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乞丐的事情(1/2)
唐芙蓉爽朗一笑,自己也覺得這事有些誇大,隨即笑說道:「做律師就要這樣,別賺點錢就滿足了,那樣沒出息。」
孟浪心想她在說自己嗎?自己現在是不是有點小富即安的意思,賺了一點錢就開始罷擺?
跟她說完話,孟浪轉身就要上車開車,唐芙蓉忙道:「你喝酒怎麼還開車?快叫個代駕過來。」
孟浪一聽,停住腳步,心想自己沒感到有任何的醉意,交警會不會測出他的酒精含量來?
雖想試一試,但在唐芙蓉的催促下,他還是找了代駕。
第二天一早上班,唐芙蓉又走過來對他小聲說:「那個顧雄,一早就打電話給我,說還要找你喝酒,問你什麼時候有空,他是盯上你了!」
孟浪一怔,說道:「我看他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要想追上姐你,必須先要過這一關,我可是他將來的小舅子呢!」
唐芙蓉臉一紅,啐道:「小孟,你在我面前說話越來越沒遮沒攔了,什么小舅子亂七八糟的,我看他未必信你是我弟弟,我把你的號碼給了他,他要是想找你喝酒,就直接打電話給你。」
說完話,就轉身走了。
孟浪見了,心裡一笑,這個顧雄想搞什麼,泡妞不成,還賴上他了?
到下午的時候,富春秀突然給他打來了電話。
有一陣子,兩人沒聯繫了。按說,他應當去主動聯繫人家的,因為作為律師,需要經常與法官檢察官警官打交道。
富春秀是一個好警察,他應當有事沒事地去聯繫一下,萬一將來有什麼事,可以找她幫忙,可沒想到,她卻是經常聯繫他。
不知他是不是有女人緣,富春秀會對他這麼好。
富春秀打來電話,先寒暄幾句,便告訴他一個事情,她現在調到刑警隊去了,擔任刑警隊副隊長,有一個案子不知該怎麼處理,想諮詢一下他的意見。
孟浪聽了笑道:「富警官,你們警察辦案,還需要諮詢我們律師幹什麼?」
富春秀道:「孟律師,我們也怕辦錯案啊,提前徵求一下你們律師的意見,防止我們辦錯案,畢竟案子最後還要經過法院檢察院還有你們律師的辯護才能定罪量刑,還是謹慎一些好。」
聽說是這樣,孟浪覺得有道理,好警官的素質都是這樣的,他可以義務免費接受諮詢一次。
「富警官,說吧,什麼案子?」
「是這樣的孟律師。有一個人之前是乞丐,到了冬天之後,他怕冷,不想到外面乞討,便想了一法子,讓一個人告他盜竊,我們把他給抓著了,他當即承認,也起了贓物,當然這贓物是他事先準備好的,我們一看證據確鑿,就把他給刑拘了,可沒想到的是,他到了看守所以後,把這事透漏了別人,別人舉報到我們這裡,說他是故意要入獄坐監的,我們一知道是這樣,馬上就把他給放了,但是現在就面臨了一個難題了,那個舉報他盜竊的人,是不是涉嫌污告陷害罪?」
孟浪突然聽到這個事,轉念一想,心說,世上還有這樣的事,為了進監獄吃飯,讓人故意告自己?
看守所的生活條件可不是賓館,誰進去誰明白,這個乞丐估計真的是乞丐,如果是職業乞丐,豈會產生如此想法?
孟浪想了一下,便對富春秀說道:「富警官,我覺得舉報那人不構成誣告陷害罪,誣告陷害罪是故意誣告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民主權利,從表面上看,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犯罪構成,但是,舉報人沒有侵犯乞丐人身自由的犯罪故意,因為這是乞丐自己同意要進監獄的,基於被害人的承諾,阻卻了其違法性,故,其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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