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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飛這次回去也不是為了別的,而是為了參加他阿娘五十歲大壽,在古代,因為很多原因,人們的壽命普遍不長,活到五十歲就已經能叫做高壽。
因此,在一年之前,他就開始在準備了。這次回去,他是打著好好慶祝的心思,可是在他回去沒有多久,朝廷就頒布了新的改革律令——青苗法。
青苗法脫胎於常平倉制度,常平倉是中國古代政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主要是運用價值規律來調劑糧食供應,充分發揮穩定糧食的市場價值的作用。
在市場糧價低的時候,適當提高糧價進行大量收購,不僅使朝廷儲藏糧食的大穀倉一太倉和甘泉倉都充滿了糧食,而且邊郡地方也,倉廩充盈。在市場糧價高的時候,適當降低價格進行出售。
這一措施,既避免了「穀賤傷農」,又防止了「谷貴傷民」,對平抑糧食市場和鞏固封建政權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利益和願望。
青苗法本身並不與之前的常平制度相矛盾,很大程度上是對後者的修正。青苗法的功能設計中仍然保留了常平制度的拯濟與調節市價的方式及作用。
之前常平倉制度救濟的時候,曾出現過災荒之時沒有錢糧拯濟的情況,因此青苗法就規定平時拯濟的時候,規定了要將常平錢糧一半貸出,一半留下照之前的常平制度管理使用,仍然進行相關的糴糶活動,如此一來,就能避免之前情況。
不僅如此,它還調整了相關管理制度,「詔諸路各置提舉官二員,以朝官為之,管當一員,京官為之,或共置二員,開封府界一員,凡四十一人」 ,改善了常平錢糧被轉運司借支和移用的弊端。
青苗法出來之後,照道理來說,這是利於國家和農民的好政策,農民可以向政府借貸糧食,等待來年有了好收成再還回去,度過災荒之年。同時,國家收取的那些利息,也能充盈國庫。
這應該是雙方得利的政策,那麼又怎麼會出現農民不想活的情況呢?
魏拾遺最初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很是震驚,然後接著聽下去才知道是為什麼。
青苗法確實是看起來很好的,但是決定一個政策的好壞,除了白紙黑字上寫的好政策,另外就是看實施得如何,自古以來,許多好政策都是因為實施不到位導致失敗,而青苗法便是如此。
吳家村所在的那個縣城只是個小縣城,登州距離開封幾百多公里,在現代開車上高速過去也需要近十個小時,更別說在交通不便利,出行靠馬車或者騎馬的時代,更是路途遙遠,可以說是現實版的山高皇帝遠。
山高皇帝遠的地方,最容易出現的就是土皇帝,在那些小地方,一個縣令就是最大的官,平民百姓絲毫不敢反抗。便是京中官員過去,有時候也不敢觸那些土皇帝的霉頭。
不管在哪個時代,即使是和平的現代,在國家的治理下,也有一些官員中飽私囊,在大宋也自然如此。
吳家村所在的那個縣城便是利用青苗法為自己謀私,他強迫家裡有餘糧的人貸款,然後給需要貸款的人提高利息,如此一來,年年剝削下去,溫飽的人變窮,而窮的人則是更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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