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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公平公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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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聰又很蹊蹺地向孟浪講了他告訴陳明他要報復馬傑的事情,這在旁人來看,真的是邪門了,為什麼公訴人問他,他都不講實話,而孟浪一問,他就講了。

陳明的辯護律師覺得他們兄弟倆都中了邪,如果沒有中邪,絕對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報告審判長,本律師申請對兩被告進行精神鑑定。」陳明的律師沉不住氣,向法庭提出了要求。

「為什麼要申請精神病鑑定?」法官問。

陳明的辯護律師道:「他們二人的精神有點不正常,口供前後矛盾,語無倫次,沒法作為定案的證據,為了保障他們二人的合法權利,應當對他們的精神情況作出鑑定。」

律師的話剛說完,公訴人就反駁道:「他們連自己都不認為自己的精神有問題,辯護人如何得知他們精神上有問題?他們的口供反覆是因為他們有畏罪心理,但最後還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屬於認罪態度好的一種表現,難道辯護人認為他們主動認罪,就是腦筋有問題了嗎?辯護人是不是一門心思想讓被告人翻供,以達到為被告人脫罪的目的?」

公訴人敲山震虎,陳明的辯護人坐不住了,馬上反駁道:「我從來沒有讓被告人翻供的意思,我只不過是為了維護他的合法權益,公訴人這樣講,是對我的一種誣衊!」

「有沒有誣衊你,你心裡頭清楚,身為律師,還是要堅持站在正義一邊,不能為了賺錢,給被告人脫罪,便不講職業道德了。」公訴人不客氣回了陳明的辯護律師一句。

陳明的辯護律師給說的臉色緋紅,他心裡頭有鬼,不敢再戀戰,說了一句標榜的話:「本律師是依法辯護,從來沒有做過違法的事。」便算完了。

問完二被告人話之後,公訴人進行舉證,由於二被告人在最後階段又改口了,所供認的內容與在偵查機關所作的筆錄一致,因而公訴人將二被告人的筆錄作為了呈堂的證據提交給了法庭。

法庭調查結束,便進入了法庭辯論,對於陳明到底是不是犯罪,如果犯罪,犯的是什麼問題,控辯雙方又進行了激烈的交鋒。

公訴人認為,陳明明知陳聰要去報復馬傑,仍然向其提供馬傑家的住址,為陳聰的殺人的犯罪行為提供了幫助,因此涉嫌故意殺人罪,屬於從犯,可以從輕處罰。

而辯護人則認為陳明不構成犯罪,理由是,陳明即使明知陳聰要去報復馬傑,而報復的內容並不為陳明所知,陳明告訴陳聰馬傑的住址,並不能證明陳明有犯罪的故意,並且陳明知道馬傑欠陳聰的錢,因而陳明在主觀上認為,陳聰去找馬傑,主要是為了要錢,而報復只是他要錢的一種手段,他完全無法預料,陳聰會去殺害馬傑,因而其在主觀上沒有犯意,客觀上也沒有殺害馬傑的行為,認定陳明犯罪,明顯是適用法律錯誤,應當判決陳明無罪。

孟浪作為被害人的代理人,按說主要是為被害人代理民事賠償部分,但在涉及刑事的問題上,馬傑的家屬還是希望他多發聲,讓法庭判陳明的罪。

孟浪就主張,陳明涉嫌犯罪,陳聰雖然事先沒有與他進行密謀,但是在案發當天,陳聰打電話告知了他要報復馬傑的情況,這個時候兩人就達成了一種共同犯意,即要對馬傑進行報復,而報復的實施者是陳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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