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 證據突襲(1/2)
兩名被告人到庭之後,法官便宣布開庭。
先由公訴人鄭義紅訊問第一被告。
第一被告長的非常猥瑣,個頭不高,一雙小眼睛滴溜亂轉,只是在法官和公訴人看向他的時候,他才會老實。
鄭義紅便看了看他問道:「第一被告,你在偵查機關的供述是否屬實?」
「屬實。」第一被告眼睛一轉,還算老實的回答。
「你與第二被告是誰提議共同搶劫的?」
「是王勇提議搶劫的。」第二被告叫王勇,他這樣回答鄭義紅。
「你當時是什麼意見?」
「我當時本來不想同意的,但他非要去搶劫,我最後只好同意了。」
「你的意思是說第二被告強迫你去搶劫的嗎?」
「差不多。」第一被告的小眼睛又開始亂轉了。
「你們是怎麼進入被害人家裡的?」鄭義紅也沒理會他這樣講,他這樣說不影響大局。
「我和王勇就是翻牆進去的,然後又上了他們家二樓。」第一被告回答。
「你接著講。」鄭義紅說。
第一被告道:「我和王勇翻牆進去後,悄悄地去了二樓,想偷點東西就走的,誰知道王勇找了半天也沒有找到什麼值錢的東西,我說我們快走吧,別讓人給發現了,但是王勇不聽,非要找到值錢的東西不可,結果就讓他們家裡人給發現了。」
「發現之後呢?」鄭義紅問。
第一被告看了她一眼,答道:「發現之後,我就藏起來了,王勇也藏起來了,誰知道家裡的男主人發覺家裡進人了,就四處尋找,結果王勇沒藏住,眼看讓他給發現了,王勇就先動手,我見了之後,也急忙上前幫忙,就把男主人給殺死了,殺死男主人後,家裡的女主人也發現了,我們一看,就慌了,王勇就對我說,一不作,二不休,必須要把女主人也給殺死,我和他就一起去把女主人給殺死了,然後又發現還有一個小女孩,我們覺得不能留活口,就把她也給殺死了。」
第一被告講的很冷靜,但是在被害人家屬聽來,卻是句句是淚,這兩個畜生,太兇殘了,說殺人就殺人,連他五歲的妹妹都不放過!
「你是怎麼殺死被害人的?」鄭義紅又問。
第一被告說:「當時用刀,用刀殺死的。」
「你們捅了被害人多少刀?」
「忘了,有好多刀吧。」
「殺完人之後呢?」
「殺完人之後,我們就趕緊逃了,然後就沒敢再回家,一直在外面四處打工生活。」
鄭義紅很快問完了。
法官便問孟浪有什麼需要問的?
孟浪想了想,就問道:「第一被告,你們當時為什麼要殺死一名才五歲的小女孩?」
第一被告聽了,看了他一眼道:「因為她也看到我們了。」
孟浪道:「一個五歲的小女孩根本沒有任何的反抗能力,而且當時還是在深夜,你們為什麼還要殘忍地殺死她?」
孟浪這話一說,第一被告便沉默不語了,眼睛雖然還是滴溜轉,但是卻低著頭不說話。
「我的話問完了。」孟浪說。
孟浪問完,便輪到第一被告的律師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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