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當律師從養只獬豸開始 > 第三百零一章 接受採訪

第三百零一章 接受採訪(2/2)

目錄

而孟浪這邊,胡月還是沒有給他律師費,說實在的,他現在並不在意胡月能給他多少律師費,他賺取的經驗點就讓他賺的盆滿缽滿了,但是他下面的律師需要賺錢,因而他現在不向胡月要律師費,目的還是想藉此一戰成名,成為全國的知名律師。

並且胡月到了最後,也不可能一分錢律師費不給他,而且以後胡月還可以給他介紹更多的高質量案子,這將有利於他以後的律師業務開展。

媒體對這個案子進行了連番報導,弄的眾人皆知,在沒開庭之前,就有記者聯繫他,想對他進行採訪。

孟浪跟所里的律師研究了半天,決定接受採訪,以便於先聲奪人,在氣勢上壓倒對方。

娛樂天天報的一名女記者聯繫上了他,他答應之後,女記者就來到了海城分所採訪他。

孟浪西裝履地坐在辦公桌上接受了採訪。

「孟律師,您是胡月小姐的代理律師是嗎?」女記者微笑著問他。

孟浪也微笑道:「我們光明律師事務所接受胡月小姐的委託,指派我擔任她的刑事自訴案件的代理人,提起刑事自訴,目前法院已經立案。」

女記者又問:「孟律師,您作為胡月小姐的代理律師,是如何看待這起案件的呢,胡月小姐能贏得官司嗎?」

孟浪微笑著答道:「能不能贏得官司不是我們律師能回答的事情,這需要法官的公正裁決,但是作為代理律師,我們可以對案件有一個基本的把握,被告人捏造胡月小姐婚後出軌的事實,嚴重損害了胡月小姐的名譽,涉嫌誹謗罪,證據確鑿,事實清楚,被告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女記者道:「孟律師,胡月小姐起訴的是她現在的丈夫,您不認為這是一起婚姻糾紛嗎?怎麼能是一種犯罪呢?」

孟浪聽了,便對她解釋道:「胡月小姐與王天林先生的確有著婚姻上的矛盾和糾紛,但是這種糾紛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加以解決,然而王天林先生卻沒有通過法律解決,反而僱傭他人,對胡月小姐進行誹謗,損害胡月小姐的名譽,即使是夫妻,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我們陶國是法治社會,做任何事情都要依法進行,誰違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懲罰,謝謝。」

女記者聽完這些話,微微點了點頭道:「孟律師,如果王天林先生提出和解的話,你們同意和解嗎?」

孟浪道:「這要看被告人的誠意了,如果被告人能真誠悔罪,向胡月小姐道歉,並答應胡月提出的任何要求,和解也不是沒有可能的,自訴案件與公訴案件有所不同,自訴案件是可以撤訴的,只要雙方達成了和解,胡月小姐就可以撤回起訴,不再追究被告人的責任。」

「胡月小姐現在是什麼狀態?」女記者又問。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