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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以貲征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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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漢親疏有別。

薊王劉備雖得民心,然就家、國、天下,三級封建體系而言。遠未稱足夠。甚是連各地名門望族,世家豪強,亦未能綁上戰車。諸如四世三公之袁紹,又投身大將軍門下,足見權衡取捨。

正不知該如何著手,豈料洛陽貴胄,自投羅網,將天下人望,拱手相送。

賈文和足智多謀,巧施連環。券書一卷,黑字白絹。輕描淡寫,獲陽安、不其,二縣治權。當然,從隸屬上而言,二縣仍是陽安長公主與不其侯伏完封邑,此事斷不會更改。故若只著眼於此,此舉不啻為人做嫁衣。然遠矚高瞻,從戰略效用上而言,此舉與冀州六國,異曲同工。二縣,自上而下,全面與薊國接軌。

須知,謂食邑者,並非全部擁有。景帝後,列侯封君不領朝廷俸祿,以封地食邑內租稅,充作俸祿。封君的收入,包括在封地內徵收的田租、戶賦、市稅,不過數項而已。餘下過半賦稅,皆充公用。正因封地內,大小官吏,皆不取食於封君。自也不算家臣,只忠於朝廷。此舉對防止諸侯逆亂,大有裨益。然封君之權,卻一再削弱。

封內地官吏雖不隸屬,卻有為封君收稅之義務。

時下除徵收人口稅外,還需征財產稅,即「貲賦」。編戶齊民,家產須計貲登記,計貲的範圍包括:田、宅、車、馬、牛、奴婢等,一切財產。家貲,採取自報、核實與評議相結合之法。編戶自報家貲後,須由縣、鄉組織審核、評議。且鄉有秩、嗇夫也須「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稅率一般定為「貲萬錢,算百二十(1.2%)」。即,家貲一萬,納稅百二十錢。採取階梯納稅法。「家貲」多而「戶等」高者,則出稅多。家貲少而戶等低者,則出稅少。家貲不足二、三萬者,還可適當減免。

時下戶等,分為「細民」或「小家」、「中家」、「大家」三個等級。大體按家貲多寡來劃分。一般而言,家產不滿三萬者屬於「小家」,家產不滿三萬、二萬以下乃至不滿千錢,均為下貧之戶,可享減免優惠。家產在四萬以上到十萬者為「中家」,而「大家」則在十萬以上或百萬不等。百萬以上,便是豪強巨富。

「貲賦」與「緡錢」的差別便在於,貲賦乃是家庭財產稅。凡國民,下至編戶,上至爵民,皆需依法納稅。而緡錢,乃是與「山澤之賦」類似,屬於「產品稅」。對貿易商品,進行徵稅。

先前。戶戶分得水田一頃,良宅一進,車、馬、牛、羊、機關器,皆是從薊王處賒買,分期償還。再未能償還完欠款前,一切皆屬於薊王。故只征「緡錢」,而無「貲賦」。

今薊國千里國土,百二十萬戶。有大半編戶,早已還清尾款。擁有了田、宅、車、馬、牛、機關器等,全部產權。家貲頗豐。故「貲賦」,本季亦提上日程。

薊王輕徭薄賦,藏富於民。戶戶五十畝美田,市價百萬。良宅一進作價五百萬。單此二項,若「貲萬錢,算百二十」,每年需繳納貲賦,七萬二千錢。實在太過苛刻。

薊王海納百川,又乾綱獨斷:普通編戶,以田一頃,宅一進、耕馬一架,牛車一輛,豬羊一牢,農作機關器一套,諸如此類,凡以一計,單此一項,則無需繳納貲賦。無獨有偶,超出部分,則「貲十萬錢,算百二十(1.2‰)」。

饒是如此,本季貲賦,亦足收一億四千四百餘萬。換言之,除去基本持有,薊國戶戶皆有十萬以上的多餘家貲。國民之富,足見一斑。

百官朝論時。便有貲庫令提出,存於貲庫的諸多銅錢,是否也應算作家貲。

劉備不禁心生感嘆。

貲賦,其實是財產稅中的不動產稅,家庭存款屬於所得稅範疇。

明知二稅並不等同。然薊王還是斷然否決,貲庫存款無需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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