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不速之客,語障之迷。(1/2)
幽州地廣人稀,幽州不缺土地。
但幽州偏偏又缺少土地,因為……大部分已開墾的耕地都是有主的!
由於多年戰亂的影響,導致大片大片的土地拋荒。可是當你去找這塊荒地的地契檔案時,你就會發現,他是屬於某某士族世家的,或某某百姓的。
某些世家已經避禍去了,但土地依然是他的!
某些百姓已經逃難去了,但地契依然屬於他!
某些人已經死於戰亂,但他的土地做為遺產是可以被親人或族人繼承的!
所以……幽州可供分配的土地很少很少!
當你看到有一塊荒地而去耕種時,等你的農作物快要成熟時,很可能……就會有人拿著地契來跟你說土地是他的,收了你辛苦勞作的成果不說,還順便將你押送縣衙,治你一個「非法侵占他人土地」罪!
這確實是一個很煩人的事情!
想了很久,田峻問劉和道:「我若將所有拋荒的土地收歸官府所有,重新分配給無地的災民和流民,你看……如何?」
「此舉不妥。」劉和道:「此舉必致民怨沸騰。」
民怨沸騰?也許吧!
但這種民怨主要來自擁有大量土地的士族世家!而劉和是屬於士族世家的代表,自然也是反對沒收那些拋荒的土地的。
不過,這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此時,還並不適合……完全站到士族世家的對立面,那樣的結果,對田峻來說也是極其不利的。
田峻將目光看向成公英,成公英道:「主公,此事……宜緩之,可按拋荒年數處理?」
「有道理。」田峻點了點頭道:「具體要如何?」
成公英道:「拋荒年數可分三個等級:
其一,拋荒年數達三年或超過三年的土地,全部收歸官府統一分配給流民和災民;
其二,拋荒年數達兩年的土地,可由官府統一管理,出租給百姓耕種,由官府統一收租。待一年之後,若是沒有地主前來認領,再納入官府統一分配。
其三,拋荒僅一年的土地,則通知地主到官府重新備案。若在規定時間內沒人前來備案,則交由官府統一管理,出租給百姓再統一收租。若兩年之後,地主依舊沒有前來認領,再納入官府統一分配。
田峻想了一下道:「此法可行,大家可還有什麼補充?」
賈詡道:「為了避免糾葛,將之前的地契全部作廢,重新換用新的地契。」
換地契!
這才是田峻所要的答案。
一個舊地契「作廢換新」的決定,便將新舊徹底切割,從法理上對新得土地的百姓進行了保護,減少了數不盡的糾紛!
田峻釋然地笑道:「三位所言,皆有道理。我們也要兼顧原先地主的利益,不可一概而論,所以,就按天華和文和兩人的辦法去做,凡是在規定時間不來官府更換新地契的土地,一律按天華剛才所說的三個等級辦理。」
頓了一下,田峻又道:「這些分配出去的土地,可以傳承子孫,但是要禁止買賣和私下轉讓轉贈,也不可以由子孫之外的親人或族人繼承。如果無人繼承,則收歸官府,而且,分配出去之後,只要出現拋荒情況,也要立即收歸官府重新分配。
對於暫時分配不出去的田,可暫時由官府統一管理用於出租,待後續收容流民時再用於分配。」
眾人聞言,皆稱主公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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