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真烏古斯人(2/2)
最終,當被刀劍和弓矢簇擁著的大主保人提出了「三個決擇」後,就威逼著廣場內的新月教徒表態。
結果出來得很快,一萬一千名城內城外的新月教徒,斷絕了被贖回的念頭,因為安娜凱撒的諭令很早就規定,「我們的國家沒有戰俘一說,因而也就沒有贖回一說。」這群人願意遷徙去特朗扎克城的幾乎沒有,其餘的有三千人選擇自我驅逐,兩千多人選擇改宗,剩下的則被編入武裝團,開掘起運河來。
當然做出選擇的是男丁,他們的身後則是多達六萬到十萬人的家庭成員。
那三千名離去的,高文沒放他們的家人走,「田產留下,妻子和小孩也留下,老人你們帶走是可以的。」
而被編入武裝團的,高文則下令轉移田產,和他們的家庭一道,集中在科馬赫斯河和薩努斯河間的地帶,方便管理和工作。
而改宗的則大部分是新月教的富裕階層,他們為了保住家產,成為叛徒般的存在。於是善解人意的大主保人,也特意顧忌他們的難堪處,「你們的自新稅就不用跋山涉水,交到巴里城去了,就地繳納到馬上新成立的梅利泰內邊塞區金庫里,用於供養邊民軍,這樣的話你們便能自我保障安全,對不對?畢竟想要害你們的人太多了,我作為你們的主保人要保護你們的身家安全才行。」
這個措施高文設置得很合理,相較於自動歸順降服的伊科尼烏姆地區的自治政策,他在梅利泰內把軍役負擔相當的部分,交給「改宗新人」來承擔,同時也能驅使他們和下層武裝團互相猜忌監視,當真是節約了不少力氣。
高文甚至對機要官菲拉克托斯說:以後在埃爾祖魯姆、大亞美尼亞等地,也一併採取這樣的政策。他還直接宣布將梅利泰內的「三個抉擇」寫入國家章程當中,充為《大君敕令》級別。
另外,為了繼續籠絡伊科尼烏姆的烏古斯突厥人,他們大多是以前吉利基的臣民,現在被編入烏古斯騎射團,以及卡帕多西亞的牧民族群充當馬政骨幹,高文還在《大軍敕令》里宣布,「經大主保人和凱撒神授權力的共同認證,欽定二十四個伊科尼烏姆的家族為真正的烏古斯人,其中吉利基—馬蘇德一脈為最尊榮者,他們享受和塔爾蘇斯國羅馬臣民同等的權力,馬蘇德享受王子身份,世襲罔替。真烏古斯人,可以擔當軍官、廷臣,也可以自由經營農莊、牧場、作坊和商隊,可以和其餘族群通婚,可以享有宗教權力,保持清真寺廟(但不可舉辦經學院)的宣禮活動,後代可以學習塔爾蘇斯宮廷欽定的,用希臘語翻譯出來的經文、聖訓著作(????)......大主保人和凱撒欽定的不是信仰,而是血統,必須將此嚴厲區分開來......所以,其餘地區被征服的突厥.波斯人,決不允許再自稱烏古斯人,而統一改稱為土庫曼人(土庫曼人表示我真是嗶了整座埃爾祖魯姆山的動物園才能得到如此殊榮),違者絞死或梟首......被欽定的烏古斯人家族,一旦有子女和土庫曼人通婚,整個家族將自動降格為土庫曼人,並要離開伊科尼烏姆的采邑,前去邊疆定居......」
這樣高文重拾血統論,將新月教的「信仰國度」給擊碎分裂,把原羅姆蘇丹國的歸化突厥人,和其餘地區給「分割」開來了,而在其餘地區又將「改宗新人」和普通信徒給「分割」開來了,讓他們互相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