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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身體髮膚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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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有性認為,有生命的物體就叫生物,有生命當然是指能夠與外界進行物質交換,並且具有繁殖後代的能力。

他指出,通過在顯微鏡下對人體,動物體,植物體的觀察,發現所有的生物都是由一種很小的結構所構成的,這種小的結構皇帝陛下命名為細胞。

在不同生物體中的細胞,都有一些共同的結構,象最外面的細胞膜,裡面的細胞質,最裡面的細胞核。這些結構的功效現在還不知道,但在活的細胞中,可以看到細胞質並不是靜止狀態。

而通過觀察頭髮和指甲等處,可以發現,這裡的細胞的細胞質是不動的,那麼基本上可以認定這是死細胞。

最後吳有性呼籲,各位有志于格物研究的同仁,可以一起來探討有關生物與疾病方面的問題,而進行器械研究的先行者,可否進一步地增加顯微鏡的放大倍數,讓大家能更加清楚地認識到細胞的細微結構。

這篇文章的編者按里,寫明了兵器局現在可以出售能放大一百倍的顯微鏡,並附有使用說明,一台售價五百元,歡迎大家於農業合作社訂購。《大明科學報》本來就是兵器局茅元儀主編的報紙,這個GG當然是要打的。不過高達五百元的售價,相信只有極少數人才能買得起,正好兵器局的存貨也不多,供應給京師大學堂後,只剩下不到一百台。

而大明周報也把吳有性的研究成果以新聞的形式刊登了出來。並且在文章中提出,聖人所說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孝之始也」這段話我們正確的理解方式到底應該是什麼?

當然,周報只是提出了一個問題,並沒有就這個問題進行深入的探討,下一期的周報(現在周報是七天出版一次)的讀者來信中就出現了嘯啟先生的文章。嘯啟先生認為,聖人說這句話的意思,首先是要求我們愛護自己的身體。父母養育我們不易,如果隨意毀傷自己的身體,便是不孝。比如在平時的生活中,將自己的手腳或者其它部位弄傷,甚至導致丟失生命,從而讓父母擔心,傷心,那是不孝的。

其次我們應該知道,這句話是有例外情況的。比如為了民族大義,為了國家安危,為了鄉親父老……這時候出現的捨生取義是值得稱讚的,不會被歸於不孝之列,反而會被認為是大孝。

如果有一個人,因為嚴寒而使其手被凍傷導致壞死。如果不理會這支傷手,那壞死的傷手就可能導致他身體的其他部位受損,最後死亡。那麼這時候將他的傷手鋸掉,就等於是挽救了他的生命,那這是不孝嗎?

不會,因為傷手現在已經不再是他的身體所需要的部分了,裡面的細胞已經死了,不但不能幫助他的身體,反而成為了導致他身體健康部位壞死的元兇了。割去有害的部位,保全有用的部位,這應該算是孝了。那麼既然頭髮也是死細胞,那麼將自己的頭髮的一部分割除,並不能算是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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