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還是捐好(2/2)
這是真心話,作為侍郎一級的高官,二十五年只置辦了這一處宅子,確實算得上兩袖清風了。
屋主擺擺手,示意家人回屋後才說道:「此房屋我那親戚想要,卻不肯出錢,也有鄰居提出要買,那親戚卻一口咬定要買,卻不真買,一來二去,弄得街坊四鄰親戚等人都有怨氣,我與家人也是傷神不已。家人要報官解決,礙於情面,我沒有報官……
可這齣發的日子就要到了,我總不能不走吧!」
「你該報官的,這種親戚撕破臉皮也沒什麼吧?」
「泌兒,不可多嘴。」
屋主卻笑著擺手說道:「令郎說的沒錯啊!不過,早年間這親戚曾幫過我,所以不能行撕臉之事。不過,今日貴父子來訪,我倒是想到了一個主意。」
「侍郎請講。」
「剛才你提出租房一事,我覺得此事可商榷。」
李泌趕緊問道:「多少錢啊?」
「小郎君莫急,聽我細細道來。」
李泌不好意思的笑了一下,李承休則行禮致歉。
「雖說不能撕破臉,可不到市價的一半便想購得此屋,那也是萬萬不能的……所以啊,老夫想出一個辦法,那就是將此屋捐出助學,這樣他們也就死心了,我也落個清淨。」
「不可不可,這樣萬萬使不得。」李承休連連擺手說道。
李泌聽到捐房助學,雖是吃驚,可也沒像李承休那樣,如同被蛇咬了一口。
「我看行。」李泌背手說道。
「閉嘴!」李承休大喝一聲。
「承修兄,讓令郎把話說完可好?」
李承休一聽連連擺手,他知道自家這個兒子此時不能說話,如果讓他說,這屋子說不定最後不是捐,而是送了。
捐和送有什麼不一樣嗎?肯定不一樣,至少在李承休這裡就不一樣。
捐,至少可以接受。送,李承休絕對不能要。讀書人的臉皮薄,伸不出手,也沒有這麼猛的吃相。
另外,此屋捐做學堂,那就只能用於學堂。最重要的是,屋主還是原來的屋主。
當然,你要是把別人捐的東西挪做他用了,也不觸犯律法。不過,你會被人戳脊梁骨,如果是官身,哪位御史再看你不順眼,此事就會影響你的仕途。
無信無義,沒官品如何做官。
而送給別人,以後此屋做什麼用,就由新房主說了算。
「侍郎好意我領了,不過,我們還是談談這租金吧。」李承休說道。
李承休認為,租用此屋最為合理。因為他看到院中所放的那些行李極為簡單,一看此戶人家就不是那麼富有。
「嗯,還是捐好。」李泌突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