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6章成親日(2/2)
這樣的設計也就與北京故宮完全相反,他的東宮、西宮、南宮只是一句戲言,只是一棟棟五百平方米兩層的獨立別墅式院落,與京城那種動輒上萬平方米的什麼宮什麼殿完全不同。
有人認為米柱是低調,往大里搞怕人告逾越,招來話柄。
其實是米柱希望像一個家,是一家人就必須在一起吃飯,有什麼愉快在飯桌上分享,有什麼矛盾在飯桌上解決,如果沒有什麼事,一日三餐必須在一起,至於住,則可以住在獨立的院落之中。
南宮是為了迎娶阿依莎公主搶建的,誰知讓李暮搶了先,幾乎將阿依莎氣死,但面對李氏家族的強勢,阿依莎只能住在水晶宮裡了,結了婚以後也是,直至傳聞中的北宮建好。
米柱成親之日,整個總督府區域熱鬧非凡,早上,米柱一身盛裝,在中央警衛團的護送下,穿過總督府區,抵達另一端的李府。
李府上下張燈結彩,熱鬧非凡,李旦和李國助、鄭芝龍在大門口等著,米柱是女婿,但是他的地位在那裡擺著,比任何人都高。
其實米柱現在成親,只能算是納妾,大舉操辦,行三書六禮,是違法的,會讓官府告一個大不敬之罪。
但是米柱是什麼人,規則的制訂者,目前他認為人間的法律對他是沒有約束力的,就像帝王一樣,只有祖宗家法,仁義道德對他有約束力。
不過米柱自有信念,既然是喜歡一個人,決定娶她,就要明媒正娶,成為親人。
在當今的主流價值觀之下,一對男女打過炮睡過,不能算為親人,只有在親友的見證下,在官府的認可之下,祭告天地祭告祖宗神靈,才可以成為親人,這是有神聖的意義的。
所以米柱要麼不娶,他既然決定娶了,就必須按老祖宗留傳下來的規矩走。
他們都是華夏人,就必須擋照華夏的規矩辦,米柱是三婚了,但李暮還是頭婚,該給的東西還是應該給。
負責保衛總督府安全的是中央警衛團,名義編制是警衛師下的組織,卻是歸軍事委員會直管,他們的編制和人員是多少,一直是個迷。
現在總督府己戒嚴,停止了一切的對外辦公,只操辦米柱與呂宋女王李暮的婚禮,今晚還會有盛大的晚宴和煙花晚會。
在華夏文化里,夫婦是「人倫之始」,《郊特牲》謂之「萬世之始也」。《易》云:「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措」,婚禮之於人生之重要,由此可見。
親迎是日,婚者沐浴盛服,父率禱告於廟祠,行親迎告廟禮,如果不告而迎,婚禮將被認為無效。主人亦盛服醮子,若父歿,則以有服之尊長醮後,澳國公遠在北京,米柱又採用君王禮制,所以他在總督官邸給祖宗上香拜別,前去迎親。
米柱一身黃金魚鱗甲,胸前掛著一朵大紅花,騎著馬,在眾侍衛的簇擁下,來到了李府門口,看見了李旦,作揖道:「見過岳父大人!」
李國助和鄭芝龍則是向米柱禮行,穿上了繳獲自蒿貪大王的純金魚鱗甲,米柱顯得特別的威武雄壯,宛如戰神。
同樣女方也在自家的禰廟攜帶女兒行後世所謂于歸告廟之禮,並在此等待新郎的到來,李旦出門相迎,是因為米柱特殊的身份,他乃李旦的上司,在大明和南洋,那裡都是。
「賢婿免禮!」李旦撫須而笑,牽著米柱的手入內,說道:「賢婿今日一身金甲,好生威武。」在南洋能讓米柱行後輩禮的,只有他一個了,他這國丈,真不是吹的。
米柱按原定的流程,在禮化官的指導之下,一一的做了迎親日新郎需在女方做的流程,一切有條不紊的開展。
新娘子則梳理好頭髮,純衣纁袡,穿著袡有纁色鑲邊的純紅色絲衣,面朝南站立於房中,等侯迎親,但李暮乃呂宋女王,一律用金色,戴王冠,持權仗。
《周禮·大宗伯》雲「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孤執皮帛,卿執羔,大夫執雁,士執雉,庶人執鶩,工商執雞。」《禮記·曲禮》亦曰:「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雁,士雉。」
在一般仕人婚禮之中,自納采訖親迎皆以雁為摯,而雁則是下大夫之摯。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而米柱用的是圭玉,超身份的意思,他們便知道,現在的米柱,還是以藩王諸候自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