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崔瀚兩政獻 蒲茂從若流(2/2)
「先復五等,分定族姓」,這是崔瀚一貫的政治主張。
之前,他就對孟朗說過他的這個主張,孟朗是贊成的,只不過還是「國人勛貴權勢猶重,阻力必會很大」的此個原因,直到孟朗病死,崔瀚的這一主張也還沒有正式提上落實的日程。
崔瀚語聲清朗,吐字清晰,聽他說話,類似享受。
蒲茂誠懇地說道:「崔公,公此先復五等,分定族姓之政議,孤是久聞的了,亦早就想在我大秦施行,可是孟師對此,也是認為現在還不到時候。」
「大王,分定族姓確乎是不到時候,然臣愚見,先定五等,卻可行矣。」
蒲茂「哦」了聲,說道:「此話怎講?」
「一兩年來,大王先後滅偽魏、羯奴,於此數戰中,大王諸子、諸弟或留守京城、或征戰疆場,分立顯功;而又大秦今日之盛,皆因大王之神武也!遍觀古今,德仁、武功如大王者,鮮矣!憑此盛隆之望,按功行封賞之事,定五等之爵,何人能有異議?」
五等,即是五等爵位。
「定五等爵」的關鍵,不在於效仿中原制度,確定五個爵位的等級。
事實上,魏也好、秦也好,都已是有公、侯之爵了的。
崔瀚此議的關鍵,重點是在效仿唐制,通過五等爵,來確立宗室在政治、軍事上最高的地位和權力,從而削弱其它如苟、仇、齊等氐羌各部貴酋的權力。
換言之,簡單說,就是把還保留有部落聯盟殘餘痕跡的胡人政權,變成中原式的集權政權,保證天子的絕對權威。
在保證了天子的絕對權威之後,再以「分定族姓」的辦法,來保證高品貴族的參政、議政權,最終形成天子為主,高品貴族輔政的政權形式。
如果聯繫到令狐樂、陳不才對「倫常」的那些討論言語,這,就是倫常綱紀。
整個社會的所有人,自此告別混亂,尊卑有序、上下有別。
崔瀚的這番話,尤其是誇讚蒲茂的那兩句,很有氣勢。
蒲茂自得撫須,說道:「大秦能有今日,非孤一人之功也。設無孟師,孤無今日!大秦無今日!」想起孟朗的教誨、功勞,自得之情略去,不覺感傷,說道,「卻惜乎海內未定,孟師已逝!」旋即振奮,熱烈地看著崔瀚,說道,「好在孤尚有公!孟師曾言,公之才略,不在孟師之下!有公助孤,天下不愁定也!
「……崔公,就按公言,孤明日降旨,令冀、豫等州為孤舉薦賢德的高品華士,叫吏部授與清官,或任郡縣;至於五等爵此議,下次朝會的時候,孤就提出來,令仇畏牽頭,組織大臣聚商!」
崔瀚離榻起身,下拜殿中,誠心實意地說道:「大王聖明!」
「崔公請起!」
崔瀚起身,坐回榻上後,遲疑稍頃,望了下蒲茂剛才放到案上的奏摺,問道:「敢問大王,方才送進來的那到奏摺,報的可是蝗災此事麼?」
「是啊。天水郡的蝗災日漸嚴重,鄰郡亦被波及。」蒲茂問崔瀚,說道,「公可有治蝗之策?」
崔瀚說道:「臣聞之,聖王遇災而懼,修德正事,故能變災為祥。為不使蝗災蔓延,於今之計,臣愚見,大王宜以悔過之誠,謝告高穹,又以責躬之言,敷告下士,然後君臣相戒,痛自省改,如此,上天感之,蝗災自弭。」
蒲茂聽出了崔瀚的話意,說道:「公是建議孤下罪己詔?」
「臣斗膽,懇乞大王以蒼生為重!」
蒲茂痛快應許,說道:「孤明天就下罪己詔!」
崔瀚忍不住再次起身,下拜讚頌:「大王聖明!」
「孟師遺書,言唐猶未失天命。比之唐主,孤何如也?」
「唐主庸碌,與大王較之,蓬蒿之比於青松也!」
……
崔瀚辭拜出宮後,蒲茂連著又批閱了數道奏本,直到近暮,才還寢宮。
吃罷晚膳,蒲茂想起好多天沒見他的王后苟氏了,就命駕去苟氏宮中。
到了苟氏宮外,夜色已至,苟氏衣著儉樸,領著一大群粗衣布服的宮女拜迎。
進到無甚裝飾的宮內,蒲茂坐下,抬眼看向苟氏。
卻見苟氏儘管儀態溫順,眉眼間卻如含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