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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6章很後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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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站在上訴人的位子上,在一審他是被告人,而到了二審則成了上訴人,法官就問他的上訴理由。

林德就說自己是自首,同時願意認罪悔罪,請求法庭從輕處罰他,撤銷一審判決,予以改判。

林德說完之後,法官就問孟浪有什麼證據需要提交,或者有什麼問題需要向上訴人發問的?

孟浪坐在辯護人的位子上,停了停說道:「有。」

法官就點頭同意。

孟浪問:「上訴人林德,你是什麼時候知道吳小梅與被害人郭陽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

林德道:「大概是案發前三個月,我無意中看到了吳小梅的手機,發現有一個人往她的微信上轉了不少錢,我就問她是怎麼回事,她不講,不承認。但我就此懷疑她了,便偷偷地記下了她的手機上網密碼,然後趁她睡著的時候打到了她的手機,登錄了她的微信,這才知道,她與郭陽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而且還在她懷孕後兩個月與郭陽發生了性關係。」

孟浪點點頭,又問:「發現他們有這種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後,你是怎麼處理的?」

林德道:「我先是跟她大吵了一架,然後我就出去打工了,等到她快要生孩子的時候,我就回來了,只要她不與郭陽再進行聯繫,我就不理會這事了,但等到她生完孩子後,我發現她還在與郭陽聯繫,我就生氣摔了她的手機,她就離家出走了,但沒過幾天又回來了,並且買了一部新手機,換了一個新手機號碼,跟我說不再與郭陽聯繫了。但沒想到,郭陽沒過幾天又與她進行聯繫,並加了她的微信,碰巧讓我發現了,我就質問她怎麼回事,郭陽怎麼知道她的新手機號,她不承認是自己告訴他的,郭陽還打電話過來,說是他看到了她新買的手機號碼,我就知道她買手機時,郭陽跟她在一起,我就很生氣,便通過微信與郭陽聊了起來,郭陽以為我是吳小梅,就說要約吳小梅出來再發生最後一次性關係,我假裝同意了,然後想藉機去跟他理論理論,誰知,一見面,我就控制不住,用刀子捅了他。」

說到這兒的時候,林德的聲音變的低沉了起來,他確實感到很後悔,如果有後悔藥的話,他絕對不會做出這樣的傻事來。

孟浪聽了,說:「你在去找被害人之前,有沒有跟吳小梅商量?」

林德道:「商量了,我想讓她跟我一起去,一起找郭陽商量此事,讓他不要再糾纏吳小梅,但吳小梅堅持不去,我只好一個人去。」

孟浪道:「你在去之前為什麼要帶水果刀和手電筒呢?」

林德道:「我在去之前並沒有想殺害郭陽的意思,因為我覺得這事可以大家坐下好好商量一下,但黑天半夜,我怕我去了之後,如果郭陽要對我不利,我沒法防身,就想著帶一把刀,如果打起來,我也不至於吃虧,而帶水電筒是因為當時天很黑,吳小梅父親門口沒有路燈,就把水電筒給帶著了。」

孟浪點點頭,道:「你在去現場之前有沒有給吳小梅的父親打電話?」

林德道:「打了,我告訴他,他女兒生活作風不好,想讓他管管吳小梅,但是他不理會這事,就把電話掛了。」

「你在去現場之前有沒有給你前妻打電話?」孟浪又問。

林德道:「也打了,我叫吳小梅跟著我去找郭陽,她不去,打電話給她爸,她爸也不管,我擔心去了現場真發生什麼意外,就跟我前妻打了電話,想讓她知道一下,如果我出了什麼事,就讓她去找吳小梅。」

「為什麼要讓她去找吳小梅?」孟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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