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天人交戰 > 第八十三章 龍戰墟淵,或躍在淵(三)

第八十三章 龍戰墟淵,或躍在淵(三)(1/2)

目錄

領域範圍中所有炸裂的氣流碎裂的熔渣,都隨著能量亂流盤旋到了劉劫的身邊,他成為了真正的中心,這座已經死亡的城市的主宰。

他的權力覆蓋了天上天下,熔金色的龍捲風伴隨著偶爾跳動的電火花,是他的王座,所有的能量向他俯首,唯有王座下那尊自稱神靈的龐然大物桀驁地盯著他。

「順者生,逆者死。」

這聲音低沉不似人類,劉劫無喜無悲,平靜地攤開雙手向下方的巨獸壓下。

龍捲倒灌,天穹翻覆。

超古代城市狠狠地顫動了幾下,劇烈能量與氣流裹挾著熔渣,被瞬間倒灌壓縮後反彈發生猛烈爆炸,強光將一切都吞噬殆盡,那一瞬間城市亮如白晝又瞬間分崩離析,這座城市僅存的生命光輝於剎那間揮發殆盡,威能橫推四方,殘渣碎屑被爆發的強大衝擊力打飛至這個地下空間的穹頂。

如此威力已堪比小型核爆,煙塵中隱約聽見巨獸的哀嚎。

風雲散手,遮天手。

這是劉劫第一次施展出還未推演完畢的風雲散手第二式。

遮天手,取得是一手遮天之意。

這一式的要旨其實只是操控氣流的手段,能通過造成能量差模擬包括龍捲風,氣爆,凍潮,風暴潮等空氣流動導致的自然天災,理論上只要劉劫修為夠強施展可以調動自然力造成小型颶風,改變小範圍天象,引發雷暴滾雷冰雹焚風海嘯洪澇等災害。

雖然類似呼風喚雨的法術也有不少,但法術至少要金丹境擁有了法力才玩得起,也只限於下一場小晴天雨騙點神仙的名頭,真以為呼風喚雨是小兒科啊,那是元神大能才能幹的事。

而遮天手最大的不同在於它是靠巧妙調動自然力來完成的作弊,段位不知高了多少,所以以劉劫渺小的修為能做到金丹強者才能做到的堪比核爆的破壞力也就不足為怪了。

而方才這一記遮天手是劉劫目前操控氣流能量能做到的極限,也是唯一的手段,能悟出這一招還多虧了劉劫記憶里有上古天魔一脈天魔手的詳細法訣,讓他可以操控自然力模擬天魔手的效果,從而打出這招從天而降的掌法。

行雲布雨捏出-颱風這種事離他還遠著呢。

煙塵漸漸散開,核心區域露出直徑七百多米的天坑,像是被隕星撞擊所致,手有些抖,劉劫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在人身情況下就能做到這一步,這一記遮天手直接耗光了所有天地丹田三成的真元,以及一半的精神念力。

劉劫等待著,他知道一記遮天手要不了這個大塊頭的命,他曾嘗試以歸墟勁奪取生命能量,結果感覺巨獸的生命力像一團凝結的鋼鐵,半點動不得,這怪物全盛時期的實力至少是金丹境巔峰,若不是被困多年生命和實力削弱過大,自己根本不可能占據上風。

「不好!」劉劫突然臉色一變,鯤鵬之翼一扇,欲從頭頂的裂谷回到地面上。

轟!!!!

嗷!!!!!

青灰色的吐息貫穿天地,打在穹頂上引發了落石,巨獸從天坑探出頭。

這頭超大型水熊蟲終於見血了,粉紅色的身體血淋淋的破碎不堪,開了無數道口子,紅色混合著青灰色的黏液沾在一起,如此毀天滅地的打擊下,全場的死亡蠕蟲幾乎被清光了。

嗷!!!

渾沌仰天長嘯,魁梧如山的身軀立起來,三對死魚蒼白的眼瞳直直盯著半空中的劉劫,多少年了,它上一次受這樣的傷是多久以前了,造成這一切的竟然是一個它全盛時期根本不屑一顧的人類。

「人類,你必死!」

精神波動直接傳遞向腦海,渾沌下定決心必殺劉劫。

青灰色的吐息像逆流的長河,在空中爆發強腐蝕性的暴風雨,根本無處能逃,縱然身法再高明,速度再迅捷,也無法從這樣的全方位打擊下片羽不傷。

可是劉劫根本沒打算躲避,他不閃不躲,鯤鵬之翼扇動,太上天龍鎧爆發出一團灰濛的利芒,吐息避開劉劫身體三米的距離分流而下。

渾沌躍起,難以想像這樣的龐然大物,這樣笨拙的身軀,竟然還能做出躍起這樣的姿勢,這姿勢並不瀟灑但充滿了爆炸力,像極了一隻熱帶雨林里的果蠅幼蟲將全身縮成一團,然後猛然爆發的驚人一躍。

血盆大口和利齒間流連的青灰利芒直直鎖定劉劫。

「孽畜,你找死!」

劉劫面沉似水,他知道自己必須趕緊搞定這貨才能離開了。

鋒利的骨刺和鱗甲從體內生長出來,突破劉劫的身體皮膚,全身骨節抖動,發出金鐵碾壓的錚錚龍吟,那件護身的寶衣和青銅面具微微顫抖著,有什麼力量影響了它們,這力量不是來自外界,而是來自劉劫的體內。

能量和著熔金狂雷的亂流淹沒了人形,在穹頂旋轉著,凝聚成一頂金色的華蓋,又像是穹頂綻放開一朵燃著金焰的聖蓮。

當這朵金蓮綻放時,黑色的龍影就盤踞在中心,金光在他的身後隨著呼吸時明時暗,瞳孔璀璨若熔金寶石,鼻腔每一次吞吐必定伴隨著金雷與流火。

渾沌的白眼與剎那間充血至鮮紅,幾乎實質化的暴戾隨著吐息逆流而上。

它生平最恨兩樣東西,一是人,二是這種四腳蛇,今天全碰上了。

龍的威嚴降下,二者還未接觸,神祇般的威嚴已然對撞在一起,龍的鱗甲上還有一層無形的鱗甲,流淌在黑鱗和利爪獠牙之間,龍的身上展開了鯤鵬的雙翼,渾沌的暴戾隨著吐息全部崩潰落下。

隨著化為龍身,太上天龍鎧和鯤鵬之翼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與加強。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