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議會的再次改革(1/2)
在送走雨果等人的同時,謝綰還是給蘇爾特寫了封密信,規勸他要看清民意,且不要殺戮過重。尤其雨果這種已經成名的文人,訓誡一下就算了,千萬不要動粗,更不能處刑。否則以後萊茵就不會在這種事情上與法國合作了。
謝綰跟這些老政客相比,沒有什麼太多手腕,但他畢竟比誰都更能「預感」到危機。
他的感覺沒錯,1832年6月,對法、德、英三國來說都是開啟新時代的一個時間點。
法國的共和黨人起義、德國的漢堡巴赫堡集會,向統治者提出了尖銳質疑;而英國議會於6月出台的《改革法令》則是民眾通過議會鬥爭又一次擴大了自己的權力。
《權力法案》規定,在市鎮中,年付十英鎊以上房產租稅者,在郡鄉中,年付十英鎊田土租稅的六十年長期田地租用者、年付五十英鎊田土租稅的短期田地租用者及年付兩英鎊地稅的自有土地者都有投票權。
由此,英國選民總數由五十萬增加到八十一萬三千,更多中上層的中產階級取得選舉權,選民占全國人口百分之三左右。
謝綰嚼著麵包,放下手裡的咖啡杯,雙手拿起報紙專注的看這則新聞。
英國人這套玩兒法自己挺爽,卻盡給其他國家出難題。
此時萊茵乃至整個歐洲大陸的各級議會,基本不存在選民概念,都是徵召制。一般來說,社會賢達、世襲貴族、工商巨賈才可以申請以及被徵召成為議員。這種機制為謝綰在1822年的議會改革提供了機會,讓他得以在共和的幌子下用數個小集團控制國政十年。
但謝綰明白,英國人這條路才是大勢所趨。其他國家的新興資產階級肯定會有樣學樣,以後歐洲大陸各國麻煩事少不了,在法國和巴伐利亞發生的事情就是最近的例子。
所以即使朝廷運行效率會降低,還是只能跟著英國人改。
不過好在按照英國目前對選民的篩選標準,選出來也基本是謝綰所倚重的資產階級主流。
考慮了一會兒,他給自己寫了個演講稿,準備在下一次萊茵聯邦議會開會期間發表。
講稿中,他主動提出議員由符合標準的公民投票選出,按照資產擁有量劃定選民範圍,規定了一些選民的權責。
他在英國法案的基礎上,提高了對土地持有者的要求,降低了對工商業者的要求。
並根據他所期望的方向增加了新的標準——擁有一百英鎊年貿易額的貿易商、擁有一台標準功率蒸汽機或者三台標準加工精度的工具機的企業主、擁有估值五百英鎊專利技術的技術人員,即使沒有土地持有、租賃,也被納入選民範圍。
根據萊茵聯邦議會後來的估算,第一批正式選民約為二十六萬人,選民占比與英國基本相同,但從結構上講,地主和自耕農的比例較低。
萊茵聯邦也由此開啟了由共和向民主轉型之路。
到了下半年,總算有點好消息。耗時兩年,最終超出預算一倍,總耗資四百萬馬克的德意志海軍第一艦隊終於全部服役。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