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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惹是生非(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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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件事就這樣過去了,在紛紛擾擾青春熱血的大學校園裡實在是沒什麼好過多關注的,只是大三放暑假之前,平安身上又發生了一件事。

在同一個宿舍里,和平安一樣習慣了沉默的還有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向前進。

向前進其實和平安一樣有著一些類似的嗜好,譬如平安一直喜歡留長髮,而向前進一年四季都是平頭,而且半個月必須去修整一次,有稜有角的。

整個大學期間,直到此時,這個宿舍似乎只有平安和向前進沒有談過戀愛,平安為什麼不談戀愛也許是因為窮因為自卑因為孤僻,而向前進之所以拒不戀愛是因為煩。

向前進看的很清楚,想的很明白。

其實向前進真的長的很帥,和平安那種憂鬱書生一樣的氣質完全不同,班上好幾個女生向他示好,每逢周末,到這個寢室像戀人一樣幫向前進洗衣服和收拾床鋪的女子多不勝數,向前進卻始終只把她們當同學看待。

向前進認為,但凡男的和女同學之間要是確立了戀愛關係,就要給女友打飯、打水,要千百次地回答女友那個傻得出奇的問題「你真的愛我嗎?」,還有像什麼「我和你媽同時掉進水裡你究竟先救誰?」

每當男生把「只有你才值得我愛」之類的屁話憋出來後,女友又要求男的再說一遍。

這還不煩?

再說,自己的媽和女友掉水裡先救誰這在法學生這裡算是問題?當然要先救媽了,因為從法律上而言,自己和母親是有法律上的權力義務關係的,和女友又沒有結婚領證,先救女友不救母親,法律上那層能說的過去?

還有,一旦稍有空閒,男的就被女同學拉出去約會,去晚了兩分鐘,女友就給氣受,就陷入糾纏不清的解釋里,並以加倍的殷勤去補償,以求得女友的原諒。等女友好不容易原諒了自己,把摻和著淚水的溫柔又給予他,一個美妙的夜晚基本就浪費掉了。

這是戀愛還是遭罪?

再再有,凡是戀愛了的男生,跟同學話也少說,酒也不能喝,真雞ba沒意思。來上大學就不太自由,還自己給自己再找一個形影不離的女看守?這不是自己找不自在!

因此向前進打定了主意,哪怕全班男生都戀愛了,他也不不談,要是沒人跟他喝酒,他就一個人喝!

向前進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他那會到校,剛剛和大家接觸,嘴裡說了一句「來上學我家賣了好幾頭羊」,聽著意思應該是家裡很貧困的,都要賣牲畜才能度日了,誰知道後來有人說向前進家裡的羊群多的能排隊從學校排到省城火車站去!

向前進的家在河西走廊那一帶,不滿十歲的時候,他就跟隨父親和哥哥,在月黑風高之夜,乘羊皮筏子過黃河,到對岸打野狼,也有逮回一兩隻散放的肥羊的。這就難免要動武,他身上總是帶著刀子,有時候碰到彼此不認識的幾伙人都去狩獵,大家在分肉上談不攏,就會「拔刀相見」,因此為人比較彪悍。

向前進酒量很大,在喝多盡興的夜晚,給宿舍里人講那些驚心動魄又妙趣橫生的事情,既不自責,也不自誇,平平淡淡卻真實兇險無比,讓本省城市農村長大沒見過草原的同學們聽得津津有味。

或許是有了這些經歷的緣故,向前進成了班的老大,他雖然不是班幹部,但大家都服他、聽他,連班長也聽他的。他也真有老大的風範,為人特別寬厚,男生女生有了煩心事,除平安外,都願意找他訴說,班上同學被人欺負,或捅了婁子,全由他出面解決,沒有他擺不平的事情。

但向前進在大三快放暑假的前夕,認識到了自己的兇狠比起平安來,還差那麼一截。

因為自己做事還有個度,但是平安沒有,似乎平安發起狠來,會渾然忘我,連性命都不顧。

啞巴蚊子咬死人。敢拼命的人,誰敢惹?

那天黃昏,平安在學校草坪那一塊彈吉他,至於為什麼彈吉他是因為除了吉他之外,他真的再也沒有了別的嗜好,總不能天天練跑步練習開鎖,但是這被李思思之類的一些人說他是因為喜歡劉可欣而不得在排除煩躁。

不過李思思說就說,平安這會優柔的旋律讓旁邊幾個喝酒的體育系學生很厭煩,叫他到別處彈去。

平安比這幾個體育生先到,自然不做理會,而且將吉他彈得更加「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語」。

「狗日的!」體型消瘦的平安竟然不理會自己,這麼罵之後,一個人走到平安跟前,居高臨下地俯視著他,還把他的吉他踢了一腳。

這一腳踢得並不重,與其說是踢,不如說是提醒,這些人可能以為彈琴的平安跟音樂家貝多芬一樣,是個聾子。

平安很緩慢的站了起來,倏然一拳打在那人的下巴上。

「嘭!」

這個人高馬大的體育生朝後一仰,像一堵牆一樣倒下去。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儘管這人膀大腰圓,還是敗給了速度。

平安沒有停留,背著吉他拔腿就跑。

他們人多,不跑是傻子。

平安剛跑回寢室,就有四個大漢追上來了。

當時在草坪那裡一共有五個人,除被打倒的那位,都來了。

平安平日很少匆忙,因此他到了宿舍放吉他,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而向前進此時正在喝酒,他在平安的下鋪,正想詢問平安乾沒什麼,外面有人在踹門。

宿舍的門經過了一屆又一屆學生的踢打,早就破敗不堪,很不結實,再一腳下去,可能就要破。

這時楊文斌有些慌張的說平安:「你惹事了,你惹什麼人了?你惹事你一個人承擔,不在外解決,怎麼將人都引到宿舍,這不是讓大傢伙都遭殃?」

楊文斌是班裡最為講究的一個男生,他的錢幾乎全用到了穿上,擱在女生身上就是「打扮」,楊文斌在穿這方面下的工夫,超過任何一個女生,比仿說他的褲子,一年四季褲縫筆挺,毫無褶皺,據李國忠說,楊文斌每次去廁所蹲坑,都要把身上的褲子換下來,換成專用蹲坑褲再去,之所以這樣做就是怕蹲下時把褲子弄皺了。

李國忠還說,楊文斌哪怕正上課時想蹲坑,他也必然跟老師請假,不去教室旁邊的廁所,而是跑很遠的路,回到寢室,換了褲子再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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