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冤!(1/2)
「姓名。」
「林夏。」
「年齡。」
「十八歲。」
「性別。」
「性別男,愛好女。」
「哎,你還跟我皮是吧!老實點!」
「不是。你這是把我當犯人審麼?」
派出所里,林夏有些惱火,「我可是見義勇為。」
「見義勇為?你說是就是啊?小子,你給我老實點。人家現在告你傷人,你把人打成什麼樣了,你心裡沒點數啊?!」
「那是他活該!」
林夏梗著脖子叫起來。
事情是這樣的,高考剛過,林夏考得不好,勉強夠二本的分數線,心裡多少有點鬱悶,半夜睡不著,出門找了個地方吃串喝酒,回來的時候路過一條小巷子,聽到有人喊救命,酒氣上涌,腦袋一熱,找了塊板磚就上去了。
本來事實很清楚,被林夏打傷那男的喝多了酒,一時邪念作祟,就準備霸王硬上弓,把一個走夜路回家的女孩子給強了,然後林夏自然是見義勇為,阻止了一場罪惡。
但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本來說錄完筆錄他就可以回家了。
結果還沒走出派出所,林夏就又被叫了回來。
哪怕林夏再怎麼不知道社會險惡,這會兒也感覺到有些不對勁了。
「李警官。我真是見義勇為。剛才不是已經說得很清楚嗎?」
林夏下意識的轉頭看了眼之前被銬起來的男人,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對方已經被解開了手銬,正用一種陰毒的目光望著他。
李警官嘆了口氣,壓低了聲音,「哎,小子,聽我一句勸,等下好好給人道個歉。爭取私下和解吧。對了,你家裡人的電話呢,給他們打一個電話吧。」
林夏頓時臉皮漲得通紅,「我是見義勇為!憑什麼要給他道歉!」
「道歉有用的話,還要你們警察做什麼!我要告他,我要他坐牢!」
被打傷的男人叫囂起來,「小比崽子,你他麼敢打我,老子弄不死你!」
「楊歡,你閉嘴!」
李警官呵斥起來,見林夏一臉愕然震驚,只能解釋道:「張雅麗,就你救的那女的,她改口了。她說她和楊歡是男女朋友關係,所以,你明白了?」
「怎麼可能?!雅麗姐之前還感謝我救了她,怎麼一轉眼,一轉眼……」
林夏有些不敢相信,腦中全是之前他救了張雅麗後,張雅麗臉帶梨花,一臉後怕感激他的畫面。
那個柔弱哭泣差點遭受了人間慘劇的女孩子怎麼可以這麼快就變了猙獰模樣。
「哎。」
李警官忍不住嘆了口氣,拍了拍林夏的肩膀,「我儘量幫你弄成民事糾紛。最多賠點錢就是了。你也別犟了,要不然弄成刑事案,你這輩子就完了。」
林夏不敢置信,世界上怎麼可以有這種無恥的事情。
明明他是見義勇為,但最後歹徒逍遙法外,他卻要面臨牢獄之災。
一種前所未有的憤怒在他心中醞釀著,他只是死死咬著牙,看著眼前進行著的荒誕劇情。
他看見楊歡趾高氣揚的離開,又趾高氣揚的回來,身邊陪著一個衣衫華貴的婦人。
婦人頤指氣使,一個律師模樣的男人就冷笑著走到李警官面前,丟出一份驗傷報告,「李警官,驗傷報告出來了,我的當事人三級傷殘,完全夠得上刑事訴訟了。」
「得饒人處且饒人,楊太太。不用做得這麼過分吧。」
李警官有些憋氣,「事情究竟是怎麼回事,大家心裡都有數。你們大人有大量,不必揪著一個小孩子不放吧。」
「李警官,飯可以亂吃,話可不能亂說。林夏襲擊我的當事人,致使我的當事人三級傷殘,這可是刑事案件!還有什麼叫小孩子?!十八歲也算小孩子?!」
「你們不要太囂張了,這是派出所,還輪不到你們來顛倒黑白!
李警官怒了,拍了桌子。
「李警官,我就奇了怪了。事實已經很清楚,張雅麗小姐和我的當事人是男女朋友關係,就算有什麼讓犯罪嫌疑人誤會的地方,但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造成了我的當事人三級傷殘。」
「倒是李警官,你一再包庇犯罪嫌疑人,該不會你們之間有什麼不可告人的關係吧?」
「你……」
李警官拍著桌子站了起來。
「行了,老李。王律師,楊太太,你們放心,我們會秉公辦理的。」
身邊的同事拉住了李警官。
「這他麼都叫什麼事!顛倒黑白,無恥之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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