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乞丐的事情(2/2)
孟浪想了一下,便對富春秀說道:「富警官,我覺得舉報那人不構成誣告陷害罪,誣告陷害罪是故意誣告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民主權利,從表面上看,符合誣告陷害罪的犯罪構成,但是,舉報人沒有侵犯乞丐人身自由的犯罪故意,因為這是乞丐自己同意要進監獄的,基於被害人的承諾,阻卻了其違法性,故,其不構成誣告陷害罪。」
富春秀聽了,想了想說道:「孟律師,但是他的行為導致我們辦錯了案,造成了嚴重後果,難道不應當懲罰他嗎?」
孟浪笑道:「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雖然他的這種行為可惡,但是法律沒有作出規定懲罰此類行為,就沒辦法追究他,而且這種情況太罕見了,太罕見的行為根本用不著刑法來調節,放過他們是了。」
富春秀也笑了道:「孟律師,你的法律知識很深厚啊,以後我們在辦案當中遇到什麼法律問題,我就向你諮詢,讓你當我們刑警隊的法律顧問。」
孟浪連忙道:「不敢當,不敢當,你們刑警隊都是刑事方面的大拿,我這是班門弄斧,不過,如果你們有什麼破不了的案,倒是可以諮詢我。」
「破不了案諮詢你?你還是一名神探?」富春秀不解地問道。
孟浪呵呵笑道:「純屬個人愛好,私底下我們可以切磋切磋。」
富春秀笑了起來,道:「那行,以後遇到什麼難破的案子,我就找你,讓你幫我分析一下破案的思路,尋求你的智力支持!」
孟浪大笑起來。
有了真相之眼,除了平時用於辦案之外,也想著發揮一點其它的用處,如果富春秀跟他合作,他保准能讓她立功受獎,破一些不好破的案子。
「孟律師,你今天晚上有沒有空?如果有空,我請你喝杯咖啡,聊表一下謝意。」富春秀最後笑著邀請道。
孟浪聞言,心裡一動,心想又要跟女生約會?
臉上一笑說道:「富警官,我請你吧,之前你幫我申請見義勇為獎金,我還沒感謝您呢。」
富春秀道:「見面再說吧,先別說誰請誰的事。」
「那好,我下班後去找你。」
二人約好,孟浪下班後,就匆匆下了樓,開著車子去了警察局。
到了之後,打完電話,富春秀從裡面走了出來,一打眼,發現他開著車子來了,大為奇怪,心說這麼快就買車了?
「富警官,要不我開著車子帶你去吧?」孟浪笑說道。
富春秀聞言,卻道:「我要先回趟家,換件衣服,我總不能穿著制服去和你喝咖啡。」
孟浪笑道:「為什麼不能啊,我覺得你穿制服很好看,颯爽英資,英氣逼人,帥呆了,酷斃了!」
「呵呵,你真會說話,不愧是律師,那也不行,穿著制服出去不方便,我先回家換件衣服,再和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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