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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7章推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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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柱道:「閣老應該聽說荷蘭東印度公司?下官將採用同等的方式經營南洋。」

荷蘭人的探險船於十六世紀末期開抵印度洋,發現了南洋群島上豐富的物產和資源。野心膨脹的荷蘭人暗中發展軍工業,沒過多久,便以絕對的海軍實力向世界證明,荷蘭才是這片海域上的霸主。

在最初了解到荷蘭東印度公司時,許多人對這個名字產生了誤解,認為:該公司是荷蘭針對印度殖民行動建立的機構。顯然,荷蘭人的野心比筆者想像的更大。

荷蘭人覬覦的是整個東印度洋乃至全球的殖民地,在荷蘭人來到東印度洋之前,世界上並沒有印度尼西亞這個概念,這個詞語亦是荷蘭殖民者發明的。第一批荷蘭商人啟航後,在印度洋獲取了豐厚的收益。商人們在這片海域低價收購商品,以數倍的價格向歐洲國家兜售,荷蘭人每次交易可以獲取百分之三百的淨利潤。

然而,由於缺乏政府的管制,荷蘭商人內部產生了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的海上馬車夫前往印度洋瓜分利潤,眾多打著貿易旗號的荷蘭公司打響了商戰,各公司之間的惡性競爭層出不窮。其實這是很好理解的,天下熙熙為利而來,荷蘭人在利益面前失去了一致對外的操守,在瓜分印度洋這塊大蛋糕時殺紅了眼。

為了遏止這種行為,增加荷蘭在印度洋的收益,荷蘭本土各級政府勒令所有貿易公司完成整合,停止不必要的商業競爭。有了政府的強制政策,各荷蘭公司不得不停止商戰。隨後,所有荷蘭對外貿易公司完成了兼併和整合,終於,在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合而為一,創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

葉向高作為大明帝國首輔,又是來自沿海地區,並不像方從哲這般守舊保守,對於荷蘭東印度公司,他了解得一清二楚。

大明官場上的許多官員,連荷蘭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都傻傻分不清,統一用西夷稱之。

荷蘭東印度公司遠比許多人想像中強大,是世界上第一批實行股份制的公司,公司內部以股東合股分紅為每個成員保證收益。雖然,從表面上各大外貿公司已完成整合,實際上,原本浮於表面的商戰轉入內部,股東之間仍在進行無休無止的算計。不過,惡性競爭已經停止,東印度公司的收益得到了保障,荷蘭政府樂享稅收,自然不會插手東印度公司的內部矛盾。

相比於葡萄牙、西班牙兩國的殖民行為,東印度公司無需藉助宗教情懷,也不需打雞血般投入巨額的成本支出。這種一切圍繞利益行動的經營模式,使東印度公司註定成為制霸印度洋的經濟霸主。並且,根據業務地區的不同,東印度公司總共被劃分為五個分部,五個分部均圍繞阿姆斯特丹總部進行商業活動。

東印度公司的投資模式與其他國家有本質上的不同,例如:葡萄牙在每次遠航之前,只會籌集本次的航海經費。

東印度公司的股東們將資產長期儲存在公司中,循環使用,並不針對某次航海進行募資。這種投資模式間接影響了後來的公司,比如米利堅商行。

葉向高這麼了解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因為米利堅商行就是仿荷蘭東印度而建,作為大明納稅第一大戶,連皇帝都參股,不了解它,就不知對手底細,了解米利堅商行,最好了解荷蘭東印度公司。

東印度公司有充足的資金,可以應對頻繁的進行遠航,東印度公司在南洋的總部,位於十五年荷蘭占領的安汶島。

荷蘭人發現一點,與其不遠萬里通過好望角將商品輸送到歐洲國家,就近將商品銷售給位於印度洋上的其他國家顯然方便許多,雖然,這樣銷售的利益遠不及將貨物輸送到歐洲,但這種薄利多銷的方式亦可積少成多,獲取豐厚的利潤。

荷蘭人開始開闢了亞洲市場,此前荷蘭人準備的貨物無法滿足持有大量名貴香料的亞洲人,為了解決這一現狀,荷蘭人乾脆「空手套白狼」,將印度洋其他地區生產的糧食和衣物等普通商品銷往亞洲,終於換到了珍貴的香料。隨著公司的財力變得雄厚,荷蘭人不再滿足於當前的形勢。

為了開闢更廣闊的市場,東印度公司打算物色一個交通更便利的前線分部,於是,爪哇北側的萬丹進入荷蘭人的視線。在十七世紀初,越來越多的華人來到萬丹定居,該地區因對華貿易的興起變得繁榮興盛。

在當時,葡萄牙人的前線基地馬六甲,腐敗現象屢禁不止,許多位於當地的華人不堪忍受,最終選擇遷居萬丹尋求新的商機,在此消彼長中,萬丹取代了馬六甲,成為南洋上最大的貨物集散中心。

然而,荷蘭人經一番深思熟慮後,並未將萬丹作為南洋總部的大本營,而是選擇了聲名不顯的港口小城巴達維亞,荷蘭人來到這座城市後,在此邁出了殖民經濟最關鍵的一部,巴達維亞的建設,象徵著東印度公司進入轉型期。

此時的巴達維亞地區的河流交錯縱橫,與阿姆斯特丹別無二致。當然,想要開發這樣一座殖民帝國,需要投入的人力和財力是無法估量的,東印度公司必須擔負起治理巴達維亞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東印度公司逐漸向政治實體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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