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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據理力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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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濤哼了一聲道:「被告父母的銀行帳戶上根本沒有大額資金進出,而且被告的父母是普通的工人,收入並不高,哪來的這麼多錢在海城買房?被告律師的辯解不能成立。」

這樣說了半天,崔吾慶心裡開始發虛,因為事先沒料到李女士會知道他在海城買房的事,現在突然冒了出來,他措手不及,便感到大為慌張。

可事已至此,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律師身上,讓律師幫他擺平這個事情。

舉完海城房產的證,孟濤又把被告擁有股票的事情講了,由於只涉及三十多萬的股票,崔吾慶並不在意,倒沒有否認這是他的財產。

原告舉證完畢,輪到被告舉證,崔吾慶的律師就把一份抵債協議交到了法庭上,證明被告在漢州的第二套房已經抵給他人了,無法再進行分割。

孟濤接過這份抵債協議,仔細看了看說道:「第一,這份抵債協議屬於無效協議。所抵債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被告在沒有告知原告的情況下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按照婚姻法和合同法的規定屬於無效合同。

第二,原告對被告存在債務的真實性持懷疑態度,不能他說外面欠了多少債就是多少債,那太兒戲了,除非經法院判決,認定他所欠外債的真實性,原告方才認可欠債的存在,並且也要看屬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被告所欠的債務沒有用於家庭日常生活,那麼該筆債務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而應當由被告個人償還。」

孟濤這麼一說,崔吾慶傻眼了,他費了半天事,虛構了債務,別到最後法院不認可吧?那就白忙活了。

他的律師趕忙辯解道:「被告目前所欠的債務在五百多萬上,三百萬抵了房子,還有兩百多萬債務沒有償還,不管抵債務協議有效還是無效,債務是客觀存在的。」

孟濤聽了,回道:「原告再重審一句,債務的真實性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證明,只提供幾份借條,便想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是真實的債務,銀行流水呢?其他相應證據呢?被告根本沒有提供,而且原告提醒被告,如果故意虛構債務,侵犯原告權益,嚴重一點,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請被告律師能堅守底線,像我一樣也提醒一下被告!」

孟濤在法庭上可以說是毫不客氣,比起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現強硬多了,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事情可以不計較,但是在法庭上必須據理力爭,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同時也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崔吾慶的律師聽到這話,臉上就變了色,十分難看,孟濤這是在罵他沒有底線啊,而且還是當庭罵他,這真是日了狗了,太不給同行律師的面子了。

「原告律師,你不要再次恐嚇被告,被告的債務真實存在,你污衊被告虛構債務,被告可以控告你誹謗罪,作為同行,我也提醒你一句。」

崔吾慶的律師不甘心被罵,便回了孟濤一句,孟濤雙手一攤,坦蕩地說道:「歡迎被告來控告我,如果我有罪,我承擔,但反過來,如果被告有罪,被告他敢承認承擔嗎?一個男人,出軌他人,面對離婚,絞盡腦汁想侵吞家產,且不說法律允不允許,僅僅從道義上講,也不合適吧?誰有罪,誰無罪,難道還不很明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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