
線列步兵能否行進到某個距離就開始衝鋒。
步兵的衝鋒速度比起騎兵來慢得不是一星半點,在100米距離發動衝鋒,起碼需要20秒時間。
在這段時間裡,弓箭手可以射擊4輪,也就是4800支箭,如果採用邊射邊後退的風箏戰術,還可以大大延長交戰時間。
對於線列步兵來說長距離衝鋒會消耗大量體力,對接下來的肉搏非常不利。
所以在這種特定的條件下,線列步兵真的是拿英國長弓手沒什麼好的辦法。
既然長弓手這麼厲害,為什麼英國人在火藥武器出現後迅速就將其淘汰了。
因為優秀的長弓手訓練起來比拿滑膛槍的步兵困難太多了,好的長弓手需要長時間地磨練技藝,英國當年傾全國之力,才培養出來一小撮長弓手,當時英王規定,全國所有男子,從12歲到65歲,只要是身體健全都要在每周日集中進行長弓訓練。
長弓手因為長期拉弓射箭,脊柱都產生了變形。
而滑膛槍手的培訓十天半個月就可以了,反正當時的槍也打不准。
剩下的就是軍官的皮鞭和棍棒教育,讓士兵害怕受罰勝過害怕死亡。
兩相權衡,有頭腦的人都會做出正確地選擇。
中國為何沒大規模出現西方那種排隊槍斃式的火槍陣。
中國為何在火槍出現後的幾百年裡,沒大規模出現西方那種排隊槍斃式的火槍陣。
為什麼中國的弓在軍隊裡一直被使用到十九世紀。
中國並沒有自主的發展出那樣的戰術,只有與之型似神非的排槍戰術和各種陣型。
這些戰術或多或少的都有一定西方近代戰術的特點,但是還稱不上是真正的近代戰法。
它們都沒有體現,或者說沒有完全體現近代線式戰術的核心理念。
這也是清代後期軍隊的一個特點--,既有新式作戰方式的成分,又擺不脫舊軍制的形態。
受制於清後期整個軍事體系的落後和士兵訓練水平的普遍低下,這類戰術在清軍中也並沒有完全發揮出其應有的威力。
清軍確實大規模使用這類戰術,而且應該相當早,不會晚於18世紀。
但是很遺憾,這類戰術和歐洲近代的任何一種戰術體系都毫不搭邊。
這些人拿著火槍對射,和他們幾百年前的同行拿著弓箭對射,並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區別。
清軍這種所謂的「排隊槍斃」的問題在於,一是清軍部隊的素質不足以單純靠射擊擊潰敵方。
二是鳥銃、抬槍這樣的火槍不足以勝任線列戰爭的需要。
像晚清那種低素質軍隊,如果拉出去排隊槍斃。
最多也就對射幾輪,裝填效率就會嚴重下降。
很多人會逃跑或者趴在地上躲子彈,這時候就必須讓肉搏部隊頂上去。
而火繩槍的火力密度也不足以完全靠射擊在有效射程內打退敵軍肉搏衝鋒,充其量只能削弱對方和打亂陣型,但是燧發槍卻可以做到。
因此清軍火槍兵只能像西班牙方陣那樣,打幾輪就退下去。
即便是歐洲軍隊也是先有燧發槍後有線列陣的。
所謂近代軍隊,他們繼承了古典****時期的軍隊的傳統,強調紀律和集體配合,而非個人的戰技和武勇。
他們裝備了火槍,不是因為那個時期的火槍在性能指標上優於弓箭,而是加裝了刺刀的火槍可以讓他們兼顧遠射和肉搏,從而讓他們的組織紀律優勢得到充分的發揮。
在戰場上,他們以連為單位列成嚴整的橫隊,此時一個營甚至一個連就是一個獨立的戰術單位。
這個單位可以獨立勝任進攻,固守,遠程射擊和白刃格鬥,反騎兵等所有步兵戰術任務。
他們的上級指揮官只需要按照既定的作戰條例對他們進行部署,結合戰場情況來調整兵力分布,這一個個戰術單位就能勝任所有的作戰任務。
這類全能兵種對戰場有著全能的適應性,不必再像西班牙方陣或者朱棣的神機營那樣讓火槍手和肉搏步兵交替前出,輪番變幻位置。
因此其陣型靈活程度和機動性也遠遠超過前者。
散兵陣線不是更靈活。
但是,當時的火槍不夠先進,射速和射程都不夠,一支部隊還不能只依靠火器打得對手完全不能近身肉搏,用弓箭也不可能。
更不要說風馳電掣的騎兵了,這樣的情況下用散兵隊列作為軍隊支柱無異於自殺。
當時的線列步兵前進時需要鼓點來控制步伐,每走一百步需要半分鐘時間來整隊。
隊形稍稍錯位並不會對射擊時的火力密度和士氣有著絲毫影響。
整隊的目的在於,讓線列步兵保持嚴密的隊形能確保整個部隊鐵板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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